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起一個堂弟,聯想到馬克思將宗教比作鴉片。這真是個意義豐富的比喻,用在我堂弟身上,可以說明宗教雖然對全人類來說壞處遠多於好處,但有些人的確需要它。
堂弟幾年前一家三口移民來美國,住在灣區,距離我家只有三個多小時車程。最初我知道他決定移民,有點驚奇,因為他兩夫婦學歷都不高,年紀又不輕(堂弟只小我兩歲),在美國不容易找到工作,就算找到,薪金也會比他們在香港的低不少;此外,他們英文不行,但又不會像老一輩移民般終日只在唐人街活動,要適應美國的生活,實在不容易。然而,他們移民的決定卻看來做得很輕鬆、很放心。
這應該是因為他們一家都是虔誠的基督徒,相信一切自有神安排和照顧,「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無論在美國的生活過得怎樣,只要憑著信心,他們都可以認為那對他們是好的。
我探望過他們幾次,他們的生活不錯,雖然物質方面不豐裕,精神方面看來卻頗積極樂觀。信仰除了讓他們有心理上的慰藉,亦帶給他們實際上的幫助:他們來到美國後當然是參加了一個華人教會,很快有教會中人成為朋友,有事時便不會求助無門了。
其實,當年是我帶堂弟去教會的,那時他是個不開心的人;我還記得有一次教會聚會後,我們一起乘巴士回家,他在車上一言不發,眼淚突然簌簌而下,一臉憂傷。後來他家裏發生了一件慘事,老婆又患上癌症(幸而治好了),如果不是有信仰支持,恐怕會熬不住。
有一次我探望他時,他問我還有沒有參加教會活動,我說自己已不信耶穌了。他的反應是:「噢,那真可惜啊!」我只是淡然說:「也沒甚麼可惜的。」然後轉換話題,隻字不提我現在對宗教 ---尤其是基督教 --- 的深惡痛絕。
人人吸鴉片當然是一件壞事,可是,假如有些人的確需要吸鴉片來鎮痛或治病,我們也不必因為鴉片對身體的害處而一味反對。
我想對像你堂弟的那類型人來講,像讀哲學之類簡直就是不可理解的……
回覆刪除CYC,
回覆刪除他會認為是浪費時間。
宗教是藥,藥可以治病,但不能當飯吃。
回覆刪除「十藥九毒」,這是我的藥劑師開藥房的老友告訴我的老實話。
他說,還有啊,病也不一定要吃藥才會好的。
證諸宗教,何屬不然!
i could be wrong but i have the feeling that when you guys are talking about "假如有些人的確需要吸鴉片來鎮痛或治病,我們也不必因為鴉片對身體的害處而一味反對", you guys sound more or less like standing on the high ground, looking down upon the ones -- the ones on the low land, the unfortunate ones -- and teasing them, on their stupidity or weakness for their need of religion to soothe their pain ...
回覆刪除i have no problem to admit that religion does have that placebo effect ... i guess i just don't quite feel right about that high ground vs low land feel ...
anyway, maybe it is just my hyper-sensitive over-reaction ...
Chris,
回覆刪除//宗教是藥,藥可以治病,但不能當飯吃。
「十藥九毒」,這是我的藥劑師開藥房的老友告訴我的老實話。
他說,還有啊,病也不一定要吃藥才會好的。
證諸宗教,何屬不然!//
- 對,但對一些已吃、還上了癮的人,有時也不忍心勸他們戒。
//you guys sound more or less like standing on the high ground, looking down upon the ones -- the ones on the low land, the unfortunate ones -- and teasing them, on their stupidity or weakness for their need of religion to soothe their pain ...//
回覆刪除- The piece presupposes my view on religion and certainly not everyone would agree with such a view. However, I think my view is justified, it's just that it is not the purpose of this piece to defend it.
阿王,可唔可以宗教同燕窩、荔枝、香煙、紅酒比。
回覆刪除可能一個人信得愈好,塊面會愈滑噃。
Yan,
回覆刪除//阿王,可唔可以宗教同燕窩、荔枝、香煙、紅酒比//
- 可以,睇你點講。例如:
宗教似燕窩,其實只係口水,不過有人當寶喎。
宗教似荔枝,睇唔出,原來可以令人好燥火。
宗教似香煙,自己吸已經唔好,吸完再噴出嚟嘅就更唔妥。
宗教似紅酒,唔使研究,只要自己認為係好嘢,咪覺得好好味囉。
//可能一個人信得愈好,塊面會愈滑噃。//
- 係都唔出奇咖。
非關類比之別, 在乎心, 存鄙屑之念, 易成妄語.
