20140430

「預防誤解文意」指南


哲學家 Karl Popper 在自傳 Unended Quest 裏有一句很值得記住的提醒:

“Always remember that it is impossible to speak in such a way that you cannot be misunderstood: there will always be some who misunderstand you.”(「要時刻記著,沒可能把話說得完全不會被誤解:總會有些人誤解你。」)

Popper 說的 “speak” 應該包括口語和用文字表達,但以下我只談後者。他那句說話本來只是從作者的角度考慮,提醒作者不要奢望別人一定明白你說的;無論你表達得如何清楚,也可能有人會誤解你。然而,這個提醒可以被濫用,讓作者用來替自己表達不清開脫。我認為更有意思的,是從讀者的角度考慮,提醒我們,無論作者表達得如何清楚,我們也有可能由於某些因素而誤解他。

這個提醒不但可以應用到看書和看文章,對網上討論尤其重要,因為後者講求快速,更容易產生誤解。網上是個多事的江湖,龍蛇混雜,無論是寫文章或是參與討論的,都會有些牛鬼蛇神故意曲解別人的意思(大多是曲解然後攻擊,但也有曲解然後唱好的),以上的提醒自然不是給這些人的。我想談的是真正的誤解,不是故意曲解,而這個提醒的對象,是那些有誠意了解作者和討論問題的人 --- 當然包括我自己。

單單是提醒,有點空泛,以下是我想到的一些具體方法,雖然應用了亦難保不會誤解別人的文意,但希望能夠盡量減低發生的機會:

1. 如果以下任何一項為真,你便要盡量「淡化」作者,想像自己不知道作者是誰:
     -  你不喜歡甚至憎恨作者。
     -  你對作者的評價(無論是寫作或品格)一向都低。
     -  假如你批評作者,可能會得到好處。
     -  你喜歡甚至崇拜作者。
     -  你對作者的評價(無論是寫作或品格)一向都高。
  - 假如你稱讚作者,可能會得到好處。

2.  如果作者的立場和你一致,讀的時候先嘗試找出他的錯處或你不同意的地方。

3. 如果作者的立場和你相反,讀的時候先嘗試找出他寫得對或你同意的地方。

4. 無論是你認為值得批評或稱讚的地方,你的理解都一定要有文本支持(textual support)。

5. 至少要細讀一遍,如果是公開批評或稱讚,最好是多讀一兩遍才下筆。

6. 想像作者會如何(合理地)反駁你的批評。

7. 想像一個中立的讀者會怎樣評價你對作者的批評或稱讚。

也許有人會認為這樣太煩了,我只能說:要認真討論問題,就是這麼煩的了!這些方法知易行難,要真心運用,多用了便能駕輕就熟,減低誤解文意的機會。相信我自己亦未做得好,願與有心人共勉。

20140427

「不像大陸人」


今天讀到一篇令我感動的文章,寫的是中港矛盾;非罵非諷,也沒有標榜中立理性,只是平平道來,夾敘夾議,透過描寫一些個人體驗和跟一位「本土派」的交談,便點出了中港矛盾的癥結。

我說的是楊不歡早兩天發表的〈焦慮的香港人〉,內容我不想講得太多,因為希望大家讀原文,親自經驗這篇文章的感染力。然而,我不得不談一談文章裏特別令我感觸的一處:作者是香港新移民,在跟那位「本土派」談論了不少中港之間的問題後,對方「讚美」她「不像大陸人」。這句「讚美」,不知要有多少偏見才能承托得起?

這令我記起數年前一次飯後閒談,對方也是大陸人,談的不是甚麼家國大事,但涉及一些中港兩地的分別;這位朋友言談間表示他認為香港人驕傲,自以為了不起(意思應該是粵語的「懶巴閉」),我當時不懂得如何反應,只好顧左右而言他。讀完楊不歡這篇文章,我禁不住想像,假如當年這位朋友補充一句,「讚美」我不像香港人(因為他似乎對我印象很好),我便會對他說,很多香港人都不是他認為那樣的,他恐怕是有偏見了。

當然,就算我當時說了,大概也不會改變那位朋友的偏見,正如現在對那些激進「本土派」說他們對大陸人有偏見,他們不但會不以為然,甚至會更為憤怒。一團火已燒得頗大,煽風容易,救火卻難;一些本來合理的說話,這時便像是潑在火上的少許水,只會令烈焰更張。

