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0

手槍的信念

我們學系的秘書 Marie 十分能幹,做事快捷穩妥,為人又和善,所有同事都喜歡她。她從另一部門轉到這裏工作已六、七年了,對系內一切瞭如指掌,同事有甚行政或教學安排上搞不清楚的地方,只要問 Marie,一定立刻得到答案,所以有一位同事戲稱她為 “the Oracle”,還特地訂造了一個座枱的名銜牌送給她,上面刻著的就是 “The Oracle of the Philosophy Department”!(有趣的是,原來 Marie 未看過 The Matrix,不知道同事說的 “the Oracle” 是指電影裏的一個角色,我後來跟她談起,她才恍然大悟。)

Marie 也工作得十分愉快,因為工作量不大,系裏沒有一個教授或講師會向她擺架子,只視她為同事,絕不會用吩咐的語氣叫她做事,閒來有傾有講,她生日我們會夾錢買禮物給她;她有時在家裏做了些曲奇或蛋糕,也會帶一些回來請我們吃。

可是,這位和靄可親的秘書竟然經常有槍傍身!有一次跟 Marie 閒談,不知怎的講起會不會燒槍,她訴我她不但會使槍,而且出外時一定放一支小手槍在手袋裏;由於大學規定校園範圍內不得持有槍械,所以她上班時手槍便留在汽車內,否則槍不離身,她說這樣才有安全感。

我不明白一個中年婦人、在大學工作、有家庭有子女、生活正常、沒有仇家、不涉黑幫、住在一個治安不差的小鎮,為何要身上有槍才感到安全?這可能涉及她個人的心理因素,但是也和她的政治立場有關:她是個保守派,認為擁用自衛武器是人民應有的自由和權利,相信良民有槍傍身可以減少罪案,所以反對槍械管制。

我認為 Marie 根本沒有需要攜槍,也認為槍械管制利多於弊,然而,聽到她經常有槍傍身後,我沒有說甚麼,因為我相信即使我表明立場,動之以理,也改變不了她對槍械的看法 --- 我看得出,當她提及手袋裏的那支手槍時,她表達的是一個根深蒂固的政治信念。

72 則留言:

  1. 槍在不同社會裏有其文化歷史延續印記的意含,是群体意識返祖的活化石,源於在美國移民西部的拓荒年代缺乏公權力的保護人人必須擁槍自衛。可惜中國人一脈延續的南拳北腿的武俠文化,刀劍不離身的護身行徑已斷絕不傳,尚有一絲的餘溫銘印存留在武俠文學及華人族裔的夢裡(集体潛意識~心理學家容格所描繪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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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槍械管制在美國是個很複雜的問題,涉及很基本的政治分歧和實際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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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60年代,我有個小學同學畢業後就移民美國不知道哪個州,同學寫信回來,十二三歲的o靚仔,也從俗帶槍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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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攜槍上學?絕大部份美國的學校都嚴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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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買得既話,就帶返學都不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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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她是個保守派,認為擁用自衛武器是人民應有的自由和權利

    為何保守派會服膺自由主義的價值?

    可能槍在這情況的功能等同毛澤東像。

    你贊成在底特律管制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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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美國的 liberals 大多贊成槍械管制。

      為何特別問底特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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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ttp://www.forbes.com/sites/johngiuffo/2011/10/03/americas-most-dangerous-c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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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啊,原來底特律是個危險城市!美國的槍械管制法例已很鬆,難道再放鬆一些會令底特律罪案減少、安全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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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應該問:你贊成在底特律加強管制槍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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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 The Second Amendment (Amendment II)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is the part of the United States Bill of Rights that protects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It was adopted on December 15, 1791, along with the rest of the Bill of Rights.

