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夫妻遊太湖,沈復請船妓素雲來陪酒,三人在萬年橋下暢談,素雲不勝罰酒而醉,狂態畢露,芸娘叫其夫撫摸素雲之身,之後自行乘輿歸去,留下其夫與素雲在船上「茶話片刻,步月而回」,也是成人之美。及後,友人魯半舫之母私下告知芸娘,說他夫婿曾於萬年橋舟中挾兩妓而飲,芸娘則說其中一人就是她,於是魯夫人大笑。』
這裏談的是〈閨房記樂〉所記一事,奇怪的是,陳雲的複述,與我記得的原文大異其趣。於是我翻看原文,越發奇怪陳雲怎會看到這麼多我看不到的東西。
首先,陳雲說素雲是船妓,可是,原文只說她是「船家女… 與余有杯酒交,人頗不俗」。「船家女」會不會是「船妓」的委婉說法?陳雲提到的魯夫人一節,可說明素雲確不是船妓。魯夫人本以為沈復「挾兩妓飲於萬年橋舟中」,她「大笑釋然而去」,不只是因為聽芸娘說其中一人就是芸娘自己,還因為芸娘「以偕遊始末詳告之」。如果魯夫人認為沈復挾兩妓而飲是不當的行為,她會認為妻子在場仍挾一妓而飲便很恰當嗎?魯夫人釋然,是因為知道沈復沒有挾妓而飲。
陳雲說「素雲不勝罰酒而醉,狂態畢露」,其實素雲只是因沈復取笑她學不懂酒令而捶他的肩,不算狂;此外,原文說「素雲量豪,滿斟一觥,一吸而盡 … 乃連盡兩觥 … 又乾一觥」,卻沒有一字描寫素雲酒醉,還寫她飲了這麼多酒後仍能「以象箸擊小碟而歌」。
倒是芸娘「欣然暢飲,不覺酩酊,乃乘輿先歸」,原文是說她因為覺醉而先離去,陳雲只說芸娘「自行乘輿歸去」,沒有提「不覺酩酊」四字,便令「成人之美」」一說看來合理;一讀原文,便知這說法純屬猜測。
至於陳雲那句「芸娘叫其夫撫摸素雲之身」,令人覺得芸娘實在豪放。看原文,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沈復取笑素雲,素雲捶他的肩,芸娘便說:「只許動口,不許動手,違者罰大觥。」素雲飲了罰酒後,沈復開玩笑說:「動手但准摸索,不准捶人。」芸娘順著那玩笑,挽素雲至沈復懷中,笑說:「請君摸索暢懷。」沈復沒有動手,只說:「卿非解人,摸索在有意無意間耳,擁而狂探,田捨郎之所為也。」這說話仍有兩分輕薄,但於酒意中總算是保持住君子之態了。陳雲的複述卻容易令人以為芸娘就那麼叫丈夫撫摸素雲之身,而沈復也就摸了,真冤哉枉也!
哈哈,這是不是走火入魔?
回覆刪除初中已閱浮生六記,沒想到如此平淺的夫妻耍樂文字也可以曲解至此,真高人也
真係創造性詮釋了.
回覆刪除有老婆喺度都玩到咁high,老婆走了反而「茶話片刻,步月而回」?在我這種小人看來,這樣很不合理。
回覆刪除此外,Wong Sir還漏引兩句,當素雲在沈復懷中時,沈復憶述:「時四鬃所簪萊(?)莉,為酒氣所蒸,雜以粉汗油香,芳馨透鼻」,在我這種小人看來,這樣還不動心?
坐懷不亂,世所難求;老婆早退,機會難逢。如果事實真如沈復自述那樣,陳雲反倒該研究一下沈復是否同志了。
話時話,這裡變了古代娛樂版了?
Meshi,
回覆刪除你懷疑的是沈復所寫是否屬實,這是另一個問題了,單看原文當然無法解答。
//有老婆喺度都玩到咁high,老婆走了反而「茶話片刻,步月而回」?在我這種小人看來,這樣很不合理。//
- 高潮之後是反高潮,亦未必不合理。
//老婆早退,機會難逢。如果事實真如沈復自述那樣,陳雲反倒該研究一下沈復是否同志了。//
- 船上還有其他人的,沈公子可以做出甚麼呢?
//話時話,這裡變了古代娛樂版了?//
- 換換口味也好呀!講上帝和石頭其實很煩的。
//講上帝和石頭其實很煩的。
回覆刪除不如講下上帝與乳頭oy。
Yan,
回覆刪除//不如講下上帝與乳頭oy。//
- 好吖,就講上帝為乜無喇喇俾男人一對無用嘅乳頭。
乜無用呀!
回覆刪除今次我幫陳雲, 此女既會「陪酒」, 自然是妓女。
回覆刪除據高陽的小說描述, 清代江南的確有不少船家做此等勾當。而且「舊社會」的妓院,與現今的夜總會頗為不同, 嫖客對妓女,是要先「追求」一番的。
楚門,
回覆刪除那要看甚麼叫「陪酒」了。沈復原文這樣寫:「命僕至船梢與舟子同飲。船家女名素雲,與余有杯酒交,人頗不俗,招之與芸同坐。船頭不張燈火,待月快酌,射覆為令。」這算不算是妓女的那種陪酒?
略略看過原文, 原來作者是與妻子坐船外遊, 此「船家女」可能真是船家。
回覆刪除不過按古時標準, 良家婦女也不應與男人飲酒。
據我猜想, 該船家其實係可以提供某種服務, 不過沈先生既與妻同行, 就無事發生。
等於現今大陸的卡拉OK, 你唔叫小姐齋唱都得。
或者是陳雲想像力豐富之故,就像有人讀完《西遊記》後,「解讀」出孫悟空係如來佛「飛柴」觀音所得,故此孫悟空在危難關頭往往會得到「雙親」出手相救,如此「伸延閱讀」可能連羅貫中也始料不及。
回覆刪除也許是借此寄他心目中的理想夫妻生活....
回覆刪除//也許是借此寄他心目中的理想夫妻生活....//
回覆刪除- 他曾公開承認有召妓的習慣,你這猜想亦非完全不合理。
//他曾公開承認有召妓的習慣//
回覆刪除我就是知道這個才這樣想.....:P
陳之解讀,並非不可
回覆刪除于之回應,亦未能充分反駁
兩者論點皆不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