楊不歡說得對,中港「權力大小對比之懸殊,使港人感受到政治上無孔不入的侵蝕,加之超負荷的遊客,龐大的陰影將小小島嶼籠罩其中」;香港人恐懼的,是中共的魔爪已開始肆無忌憚伸入香港,這個城市的美好之處早晚會被磨蝕殆盡,而一些香港人對行為不端的大陸遊客那麼憤恨,也許是因為已經視他們為那魔爪上的尖指硬毛。至於那些「不像大陸人」的大陸人,由於他們在中港矛盾中一直沒有甚麼影響力,有些香港人便當他們是極少數,甚至索性當他們不存在了。

令人擔憂的是,中港矛盾這團火很可能會越燒越烈,那些「很像大陸人的大陸人」和香港的激進「本土派」都有份令火勢擴大;然而,燒的是兩方,得益的卻不知是誰。

20140425

文章寧復見爲人?


元好問《論詩絕句三十首》之一云:

心畫心聲總失真
文章寧復見爲人
高情千古閒居賦
爭信安仁拜路塵

剛讀完徐復觀的〈王充論考〉(《兩漢思想史》第二卷第五章),不期然想起這首詩,有些感想。

王充在漢朝思想家中可算異端,歷來對他評價不一,極褒極貶皆有,徐文屬於後者,認為王充很多見解是「鄉曲之見」。除了對王充的思想評價不高,徐復觀還批評王充的品格,認為他「頗好誇矜矯飾」,而且是「一個非常重視名位的人」(頁四一二)。然而,王充在《論衡》〈自紀〉篇卻這樣形容自己:「充性恬澹,不貪富貴。為上所知,拔擢越次,不慕高官。不為上所知,貶黜抑屈,不恚下位。」如果徐復觀的判斷是對的,王充的自述便是「心畫心聲總失真」的一例。

元詩「文章寧復見爲人」一句(另一版本作「文章仍復見爲人」),假如不只是重複「心畫心聲總失真」的意思,便應該是說:不能只看作者的文章,還要觀察他的為人,才可以準確判斷其性情人格。要是這樣,我們便無從判斷古人的性情人格了!事實上,徐復觀對王充人品的判斷,始終還是根據王充的文字:

「[王充]在仕途上是幾經波折的。他在文字上表現得很恬澹通達,好像不在是非得失上計較;但就論衡全書看,卻恰恰相反,可以說是隱痛在心,隨處流露,這是了解他思想形成的一大關鍵。」(頁四一七)

王充直接描寫自己的文字,徐復觀不信,卻在《論衡》的字裏行間推斷出王充是一個怎樣的人,這可靠嗎?恐怕我要讀過《論衡》全書才能回答這個問題。不過,我這樣說,便表示我同意可以從文字認識作者的性情人格,只是認為那不是容易的事罷了。其實,就算是親眼「見為人」,亦不一定容易判斷作者的為人 --- 文字可以作假,行為何嘗不可以?

寫到這裏,不禁聯想到在網絡爭論裏,有些人能瞬間判斷作者的人品,看你一篇文章,就肯定你人格低下等等;骨子裏,那不過是立場先行的人身攻擊而已。

20140423

舌毒


王充《論衡》〈言毒〉篇談到四毒:

「故美味腐腹, 好色惑心,勇夫招禍,辯口致殃。四者、世之毒也。 辯口之毒,為害尤酷。[...] 口舌之毒中人病也。人中諸毒,一身死之;中於口舌,一國潰亂。[...] 故君子不畏虎,獨畏讒夫之口。讒夫之口,為毒大矣!」

美味未必腐腹,饞嘴多吃,才會有害。好色的確惑心,但只要不是「性上癮」(sex addiction),終日雲雨巫山,甚或成為地鐵色魔,那麼即使好色,也不是甚麼大不了的事。至於勇,可以是美德,招禍的,只是衝動盲的血氣之勇。四毒之中,毫無疑問有大害的,是口舌之毒 --- 簡稱「舌毒」;有舌毒者,可稱為「毒舌」。