      2. Points of debate, I think, are not about "難道再放鬆一些會令底特律罪案減少、安全一些", but about :

      a. original legislative intent of the Amendment
      b. applicability of the amendment, which dates back to more than 200 years ago, to today's society

      3. Even if one argues that violence begets violence (which I think is not relevant at all to the original legislative intent of the Amendment -- the founding fathers should have already thought about this), the (sinister!) counter argument would be that so far as violence begets sacrifice, no one thus should enjoy the sole benefit of standing on the moral high ground to request others to bear no gun and to be the sacred sacri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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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說到底, 美國保守派最重個人權益, 對政府集權保持高度警惕.
      聽說那些開國元勳也有不少是如此.
      這種不相信政府的思想是槍械管制寛鬆的基礎.
      同理, 奧巴馬的醫改沒有在最高法院給打掉也是有趣, 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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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美國保守派最重個人權益”?這實在是天方夜譚。眾所周知,美國的保守主義(不是Hayek意義上的保守主義)時常衝擊個人自由以及政教分離,對同性戀的不寬容就是一個例子。莫非你所理解的個人權利就是所謂的持槍‘權’和財產‘權’?BTW,我絲毫不覺得奧巴馬的醫改侵犯了任何人的權利。

      共和黨是政治上的保守主義与經濟上的放任主義的一個奇妙的結合。儘管政治哲學里流派迭出,卻居然找不到類似這樣的思想。libertarianism雖然也主張經濟上的放任主義,但卻和干涉個人自由的保守主義水火不容。

      --Norma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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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Yan,

      //我應該問:你贊成在底特律加強管制槍械嗎?//

      - 我還是會贊成,因為我不認為容許市民攜槍會減少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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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Normativity,

      我不太肯定我用這權利二字是不是正確, 但可能我用保守派這三字更錯吧.
      不論如何, 我想你能明白我的意思, 持槍權等的支持都來自強調個人, 懷疑政府的這個意念.
      奧巴馬的醫改說實在的與我無干, 只是看到反對的論調也多是以上述的這說法為基礎而已.
      而那位法官的關鍵判決的理由又是有趣得很.

      你說的這個奇怪之處倒令我想到一過想法.
      如果把回到自然與回歸傳統等同起來, 可能就會有這種想法吧.
      在個人/家中保持"自然"的傳統模式, 對外則全力排除侵入者干預.
      相反, 如果政治上"開明"(可能又用錯字了)而支持政府經濟干預, 也好像會有類似的奇怪之處吧.
      不過一個黨的支持者應該也不是鐵版一塊, 而是有各個取向.
      只是由於是兩黨制, 所以集結支持同一個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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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Wong,
    maybe she knows that your Taichi chuen is very powerful, she needs a pistol to protect herself from you. But your Taichi chuen can deflect bullets. So much for her pistol. (Kidding.) -zpdr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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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For you information, Taichi Chuen is a soft art mainly used in defence. Save for Marie being attracted by Wong and attempting to rape Wong, I do not think Wong will initiate any attacks. Anyway, I have never heard Wong claim that he possesses weapons that can do strong harm, like Rulai Palm(possessed by Wan Chin) or Flying Swords(possessed by Li Tianming). You know, it seems it is long before the influence of Shaolin Soccer that scholars in Hong Kong have had a habit of combining their intellectual thinking with martial 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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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aichi Chuen is a soft art mainly used in defence//

      - Not 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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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zpdrmn﹐哲人王係練太極拳﹐唔係練葵花寶典
      世界上只有一個武俠人物識得擋子彈﹐兼且可閘住反彈的﹐那便是東方不敗!
      真的﹐徐克在中的東方不敗便是這樣﹐沒騙你!(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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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匿名7/10/2012 7:45 上午,
      //Taichi Chuen is a soft art mainly used in defence//
      The Taichi chuen my late mother-in-law did couldn't even use for defense. But there are Taichi chuen fighters who can beat the hell out of you. That I'm pretty sure.
      --zpdr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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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文少,
      葵花寶典, TaiChi chuen, 閘住反彈子彈... All these are okay. As long as Wong isn't practicing 尋花寶典, that will be fine with his wife. (no kidding)
      --zpdr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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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BTW, 尋花寶典=讓子彈飛 (in certain establishment). It is not used to deflect bullets. --zpdr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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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或者她曾經歷過一些對她人身安全有威脅的事而覺得有槍傍身可救她一命。我有位親戚在美國也是經常有槍在身,他說曾經有次有匪徒入他店內打劫,他馬上躲到門後用槍指著匪徒並喝令其退出店鋪外,匪徒見被槍指著,果然乖乖就範退出店外逃跑,如果當時他沒有槍,就肯定被劫甚至人身安全家人安全都受到莫大威脅。警察在那種情形下也是遠水救不了近火,無法保障到安全。
    槍械管制只是對安分守己的人有作用而對於不法之徒作用甚微,甚至完全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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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槍械管制只是對安分守己的人有作用而對於不法之徒作用甚微,甚至完全無用。//

