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0

批評與侮辱之間


對於宗教,有兩種相反的極端看法:有些人認為批評某一宗教就是不尊重信仰該宗教的人,甚至等於侮辱他們;另一些人則認為任何宗教都可以用任何形式來批評或攻擊,只要針對的是信仰的內容而不是信仰者,便談不上不尊重或侮辱。我認為兩個看法都不妥:批評不等於侮辱,但某些形式的攻擊的確可以構成侮辱。

如果某宗教的教條或信念有不合理的地方,人人皆可批評,而重點應該不離是非對錯。假設你的宗教說地球只有五千年歷史或教導你男人有權隨便打女人,我便有理由批評,指出其錯謬之處。這樣的批評,就像批評某一科學理論有錯謬一樣,一般而言是「對事不對人」(我說「一般而言」,因為人身攻擊可以滲入是非對錯的討論裏,例如說「只有愚蠢不堪的人才會接受這個明顯錯誤的看法」)。

然而,有宗教信仰的人不只是相信一套教條或信念為真,更重要的是,他們的宗教信仰是一種指導人生方向的生活方式,是他們的主要身份認同,也令他們視某些人和物為神聖不可侵犯,從而鞏固宗教的身份認同。假如我攻擊你的教徒身份(例如說「所有基督徒都豬狗不如」)或對你視為神聖的人或物做出極其無禮之事(例如將模罕默德畫成一條狗),你因此覺得受到侮辱,這是合情合理的反應,而且這裏已不能分開受侮辱的是你還是你的宗教信仰。

如果我們認為人與人之間應該基本上互相尊重,而侮辱別人是不尊重的行為,那麼,即使我們相信某一宗教的教條或信念完全沒有理據,甚至是荒謬絕倫,不得不批評,我們的批評也不應該去到侮辱的地步。打個比方,假如你認為你的朋友拜祖先是迷信,你可以嚴厲批評他的迷信想法,只要講道理便成;可是,如果你拿下他家的神主牌摔落地上,或拍下照片製成不雅圖像放到網上,那便是侮辱,是太過份了(這只是個比方,因為拜祖先算不上是宗教)。

我這樣分開批評與侮辱,似乎很清楚,可是,在批評與侮辱之間,還有諷刺。問題是,諷刺可以近似批評,也可以近似侮辱:不夠尖刻的諷刺也許會被當作形象化的批評,但過份低俗的諷刺,卻很容易會被視為侮辱。請別誤會,我不是在鼓吹放棄諷刺宗教,我只是想指出,諷刺和侮辱的界線並不分明,而且諷刺不容易拿捏得恰到好處,我們不應該只視之為一種批評方式那麼簡單。

5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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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時是言者無心,聽者有意。

    講的人覺得只是一句客觀的說話,但聽的人覺得你在單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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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事情分兩重點:[應否](批評或侮辱)及[有人做了怎辦]?[應否]涉言論自由,可以是可以,但這[應]的底線(程度),非常主觀性,我認為是無傷大雅你認為是大逆不道,所以此無法定論。但口生在別人處,與其自傷脾肝(怒傷肝,思傷脾)去怨恨倒不如漠視他,當然,駡不還口一笑置之是最高境界,通常只有悟道之人才徹底做得到。第二點是你的宗教受了批評或侮辱,你有權做些什麼還撃?,我就認為最極限是你有權批評或侮辱對方還撃,但僅止於此。吵吵鬧鬧其實也有後患,不過此是因因果果,無法避免。

    我們不經大腦的 gut reaction 是假若對方用言語先挑釁,那我們就[有權]把對方打到嘔白泡,這樣才夠[男子氣概]。。。幸好法律還是理智的,你被駡後打人,你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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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現今的穆斯林恐怖襲擊,中古時代基督教的 Inquisition,就是宗教得權之禍,所以宗政必須分離。美國的反基督教行為就是針對基督教逐步想在政壇上得權然後強施教義予民眾。宗教得權,禍害比貪官酷吏重千倍。貪官知自己貪,但宗教非遠有神在背後撐腰,殘殺異己時理直氣壯一百倍。中東之禍,就是宗政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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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雖然區分批評與侮辱對於專制獨裁價值觀的人和對於民主自由價值觀的人可能會有不同的標準;但因為受到批評或被認為是侮辱就要去殺人那應該是極端專制宗教狂的毫無人性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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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近日香港發生的向傳媒機構掟燃燒物和偷報紙等事件與法國恐怖襲擊傳媒事件兩者在性質上有類同之處,只是襲擊的程度不同。
    香港受到襲擊的傳媒可能也是因為不同價值觀的人對批評與侮辱持有不同的標準而做出恐怖主義行為。
    不同價值觀的人很難或無法會在批評與侮辱之間有共同的看法或標準,但無論是何種價值觀或何種標準,做出恐怖主義行為相信是反人類的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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