回覆刪除甲視為妄語者,乙可視為真言。
回覆刪除very good; indeed, very good :-) ...
回覆刪除relativism in this post-modern world :-) ...
這不是相對主義,我只是指大家意見不同,卻不是說沒有對錯可言。
回覆刪除有點像榴槤,有人喜歡、有人討厭,也有些人吃不吃也沒所謂。
回覆刪除Barry,
回覆刪除//有點像榴槤,有人喜歡、有人討厭,也有些人吃不吃也沒所謂。//
- 榴槤倒沒甚麼害處。
我一向主張信仰自由﹐你信什麼是你自己的事﹐但最令我反感的是某些宗教人士喜歡硬銷其信仰﹐最最可笑的是其實他們對自己宗教奉為聖典的經書又未認真看過﹐看過又未認真思考過﹐全部是人云亦云。
回覆刪除在中學事讀舊約的創世紀時曾對上帝愛世人這個說法產生極大懷疑﹕
1. 上帝創造人類時為何只做了一男一女﹖難道上帝特意要人類亂倫才能繁殖后代﹖
2. 如果上帝愛世人﹐為什麼要用洪水來屠殺諾亞一家以外的全世界人類﹐包括無辜的嬰孩和小孩﹖
3. 上帝愛世人不是一視同仁﹐這樣的愛只是偏愛其chosen people﹐不然的話﹐神為什麼要殺光埃及人的長子來迫使法魯王放麼西和族人離開埃及﹖
這些只是舊約的第一部﹐我都無興趣讀下去了。
1. 上帝創造人類時為何只做了一男一女﹖難道上帝特意要人類亂倫才能繁殖后代﹖
刪除聖經從未有一處說「人類亂倫才能繁殖後代」。
(1)創世記2章7:
雅威 上帝以土造人,以生命之氣噓入其鼻,使人成為生靈。
(2)創世記2章22:
雅威 上帝以所取於亞當身之肋骨造為女,攜至亞當前。亞當說:此乃我骨中之骨,肉中之肉,以其由男身取出,可稱為女。
上帝造人,於聖經中僅簡單言之,其中之細節並未詳述。但聖經記載上帝創造之法非一:有從土、從身。可知並非僅有一法,生命由上帝而出,並立定倫敘,可由此思考。
假如上帝以亂倫之法繁殖,就不可能訂立自相矛盾的律法。
2. 如果上帝愛世人﹐為什麼要用洪水來屠殺諾亞一家以外的全世界人類﹐包括無辜的嬰孩和小孩﹖
請參照聖經創世記第六章。
3. 上帝愛世人不是一視同仁﹐這樣的愛只是偏愛其chosen people﹐不然的話﹐神為什麼要殺光埃及人的長子來迫使法魯王放麼西和族人離開埃及﹖
請參照聖經出埃及記。
上帝施為,必然有其道理,由聖經中之記載可以細細省思;另外,生命由上帝而生,亦由上帝收回:這是閱讀聖經時必須考量的。
海天書樓的聖經啟導本,不失為一輔助閱讀聖經的方式,可以參考。^^
上帝創造人,令人 (or 天生人) 有超越其他動物的智慧,何解不好好利用?