      - Argument for Gun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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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或者是否能夠做個調查分析或統計,看看是否能夠得出一個結果,那就是民眾擁有槍械與不擁有槍械,社會罪案率的變化會是如何?
      民眾擁有槍械是否會制止到一些罪案的發生,但也會帶來因槍械而造成的意外增加,就如民眾擁有刀具也是有好處有壞處一樣。
      問題是好處多還是壞處多,或者需要有適當的管制,那相信應該要用比較科學的方法去找出個結果才行,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不是科學的方法。

      例如中國大陸是槍械管制很嚴厲的國家,民眾絕不允許擁有槍械,但即使是那麼嚴厲的管制,罪案還是一樣有,不因槍受傷但因刀受傷也是一樣,自殺或殺人也是一樣有(曾經發生過有匪徒用刀到幼兒園殺死多個小朋友),當一個人想自殺時,即使沒有槍,跳樓燒炭等等也不是難事,要殺人時刀也一樣有同等效果。

      應該分析哪些罪案是必須要有槍才可能發生,哪些罪案是有槍無槍都會發生。
      對於匪徒來說,不論禁槍與否,他們基本上都可以弄到槍,他們有自製的,改裝的甚至真槍去做不法行為。所以,禁槍只是對一般民眾有作用,但對匪徒就作用不太大。而當民眾有槍又是否會對匪徒有一定的阻嚇作用?從而對減少罪案有幫助?這些都需要作實際的社會調查分析,單靠「理論上」或估計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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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或者需要有適當的管制//

      - 美國大部份人都會同意這個講法,他們不同意的是怎樣才算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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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一個惡人在哪個情形下更有可能去犯罪?(1)惡人手里有槍,他知道普通市民‘也許’會帶槍;(2)惡人手里無槍,他知道普通市民也沒有槍。我覺得似乎第一種情況更有可能(考慮到一般市民中隨身帶槍的畢竟是少數,並且普通市民在被動情況下掏出槍的時間通常要遲於主動攻擊的罪犯)。即使這兩種情形下犯罪率是一樣的,統計數據表明槍支管制至少可以使犯罪的重傷率和死亡率降低。使用槍支大規模‘屠殺’的例子不勝枚舉,相比之下舉一個用刀殺死數人的例子似乎很牽強。

      相比很多西方的國家,美國的槍支管制極其糟糕(http://big5.ycwb.com/life/2011-01/16/content_3284114.htm)。你可以很容易在Walmart買到一支槍,和買一包煙差別不大。美國的槍支氾濫同“槍支自由可以遏制犯罪”的考慮其實關係不大,部分是因為真有很多人相信槍支自由保障了民眾對抗專制政府的權利(在政府擁有各種尖端武器的今天),部分則是和軍火商的龐大勢力有很大的關係。

