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4

說勇


政治抗爭需要勇氣,因為多少有點風險,尤其是以實際行動與政府對抗時,在衝突中很容易受傷,亦有可能被捕,嚴重的最後會鋃鐺入獄。反對香港政府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示威者早兩天衝擊立法會,勇矣!除非你站在政府那邊,反對示威者的訴求,斥責他們為暴徒,否則,就算你不同意他們的示威方式或策略,也不得不稱讚他們有勇氣。(我在這裏只會講勇或勇氣,不談勇武,因為「勇武」一詞在香港 --- 至少在網絡上 --- 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政治聯想。)

當然,「勇」的意思籠統,即使只是講政治抗爭中的勇,也可以因應不同的論述需要而加以細分。呂坤《呻吟語》〈品藻〉篇裏有幾句將勇分為四類,驟看頗難理解,不過,如果套用在政治抗爭上,可以得出很有意思的詮釋:

「小勇噭燥,巧勇色笑,大勇沉毅,至勇無氣。」

小勇的表現是噭燥,大呼小叫,不安和不滿的情緒高漲;這足以推動進一步的抗爭行為,可是,這種情緒只是當下油然而生的心理力量,難以預測和控制,容易受人利用鼓動或引起盲動。因此,只有小勇的人不能領導其他人。

巧勇的人自知有勇,並希望自己的勇氣為人所欣賞,於是特別注意保持勇的形像,以坦然的神色和笑容來顯示無懼。然而,有這種勇的人自我意識太強,也不宜領導其他人,否則容易變成英雄主義。(「巧」字也可以有「偽」的意思,巧勇的人之勇,也許是誇張了,甚至是虛假的。)

大勇沉毅,這種勇不只是一時的情緒,產生的的心理力量受到理性思維的約束,能夠審勢而動,有所為有所不為。勇,所以行動有衝勁;沉毅,所以懂得判斷行動的時機和方式,不會胡來;不是自我中心,所以有自然流露的勇者形像。大勇的人最適宜在政治抗爭中做行動的領袖。

看呂坤那四句,至勇明顯是四類中最高級的,難道大勇的人比至勇的人更適合做行動領袖嗎?我認為是的。至勇無氣,意思是勇的最高境界是完全不受情緒推動;有勇而無氣,是因為這種勇的基礎是智,勇的決定和行為只是理性的結論 --- 由「我知道這是應該做的事」,不須情緒作中介,便直接決定「我這就去做」。至勇的人跟大勇的人一樣,不會衝動壞事,懂得審勢而動;可是,至勇的人由於無氣,沒有外露的勇氣,便難有勇者的形像,而要做一個有效的行動領袖,這形像是必需的。其實,至勇的人很少見,假如一個政治抗爭運動有至勇的人參與,他們最適宜當的,是幕後軍師。


11 則留言:

  1. 「小勇噭燥,巧勇色笑,大勇沉毅,至勇無氣。」


    匹夫之勇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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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呂坤說了四勇,不表示沒有其他類型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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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不是"暴徒"不敢講, 即使中立的人, 也會覺得他們太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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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也許是我比較多看道家思想吧,我認為至勇會是「事天地而無爭於人,以性命為注」。
    勇是在人生決擇上的勇,不是以勇待人,而是以勇待己。因為無爭於人,人不感其氣色,所以「無氣」,而不會有噭燥或沉毅的對抗。

    而「無氣」所以「無抗」。軍師必有爭,在我看來軍師也是大勇。

    ------ 隱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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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可是,至勇的人由於無氣,沒有外露的勇氣,....//

    可能「至勇無氣」的「氣」不是指「沒有外露的勇氣」的氣?
    如《論語-陽貨篇》所言:「子路曰:“君子尚勇乎?” 子曰:“君子義以為上。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
    於是後人有言:「君子勇於義,小人勇於氣」。
    這裡的「君子」與「小人」被認為是指「領導者」與「庶民」。君子的勇是為大義而勇,那是英勇;而小人的勇則是為一時之氣而勇,是魯莽。
    「至勇無氣」可能是指被稱得上「至勇者」的人,是沒有「小人勇於氣」那種「魯莽的氣」的而不是「沒有外露的勇氣」的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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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那班噭燥激進的本土派屬小勇, 溫和民主派大勇若怯, 藏器於身, 相機行事, 至勇的高人則隱於市, 為而不恃, 功成弗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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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陳雲根連小勇都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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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嗰班鬧黃浩銘嘅契弟,例如心術不正嘅無待堂,連陳雲根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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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示威者早兩天衝擊立法會"

    明眼睇,班警察係特登守在立法會內,而非立法會外,去 "保護" 立法會。(即刻意提供機會給示威者 "衝擊" 立法會。) ... 警隊高層係變得越見無恥。難為雙方的演出者,一起被賣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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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故事一則亅家吓啲人話"有圖有真相",原來 "事實" 都需要有 "背後的故事"去幫助分辨「真偽亅。話說那一年「李旺陽被自殺亅,激於義憤,學人遊行去中聯辦抗議。(中聯辦外有一「政治花槽亅,將原先頗寬濶的行人路,收窄得番一半。)遊行去到中聯辦,中聯辦門外安置了大批「鐵馬亅,將已收窄的行人路,再次收窄。收窄到中聯辦外的行人路,祇能容許兩個行人"迫迫硤硤"的同時行過 (,以符合消防條例?)。而「鐵馬亅,則全綁上鐵鍊,並鎖死。更荒謬的事,是警方將中聯辦大門的另一邊行人路,以「鐵馬亅封路,並要求示威者原路離去。我處於"迫迫硤硤"的三呎行人路上,前面警方封路,後面有幾千人嚟緊中聯辦抗議,一邊是中聯辦大鐵閘,另一邊是「鐵馬亅及「政治花槽亅。點可以返到轉頭依原路離去?個 "阿 sir" (中層以上)話要走,就要擒過已上鐵鍊並鎖死的「鐵馬亅,並踏過個「政治花槽亅,再跳落地面離去。我質問個 "阿 sir" 點解咁危險都唔移走啲「鐵馬亅,"阿 sir" 扮無知加天真 話「鐵馬亅上咗鎖喎,我話:「咪叫消防員嚟剪鎖囉!亅個 "阿 sir"面懵懵唔識答我。

    以前我都有好多親朋戚友當差,但九七後警察公然做政治打手,真係令我大開眼界。做警察中、高層原來可以扮白痴。又原來警察唔係法律上中立,按法律上的正錯而執法,而係整定個鑊比正常市民去踩,任意而為嘅。真係難為個班 "細嘅"。

    所以,而家啲特區警察中、高層,真係唔再顧全顏面及紀律、公義,亦唔再需要識寫「廉恥亅二字。未曾親眼、親身了解,真係會以為衝擊立法會嘅示威者係「暴民亅。點知原來而家啲警察,同賊可能已經越來越接近,並視法律如無物,亦可以做得咁出面。佢地同內地的「公安亅,原來真係「一家人嚟架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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