王充說的舌毒,不只是惡毒的言辭,而是藉著言語(或文字),引致傷害他人及擾亂社會的結果;出自毒舌的,固然可以是辱罵和咒詛,或刻薄怨懟之言,但更常見的是搬弄是非,裝著講道理其實是歪理連篇,卻又似是而非,往往還夾雜些甜言蜜語,所以能蠱惑人心。

毒舌不一定是以傷害某人(或某類人)或擾亂社會為目的,但往往有自私的動機,或為名,或為利,或為權,為了達到這些目的,即使言辭會傷害他人及擾亂社會,亦在所不惜。稱這些人為「毒」,並不為過也。

四毒的頭三毒都只是害到自己,唯獨是舌毒,主要是害人。當然,舌毒用得不高明者,可能會害人終害己,但這世界可有不少成功的毒舌;他們對社會沒有甚麼建樹,只憑一條毒舌,便已名成利就。

在古代,毒舌多為「讒夫」(向君主進讒言的人),因為只有蠱惑君主,才會引致「一國潰亂」。現在則不同了,毒舌要蠱惑的,是大眾,因此,最多毒舌出沒的地方是網上 --- 那簡直是毒舌的溫床。

20140421

「逢人只說三分話」


小時候的娛樂之一,是飯後看報紙,父親看完才輪到我,當然看的不是新聞,而是副刊,主要看武俠小說和漫畫。那時父親看的是《快報》,裏面有連載的武俠小說,我清楚記得有一次在諸葛青雲或臥龍生(不肯定是哪一位)的小說讀到這兩句說話:「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清楚記得,因為那對當時年紀小小(十一二歲)的我而言,是一個非常新鮮的說法,令我感到疑惑 --- 只說三分,不是太少了嗎?何必這樣不信任別人?

到現在,我仍然是不接受這個說法,不但認為「只說三分」太虛偽,而且相信不必「逢人」都如此做,就算那只包括陌生或不相熟的人。當然,人長大了,領教過人心險惡,吃過虧,受過傷,防人之心自然增強了;然而,我還是寧願考驗自己的判斷力,因人而異,不想過於防範和猜度別人,這樣做人會輕鬆自在一點,運氣好的,還可以碰上一見如故、相逢恨晚的人。終日爾虞我詐的生活,太沉重,我是受不了的。

相信不少人都有我這個態度。另一類人,也許是少數,不但嚴守「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的金科玉律,甚至享受爾虞我詐,因為他們視之為一種爭競或鬥智的「遊戲」,講求勝敗:你中了我的計,便是我勝了,除了從中得到的利益,還有那「我醒過你」帶來的滿足感。

我有一位朋友的前夫正是這種享受爾虞我詐的人,做生意的,每次佔了人家便宜或「鬥贏」對手,都沾沾自喜,有時更開口自誇醒目過人,嘲笑對手愚笨。然而,據我這位朋友說,這種享受是要付代價的 --- 她的前夫經常失眠,平時也放鬆不下,因為終日機關算盡,又怕別人棋高一著,終歸會輸。這樣看來,就算是享受爾虞我詐,也是難以輕鬆地享受的。

說不定有人喜歡爾虞我詐兼且手段高明,揮灑自如;因為勝多敗少,所以沒有甚麼壓力,快活自在。這種人,我會用「可怕」二字形容,希望永遠不會遇上。

20140419

唱好人生的飲歌


早陣子一位朋友要求我介紹兩三本哲學入門書,說她有興趣認識一點哲學;昨天她告訴我讀完了其中一本(Thomas NagelWhat Does It All Mean?),然後談到死亡和生命的意義,問我「活著有甚麼意義?為何每日營營役役?放棄又如何?」,看來是期望我能解她疑惑。

當然,這些不是新問題,古往今來很多人都曾經問過,有人只是隨便問問,有人則極之受其困擾,而提供答案的哲學家、宗教思想家、詩人、小說家等亦不少。年紀大了,這幾年開始經常思考死亡的問題,可是,暫時沒有甚麼深入的看法,只能告訴那位朋友我相信死了就是生命的終結,沒有天堂、地獄、或輪迴,但那不表示生命因此就不可以有意義。