      不知道什麼時候美國才可以廢除或修改那個兩百多年前訂立的過時的第二憲法修正案。美國人(主要是共和黨人)實在有必要把他們對槍支的寬容和對gay marriage的嚴苛互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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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一個惡人在哪個情形下更有可能去犯罪?//認為第一種情形下惡人更可能犯罪的想法未必是真。因為除了被劫者可能有槍之外,旁人也可能有槍,即使被劫者來不及拔槍,不少西人是會見義勇為的,旁人見義勇為的可能性也會對劫匪是一個很大威脅。就如美國曾有單案,一個賊偷了鄰居的東西後行經過一個人的園子,那人就向那個賊開了,結果把那個賊打死了(打死賊的人後來用Castle Law脫罪)。相信以後如果又有賊再光顧那裡的時候肯定會有所顧忌了吧?但如果被劫者和旁人都無槍,那麼壞人就肯定可以毫無顧忌,為所欲為了。(要碰巧有警察出現的可能性大概幾乎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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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那個案子開槍殺賊的那個人開槍是因為"見義勇為"嗎?
      如果是的話, 那Castle Law恐怕就說不通了吧.

      如果有人在加油站持槍行劫, 會有旁人見義勇為拔槍反擊嗎?
      始終有可能因此引發槍戰而有死傷.
      同時法律能容許這種vigilante嗎?
      我很懷疑.

      我想, 持槍牌者持自己的槍做案的機會不高.
      做案的恐怕多是黑槍(除非瘋狂槍擊案).
      而一個地方槍械管制越寛鬆, 我想黑槍就越容易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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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有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有興趣者請答:假如你居住的城市/國家大部份人帶槍在身,你會覺得比大部份人沒有槍安全嗎?(我的答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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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可能還是要看當地本身社會的安全程度,就如王Sir學校裡連「和靄可親的(女)秘書」也帶槍在身,那可能其他也有不少人有帶槍在身,但王Sir仍說那是「一個治安不差的小鎮」,似乎仍然覺得那裡是安全的。
      以我自己的感覺,儘管美國很多城市可能都有不少人有帶槍在身,但我去美國的很多城市都沒有很不安全的感覺,基本上感覺很安全,反而去到西班牙一些城市,相信應該沒有美國那麼多人帶槍在身,但反而有些不安全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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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假如你居住的城市/國家大部份人帶槍在身,你會覺得比大部份人沒有槍安全嗎?//

      這個問題不簡單回答「是」或「不」,成長與居住的環境可影響你對槍及安全的看法;我在香港長居,答案是很自然的「不」,你去問南非的人,答案很可能相反。

      我去以色列旅行,見巴士司機配槍,感覺很可怕很不安全,當地人則看似習以為常。

      又,男孩子小時候的玩具很多是槍,大人也愛買玩具槍給小孩,卻沒有製造出一種「槍可怕」的觀念,反而配槍的才是英雄,跟現實生活很有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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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神洲,

      //如王Sir學校裡連「和靄可親的(女)秘書」也帶槍在身,那可能其他也有不少人有帶槍在身,但王Sir仍說那是「一個治安不差的小鎮」,似乎仍然覺得那裡是安全的。//

      - 不,這小鎮絕大部份人不會攜槍;假如這裏多一些人像 Marie 那樣,我覺得很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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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karol,

      你咁識答無一定答案嘅問題,可以做通識科補習天王!

      其實我知道我的讀者多數住在相當安全的城市才問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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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王Sir,

      以那位和靄可親的女秘書在學校已工作了六七年,如果你沒有與她交談,也許永遠也不會知道她竟然帶槍在身。在這樣看來,再加上有Concealed carry law,所以可能根本是無法知道到底那個小鎮有多少人是帶槍在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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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當然無法肯定有多少,但知道 Marie 攜槍後,我跟不少人談過這問題,有理由相信攜槍的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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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回王Sir的問題.
      我覺得會更不安全, 因為我覺得犯案多用黑槍.
      在這種情況下, 黑槍會更容易被藏起來.
      而有越多黑槍被藏起來, 我看會有較大機會犯案.
      就是一個人有槍, 他如果已被槍指着, 失了先機, 他還有沒有機會/可能拔槍也是一個問題.