刪除>> 1. 上帝創造人類時為何只做了一男一女﹖難道上帝特意要人類亂倫才能繁殖后代﹖
亂倫/不亂倫,祇是人類自定的觀念。有些動物似乎沒有此避忌。曹雪芹在「紅樓夢」說:「情既相逢必主淫。」 「淫」之所在,祇是五十 / 一百步之別。
又 「創世記」 於人類誕生的說法、上帝之於罪之狠絕,上帝已利用整本「聖經」彰顯 "真假對錯"。有些似 「紅樓夢」 的 「風月寶鑑」 (i.e. "雙面鏡子")。
>> 2. 如果上帝愛世人,為什麼要用洪水來屠殺諾亞一家以外的全世界人類,包括無辜的嬰孩和小孩﹖
"洪水滅世" 一章中,有一重要 "線索",證明那極可能祇是一個 "神話故事"。
>> 3. 上帝愛世人不是一視同仁,這樣的愛只是偏愛其chosen people,不然的話,神為什麼要殺光埃及人的長子來迫使法魯王放麼西和族人離開埃及﹖
當初的埃及人,何解今日多已消失? As said above,人有超越其他動物的智慧,上帝已利用整本「聖經」彰顯 "真假對錯"。甚麼是真? 甚麼是假? 都寫在字裡行間。
耶穌說過: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馬太福音 5:18)
"假"就由它"假","真"就留其"真",上帝自有 「救恩」。可能這就是上帝的 「脾性」 + 「大能」,和耶穌很相似。就如每個人犯上的罪,一切是都是 "black and write",無可更改 (or "undone"),但上帝的 「救恩」 是超乎一切想像。(在上帝眼中,黑與白都不重要,祇要 「知錯能改」。)
Back to the question,如果上帝是上帝,上帝點會不 「一視同仁」 ? 人要死 (i.e. "犯罪"),都是自己攞嚟嘅。
睇「聖經」睇得咁 "精" (i.e. 聰明),咁識 "找渣子"。去餐廳吃飯,閑閑地比人賺你百幾、二百個 "巴仙" (i.e. "percent"),你又去食得咁開心、咁蠢?
grumpy,
回覆刪除《舊約》的確非常難啃。
不要一次讀太多了。例如讀讀「約拿記」,然後想一想。就不會被愛曲解的人給騙了,說什麼上帝有多麼的無情、冷血、邪惡;無論是舊約或新約,都有一貫的主旨:上帝是愛。
刪除王教授要是回去教會,也不是去「依靠」教會,而是「造就」神的教會,您有改善的力量。
事實上,任何基督徒去教會,都應當愈來愈強壯,直至服務眾人,而不是單單去「喝奶」的。那樣子將會削弱上帝給予的能力,愈來愈薄弱、幼稚。^^
馬太福音25章29節:
因為,那已經有的,要給他更多,讓他豐富有餘;而那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一點點也要奪走。
//假如有些人的確需要吸鴉片來鎮痛或治病,我們也不必因為鴉片對身體的害處而一味反對。
回覆刪除同意這比喻,也同意外人不用一味反對。
我決定不再信基督之前,經過一輪掙扎。如果那時基督信仰對我的麻醉效用更大,也許我離開不成也說不定。過後,我也有羨慕各大宗教教徒的時候(主要指猶太教基督教跟回教)。當我極度消沉時,我尤其很想很想有這樣的一個靠山,任何靠山。「只要我信,就是我的了!」但我已撥開雲霧看清楚,實在不能當看不見,自欺欺人。
若果有人做研究,得出在牢獄中的招募成功率高於其他地方,實屬合理。對處於低潮和逆境的人,宗教無疑是很有吸引力的。能從宗教裏得到慰籍和支持,我會說,那是利。(不是這次的主題,但我沒有忘記,更大的好處在後頭-教徒死後的永生。)
看過這兒不少網主反對宗教的理論。這次讚同用吸鴉片來比喻神聖的宗教,可能會得罪還未得罪的教徒啊。
約伯是一個信上帝之人,但恐非受了麻醉之因;他頭腦清楚,而且承受了極大痛苦。也許shiren可以讀讀帕斯卡的,一位早慧的科學家,在生活的點點滴滴中如何思索信仰。
刪除願上帝祝福shiren平安順利。^^
抱歉!加了一些括號,字就消失了。
刪除是帕斯卡的:沉思錄。
shiren,
回覆刪除//但我已撥開雲霧看清楚,實在不能當看不見,自欺欺人。//
- 正是如此!
//看過這兒不少網主反對宗教的理論。這次讚同用吸鴉片來比喻神聖的宗教,可能會得罪還未得罪的教徒啊。//
- 這個我可不理了。
雖然鴉片的比喻有些道理,但就其相不同之處來看:
刪除一、鴉片是物質,必然產生危害
二、鴉片上癮後,危害愈大,直至生命終結
三、鴉片對身心造成必然的「強迫性」
信仰:
一、屬心靈,由不正之途理解之,必然愈趨不正;反之則愈得愈多
二、信仰之成癮,亦必由良心判斷之,走錯方向有回歸的機會
三、信仰之強迫性亦或自我節制,由自己心靈判斷、把握之
鴉片雖取決於運用,但終歸有害;信仰得自謙卑、智慧。
願王弟兄心回意轉,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