對於生命意義的問題,我倒有些獨特的見解,發表過一篇很長的期刊論文,還寫成了一本書稿(現正因應出版社的建議修改,出版無期)。然而,如果有朋友問及生命意義的問題,我甚少直接提出自己著作裏的論點和論證,因為沒有哲學背景的人會不習慣這種表達方式;我較喜歡順著我對那人的認識,用適當的比喻來間接說明。

回答這位朋友,我會這樣說:

我們各自的生命就像一首歌,我們是歌者;活著,就是唱歌,歌止,就是死亡。你可以選擇不唱下去,一了百了;如果你繼續唱,也許會問:「遲早曲終人散,唱下去有甚麼意義?」要看出唱的意義,你先要關心唱得好壞與否,而不是得唱且唱。如果你有這關心,自然希望唱得好,也希望唱得好時有人欣賞;不一定需要成為「歌星」,只要得到與自己相親或相關之人的欣賞,便會感到「唱得有意思」。你要唱一首適合自己、有能力唱得好的歌,你的「飲歌」或「招牌歌」--- 唱好人生的飲歌,唱到最後一個音時,你仍然可以陶醉,合上嘴唇,覺得這首歌沒有白唱。

20140418

“Holy Shit, Thank You!”


Betty Wong 事件鬧了兩三天,我沒打算在這個時候才來發表意見,只是想趁此機會談談 ‘holy shit’ 這個用語。

有些人太過自以為是,認為 ‘holy shit’ 是罵人的穢語,一口咬定 Betty Wong 在入境處門前拍照時穿著印有這兩字的衛衣 ,是間接講粗口辱罵入境處。Betty Wong 接受報章訪問時解釋,當日穿那件衛衣,「只是想表達感嘆、讚嘆的意思,沒有惡意」;她這個解釋,不但不牽強,而且十分合理 --- ‘holy shit’ 的確是這樣用的。

‘Holy shit’ 肯定是粗俗的說話,但算不算粗口,則見仁見智,正如有人認為「仆街」是粗口,有人則只視之為粗俗。無論如何,‘holy shit’ 是用來表示驚奇或讚嘆,驚奇的當然可以是不好的事物,例如突然停電以致重要的工作無法繼續,但那仍然只是表達情緒而不是辱罵人。如果某甲罵人,用了粗口,其中夾雜了 ‘holy shit’,那麼後者也許會受「株連」,被視為罵人用語;不過,只說 ‘holy shit’ ,便不會是罵人。類似的 ‘holy crap’ ‘holy cow’,用法也一樣。

在英語世界生活或平常對英語對話(例如在電影裏)留意的人,「‘holy shit’ 不是辱罵人的說話」這一點,應該是毫無爭議的;不過,假如我這樣說了算,也許有人會不服,我還是拿出些證據來吧!由於 ‘holy shit’ 是用來表示驚奇或讚嘆,便有所謂 ‘holy shit moments’,看看以下短片便知所指為何:



‘Holy shit’ 甚至可以用在 ‘thank you’ 之前,用以表示讚嘆,例如有人送給你一份意想不到的大禮或幫了你一個大忙。‘Holy shit, thank you!’  這個用法很普通,我剛才 google 了一次,便出了 265,000 個搜尋結果:


 對於一些人因為 Betty Wong 那件衛衣而大做文章,我也禁不住要說聲 ‘Holy shit’ 了!

20140416

不招人妒是庸才


「不招人妒是庸才」這句說話雖然不是放諸四海皆準、全無例外,但一般而言是對的;這裏可以有兩個著眼點,一是妒人者,一是招人妒者。讓我先講述一件真事,然後以它為例子來說明這兩個著眼點。

M 是我系的畢業生,去年申請了好幾間大學讀博士,約兩星期前他電郵系內教授,告知申請的結果 --- 他獲史丹福大學取錄了!耶魯大學列他為候補,不過最終沒有取錄。這已是極好的表現,遠超我們的期望。雖然 M 是我們近幾年最出色的學生,但名校的研究院入學競爭激烈,哲學也不例外,加上 M 不是「系出名門」,沒有光環保護,我們不期望他會被史丹福這樣頂尖的大學取錄。(M 得知今年申請到耶魯哲學系讀博士的有 301人,被取錄的只有約 10人,可見競爭之激烈;在其他哲學系排名高的大學,情況不會有很大分別。)