      P.S. 想到武俠小說中的客棧, 或是西部牛仔片的酒吧, 各路人馬都有"傢伙"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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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之前一位網友提及看到以色列巴士司機佩槍感覺很可怕很不安全,而當地人則看似習以為常。
      旁人可能會問:
      1.為什麼以色列巴士司機要佩槍?
      2.大部份人帶槍在身,你會覺得比大部份人沒有槍安全嗎?(這也是王Sir的問題)
      3.禁止佩槍會否令社會更安全?

      若以以色列的情況來看上述問題,今天以色列與巴勒斯坦因歷史原因的土地爭拗所產生的衝突,與當年歐洲殖民者來到北美的殖民擴張和種族衝突有些類似,為防範異族襲擊,所以以色列的巴士司機也佩槍。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以色列人大部份人帶槍在身,他們會覺得比大部份人沒有槍安全。那是因為不安全的主要原因是來自異族襲擊而並非來自大部份人帶槍在身。

      美國當年的情況與以色列今天的情況類似,部份美國人佩槍的傳統也可能是由此而來,他們可能是出於當年殖民擴張和征服的信念,也或者有保衛個人自由的信念。
      這個傳統直到今天仍然在部份美國人心目裡存在,可能是因為美國是一個多種族的國家,黑人白人以及其他民族之間的矛盾和衝突也不是完全沒有存在。這種仍然存在的矛盾和衝突可能令到部份美國人仍然覺得有需要保留著當年殖民時的佩槍傳統,或者這也是部份美國人仍然支持佩槍的原因。

      如果支持佩槍或佩槍是出於這些傳統原因的話,那就好像那位「和靄可親的秘書」那樣,多是出於防範和保護自身安全的目的,對破壞社會安全不會有太大影響,甚至有時會制止到一些罪案的發生例如我之前說的那位在美國的親戚,他就是用自身的佩槍制止了劫案和保護了家人和自身的安全,這是佩槍對社會安全有好處的例子。

      那當然也有壞處,而至於好處多還是壞處多,不做實際的調查分析可能難下定論。但從一些表面現象例如精神有問題的人也可能得到槍,那麼加強一些限制或管制,減少槍枝落入wrong hand應該是有必要的。

      (順便回網友蝮說:「那個案子開槍殺賊的那個人開槍是因為"見義勇為"嗎?
      如果是的話, 那Castle Law恐怕就說不通了吧.」
      那個賊不是偷開槍殺賊的那個人的東西而是偷他鄰居的東西,本來並不關開槍殺賊的那個人的事,而那個人是因為「看不過眼」而向那個賊開槍的,故認為有"見義勇為"的成份。用Castle Law脫罪相信是因為那個開槍的人有意利用這一法律來達成他見義勇為的做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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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1. 偷東西罪致不致死?
      2. 開槍殺賊的那個人有沒有這個權利?
      3. 如果他是"看不過眼"所以開槍, 而以Castle Law脫罪, 這判決是否公道?
      4. 社會應否支持這種私自執法的行為?
      這個案例有很多地方值得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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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偷東西當然是罪不至死,但是這類「罪不至死」但結果卻是不幸死了,類似的事社會上似乎也不時有發生例如不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擅自進入一個不該進入的區域)被車死了,也可以說是犯了「罪不至死」的違規,或者也可以質疑司機車死人有無「私自執法的行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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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一直有個想法,覺得持有槍械內含一個意義,和美國立國經過有關。美國是從英國獨立,他反對英國收稅太多,決定推翻大英統治,不要交那麼多稅。立國者是靠武力推翻帝國統治,但立國者並沒有因為自己靠武力推翻帝國而不准國民持有武力。相反,他們更相信人民的力量,要相信人們天生已經擁有的權利,如果政府的暴政令到民不聊生(如表面的徵稅太重),人民至少有槍械,可以武裝起義,不聽命於聯邦政府。當然,人民持有槍械對於搞革命是否有實際幫助,存疑。但明顯看到,立國者賦予了人民權力,合法地武裝推翻聯邦政府的權力,就像他們當年推翻帝國統治一樣。當然,這個只是意義大於實際作用。到了實質討論時候,還是返去現實層面較好,不要太這樣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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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到了實質討論時候,還是返去現實層面較好,不要太這樣理想化。//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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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不只是實質的問題,也是一個文化的問題。