系內各教授都替 M 高興,尤其是有份幫他忙的(寫推薦信、評論他的 writing sample 等);我還在課堂上提及這個好消息,因為 M 曾是哲學學會的會長,系內不少同學都認識他。我公布此事後,學生 R 到我的辦公室來,本來是討論形上學一科裏的問題,後來他好像漫不經心地提到 M,原來竟是想打聽 M 被哪些大學拒絕!我沒有告訴他,因為那是 M 的私隱。好奇不是罪,可是,R 言詞之間難掩妒忌,甚至還說 M 在伊拉克當過幾年兵,對國家有貢獻,可能因此在申請時有點優勢。

我對 R 所說沒有強烈的反應,但讓他知道我不想談下去;他倒醒目,很快便轉換話題。其實 R 也是好學生,對哲學很有興趣,並打算讀上去,希望像 M 那樣,能進入一流的哲學系讀博士。然而,正因為如此,他便自然而然將自己和 M 比較,而心底裏則自愧不如,知道入讀名校的機會不高,妒忌之心便由此而生。

當然,不是人人在這情況都會妒忌,還要看性格,但非庸才者只要認識的人多,便很有機會遇上妒者。至於被人妒者,即使是大好人,平時人緣極好 正是這樣的人),也一樣會招人妒忌 --- 招人妒者的「罪」無他,就是他的才能及表現將一些人比下去了。

20140413

《一代宗師》金句變奏談電影


電影發燒友之中,必有性情中人。

男人過了四十,就不要再看垃圾電影。

如果看電影有四季的話,切勿帶著早春的心情看深秋的電影。

念念不忘,必有迴響。有一點錢,買一張戲票,好電影必有捧場人。

人活一世,有人愛看爛片,有人只看佳作,都是品味使然。

看電影要講究性情,性情不合,眾人皆醉,性情過合,真箇著迷。

在最適合的時間和心情遇上好電影,是運氣。可惜現在好電影不多了。

寧在未看懂,莫在亂點評。

想想,說電影要寫實,那是賭氣的話。電影若全都寫實,該多無趣啊。

愛看電影之人必有三階段,見劇情,見技法,見人生。

世間所有的電影欣賞,都是久別重逢。

我選擇留在我自己最愛的電影世界了。

20140412

危險行為評估


在臉書看到以下一條短片,只見一名年青人從天橋跳到對面樓宇類似天台的地方,然後跳回天橋;跳點有三四層樓高,跌下去不死也重傷:


相信不少人認為這是十分危險的行為,不過,危險程度並不是絕對的 --- 如果這位年青人是第一次這樣做,那便異常危險;如果他其實是位職業特技人,而且在攝錄前循序漸進地反覆練習,那便不算很危險。

然而,即使久經訓練,仍然有失手的機會。像以下這位表現「壁虎功」的仁兄,如果不是經過多次練習,應該不能爬得那麼高:



他功敗垂成,跌了下來,雖然跌點沒有上面短片裏的天橋那麼高,他大概沒有跌死,但恐怕也受傷不輕了。

做出這種危險行為,為的是甚麼呢?尋求刺激?表現自己?純粹貪玩?相信不少人會認為,為這樣的目的而受重傷或死亡,很不值得,這種險不應該冒,否則便是不愛惜生命。當然,這個判斷基於不少假設,例如:

-  人應該珍惜自己的生命。
-  除非是為了重要的目的,否則可以避免的危險都應該避免。
尋求刺激、表現自己、純粹貪玩都不是重要的目的。

這些假設不是人人都接受,假如這些假設全都不對,那位跳天橋年青人的危險行為是否就無可厚非呢?不是,因為仍要考慮他的家人及其他人;假如他還符合了以下所有條件,我不但不會批評他的危險行為,還會讚賞他的表演,說聲「好身手,佩服!」:

-  他事先查看過,那裏很少人經過,假如失手跌下,只有極低的機會壓傷行人。
沒有人依靠他,假如他死了,不會有人因此受苦。
沒有人關心他的生死,或者有人關心他,但他完全不關心他們的關心。
他有充分理由相信他的短片不會引致他人模仿。

20140410

如何寫好白話文短訊?


有人認為手機短訊的廣泛使用,會令人的文字表達力減弱,例如陶傑便這樣說:

『很明顯,手機的盛行,先導致「失字」。語言和文字是孿生的一對。「失字」之後,必然「失語」,講話斷成一小截一小截,不可連貫。用多了手機,可以刪除文字,也就是Delete,加上不喜歡讀歷史,又多了「失憶」。失字、失語、失憶的總和,必然變成「失智」。什麼是「失智」呢?也就是大陸人說的「腦殘」。』(〈四失〉

這有點危言聳聽。平時甚麼也不寫的人,文字表達力如果本來就不好,用了短訊,不見得會變得更差;至於還有不少其他寫作機會的人,只要分清各種寫作形式,因應需要而變化寫法,寫短訊是不會「寫壞手」的。

當然,我的意思不是短訊很容易寫得好;寫作是難事,就是寥寥幾句的短訊,要寫得好,亦非易事。寫作的所謂「好」,要視形式而定,短訊是「短」亦是「訊」,好的標準不外三個字:簡、準、達。簡,是無一多餘字詞;準,是訊息準確,沒過剩,亦沒欠缺;達,是清楚易懂,不會令人誤會,如有情緒要表達,收訊者亦能感到。

陶傑用了「我剛來找過你,你不在」為例,認為那遠不及文言文的「叩訪不遇,悵甚」,前者「嚕囌」和「粗魯沒有禮貌」,後者則「端莊而體面」,而且「還講出了心情」,「令對方看來舒服」。白話文與文言文孰優孰劣,可以爭辯三天三夜也不會有共識,這裏不談了;我同意「我剛來找過你,你不在」的確寫得不好,但不是因為它不夠「端莊而體面」,而是因為它不夠簡、準、達。

先說簡。那個「我」字當然可以刪,陶傑認為即使簡作「剛找過你,沒人」,依然不好,但他始終是著眼於禮貌。其實說到簡,「沒人」二字亦可刪;「剛找過你」言下之意自然是找你不著,否則何必寫這短訊?不寫出已很清楚的意思,寫出來就是多餘了。

然而,只寫「剛找過你」,未必夠準 --- 除非你只是要陳述「剛找過你」這一事實,或者是這短訊的前後脈絡足以令收訊者明確知道你寫這四字的用意。假設你找對方是因為急於取回文件A,而對方可能不知道你的目的,你便要寫「剛找過你,急需文件A」,這才夠準,亦簡無可簡。

至於達,如果要表達某一情緒,「剛找過你,急需文件A」並未做到;假如你要表達的情緒是文言文說的「悵甚」,加一字便夠了:「剛找過你,急需文件A,唉」。既是短訊,用陶傑鄙視的「臉孔表情的符號」(emoticons)也可以,亦能「達」;一定要用文字,白話文裏還有很多其他的感歎詞,像以下幾,同樣簡而準,卻可以表達不同的情緒:

「剛找過你,急需文件A,吼」
「剛找過你,急需文件A,哼」
「剛找過你,急需文件A,嘿」
「剛找過你,急需文件A,嗚」
「剛找過你,急需文件A,嘻」

至於禮貌,一般要有,但短訊不同文章和正式的書信,簡、準、達為先,不一定要寫得「端莊而體面」。香港人寫短訊,甚至連白話文也可以不用,用廣東話,例如以下這就是一個簡、準、達的本土短訊:

「死咗去邊?我要文件A呀,屌」

20140408

三言兩語論沉默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文科的一條作文題,引得不少博客和寫手出招,依題「作文」:

今天發生了一件事情,當時我曾經想力陳己見,最後選擇了沉默。我認為沉默是必要的。」以上是文章的開首,試以「必要的沉默」為題,續寫這篇文章。

這些文章當然是旨在諷刺考評局出題有維穩之嫌 --- 說不定考評局是企圖間接教導學生甘做順民、在政治上要懂得「必要的沉默」。這個反應也許是政治過敏,但經過國民教育一役,一些人有此反應,實不難理解。此外,在策略上「有殺錯無放過」,也有提醒大眾防備「隱性維穩」之效。

然而,這條作文題,假如不是在今時今日香港這樣的政治環境出現,根本沒有甚麼不妥。在題目裏,「沉默」相對於「力陳己見」;除非你認為任何情況都適宜力陳己見,否則,便得承認有些時候沉默是必要的。

「沉默是金」是西諺的中譯“Speech is silver, silence is golden”),這個講法其實過份簡單,因為沉默本身不是美德;中國人說的「慎言」便高明得多:慎言,不等於沉默,而是懂得何時應該沉默,何時應該出聲,這才是美德。

慎言絕不是要人在政治上沉默,一個慎言的人,可以在政治上力陳己見,雄辯滔滔,甚至疾呼痛罵,只要恰宜便成。慎言主要是日用倫常中的修養,是在與人交往中鍛鍊出來的;呂坤在《呻吟語》裏說得好:

「慎言之地,惟家庭為要;應慎言之人,惟妻子、僕隸為要。此理亂之原而禍福之本也。人往往忽之,悲夫!」(見〈倫理〉篇)

慎言由家庭開始,及於親友與其他人;現代人沒有古時那樣的僕隸,但呂坤說的對妻子慎言,仍然是智慧 --- 記著,是慎言,不只是一味沉默,也不是被逼的沉默,而是樂意的、間中的沉默。

20140407

買車記


在美國,除了極少數公共交通方便的城市如三藩市和紐約市,可說人無車不行。當年我初到美國,考到駕駛執照後,便立即買車,也是我第一次領教汽車經銷商的「不擇手段」;自此以後,我都不幫襯汽車經銷商,先後買了三部車,都是從私人買的二手車。

美國的汽車經銷商使用不少「嗱喳」手段,是因為買車容許討價還價。每一部車都有一個叫 ‘sticker price’ 的價錢(可譯作「標價」吧?),通常是汽車製造商建議的零售價(MSRP),或是這個價錢再加上一些附加費;任何付 sticker price 買車的人都是個大傻瓜,因為這個價錢令經銷商賺很多,而經銷商亦預了顧客會講價。買車的煩人之處,就是要跟經銷商「鬥法」 --- 他們會力求以接近 sticker price 的價錢把車賣給你,而你則要循相反方向努力。

汽車經銷商的「嗱喳」手段,包括:登廣告列出一個平價錢,到你去看車時則諸多藉口,例如說只有兩部是那個價錢,已賣出了,建議你看看其他的車;一見你稍為有意思買車,便裝作你已決定了買,然後立刻拿出文件要你簽名;見你有退意,便即時給你些少「甜頭」,務求令你留下,繼續討價還價;打「持久戰」,幾乎是不讓你離開,三四小時後,你已累了,判斷力減弱了,如果那部車是你喜歡的,便很可能以一個不是對你最有利的價錢買了。

那第一次買新車,在車行花了近五小時;幸好有兩位朋友幫手幫眼幫口,車買了,價錢還算合理,但那經驗,也真夠嚇人的。早兩天買了一部新車,這是第二次,經驗卻沒有預期的差。

我那部二手 Camry 已用了近十三年,逐漸多毛病,為了一勞永逸,決定換車。本來打算買一部二手的混合動力車(hybrid car),選定了 Prius,後來發覺買新的貴不了多少,便考慮買新的。購物不是我的強項,通常我是速戰速決,蝕底的永遠是我。老婆大人則精打細算得多,是個超級精明的消費者,因此,每逢買高價的東西,都是她作主的。

上週末,她見到附近(約一小時車程)一個城市 R 有一間車行的 Prius 大減價,價錢非常吸引,便建議我們到那裏看看。臨出發前,她打電話到本市的經銷商問價,想知道他們是否願意以同樣價錢出售(matching the price)。那車行營業員的第一反應是,價錢太低,要問問上司;五分鐘後回覆,說上司願意「盡量」貼近那個低價錢出售。老婆當然不信那「盡量」兩字,然後說要跟丈夫商量商量,便掛線了。

本來我們已決定,在駕車到  R 之前,會先到本地那間車行看一看;誰知開車不久,便接到本地車行的電話,說他們願意以同樣價錢出售。這真是正中下懷!我們慢條斯理到達那車行,試車,講價;講價全程都是老婆負責,我則扮 cool,甚少出聲,好像愛理不理似的。在這個「談判」過程中,R 車行多次來電,企圖說服我們駕車到 R,這給予我們不少議價能力(bargaining power)。

最後,是本地車行的經理來跟我們談,談到一個關鍵處,只是四五百美元的差別。老婆還想討價還價下去,但我已疲態畢露,終歸決定買那部車 --- 人不應去得太盡,留有餘地,退一步海闊天空。結果是我買了一部喜歡的車,價錢合理;車行也賺了一點,皆大歡喜。

20140404

開放式婚姻?


美國影星桂莉芙柏德露(Gwyneth Paltrow)宣布與丈夫克里斯馬汀(Chris Martin)分手,結束十年長的婚姻。有報章引述柏德露的友人,指柏德露和馬汀的婚姻是開放式的(an open marriage);是耶非耶,只有當事人才清楚,我沒有興趣探究,倒是「開放式婚姻」這個概念,值得談一談。

所謂開放式婚姻,是結婚的兩人同意對方可以跟其他人有性關係;在家吃不飽,出外只是搵食,不是偷食;用陶才子的雋語,就是「一床兩制,高度自治」。如果「婚姻」只是指法律上的關係,開放式婚姻便不難想像,例如兩人只是為了家族的利益安排而結婚,根本不是情投意合,或者最初是相愛而結婚,但後來情已逝,卻因種種因素而不能離婚,在這情況下,互相協議,同意兩人之間沒有不忠這回事,也沒甚麼稀奇。

然而,如果「婚姻」指的不只是法律關係,還是一種 --- 容我用一個老土的詞語 --- 廝守的關係,是兩人一起過互相關懷、互相照顧的生活,那麼,開放式婚姻是否可以維持,便是一個複雜得多的問題了。

如魚得水、相愛至深、一起生活得幸福美滿的夫妻應該完全不會考慮開放式婚姻(其實這也說不定,世上總有些人是不能以常理猜度的),但這樣完美的婚姻始終是少數。讓我們集中討論那些願意廝守終老、卻又有理由考慮開放式婚姻的夫妻(例如在性方面得不到滿足): 對於他們來說,開放式婚姻是否真的可行?

也許有人會認為,只要將性和愛分開,夫妻之間有性亦有愛(或只是有愛),但了解到外面那些只是性關係,有性沒愛,兩人便可以繼續廝守了。假如真的分得開,應該可以繼續下去;問題是,除非那些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只限於召妓和一夜情,否則,即使開始時只是性關係,也很容易由婚外性發展為婚外情 --- 最初一兩次未必會這樣發展,但長此下去,卻很有機會遇上一個日久生情的。廝守的基礎是情,假如情給分薄了,便可能生怨,怨一深,就再難廝守了。當然,對於不介意與人分享配偶的愛者,這便不是問題了。

結論:看來只有三類夫妻,才可以維持「一床兩制,高度自治」,一是純粹法律關係的夫妻,二是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只限於召妓和一夜情的,三是不必獨佔配偶情愛的。(有些人符合這些條件,卻絕不會考慮開放式婚姻,因為他們覺得偷食才滋味。)

20140402

「理想與現實」雜感


最有機會實現理想的人,既不畏首畏尾,也不罔顧現實。

有理想而沒有行動,即是空想;有行動而沒有理想,很可能只是盲動。

有理想不等於振翅高飛,有些充滿理想的人,生活得像在高空走鋼絲。

沒有理想不等於腳踏實地,有些全無理想的人,生活得像在泥沼裏掙扎緩行。

追求理想,有點像賭博:年青時可以豪賭,壯年時還輸得起,中年只能小賭,到垂垂老矣,便賭本全無。

對,不追求理想便不會理想破滅,正如不談戀愛便不會失戀,但那過程和可能美好的結果,卻極度迷人。

最殘酷的現實,不是令追求理想的人失敗,而是令人連追求理想的念頭也不敢有。

現實能令人清醒,也能令人麻木;理想能令人振奮,也能令人迷亂。

追求理想的人可以變得美麗,也可能變得邪惡;屈服於現實的人卻永遠平庸。

一生追求理想而失敗,仍然可以寫成一本豐富多姿的自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