      還可以追朔到歐洲的騎士佩劍的傳統,在不遠的年代十九世紀,隨身的武器是gentlemen的榮譽和義務。

      歐洲騎士見國王一律帶劍,視給人繳械為恥辱,所以也要用文化角度去理解美國的槍械文化。

      中國人入王宮則要搜身,所以中國人是不明白武器與榮譽的文化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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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歐洲人是否有這個想法我不清楚,但我在美國住了二十年,沒有印象美國人容易會將武器和榮譽聯想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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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聽說美國在建國初期乃至南北戰爭時期都多有民兵, 持槍權的來源也許與這些歷史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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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國古代朝臣劍履上殿才是榮譽.
      始終中國一早已早大一統文化, 與歐洲的中世紀封建時代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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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由於大學規定校園範圍內不得持有槍械,所以她上班時手槍便留在汽車內"

    但她的車也是泊在校園範圍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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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非也。在大學的停車場泊車要付費,校園以外不遠處有街上的免費位,Marie 的車是泊在街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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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咁好?我校園以外不遠處也有街上的免費位,但唔駛旨意會找到位,因一早已被學生霸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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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要早上九點前先搵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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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人民有保衛自已生命和財產的權利,擁有槍械正是自衛權的表現。
    槍械可以讓氣力弱的女人和老人,也有力量去阻嚇和防止壞人的侵犯。

    不過美國的槍械也太寬鬆,可以參考加拿大要考槍牌的制度。

    不小心使用汽車比槍械更危險,若果人民可以考牌駕車,為什麼不可以考牌持槍自衛。反對槍械的主要論點,也可以加以改動套用在汽車上。難道政府又要禁止市民駕車,只准坐公共交通公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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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汽車和槍支有一個disanalogy. 我們主要擔心一個人是否有‘能力’安全駕駛汽車(所以需要考駕照),而不怎麼擔心人們會把汽車來作為傷害他人的‘工具’(相比別的殺人手段,開車撞死某個particular的人更有難度,以及事後更容易被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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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女人和老人可以使用防狼器或電棍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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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加拿大槍械管制甚嚴.
      但聽聞要買黑槍要找門路也不是很難, 也不過是三數百加元一支.
      始終美加邊境太長, 又不大設防, 黑槍要流入也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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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又, 汽車有其實際功用, 異常的駕駛是意外或是故意都好, 都是副作用.
      而槍械, 除了攻擊與威嚇以外, 用途甚少(狩獵與標靶射擊是我想到的), 我看不應與汽車比較.

      如果人民有權持槍去保護自己, 國家增強軍力又是否應該?
      乃至更進一步, 國家又是否有權去取得核武來自衛?
      值得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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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
      唔記得邊套戲講過,殺人不難,難在不要被人發現。若要存心殺一個人,手槍不是最好的選擇,而然除非在荒山野領,開槍不被人發現更是不可能的事。為什麼要擔心手槍作為傷他人的工具呢?相信博主也不會擔心文中的Marie開槍打他吧。該擔心的應該是壞人,而不是一件工具一件死物。

      2
      防狼器與電棍要近距離使用,太過危險了。只有手槍才能遠距離使用。再者自衛的要旨在於stopping power,只有手槍有足夠的stopping power去disable一個立心要攻擊你的壞人。

      3
      槍械的用途便是自衛,怎可以說是沒有用途,拿來亂殺人或意外走火,都是副作用。

      又若果只說狩獵與標靶射擊,高性能跑車就可以與槍械比較。為什縻不禁了高性能跑車?

      一個民主自由的國家,理論上可擁有核武自衛的權力。問題很多國家是專制政府,其政權本身的合法性也成疑。不過那是另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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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除非在荒山野領,開槍不被人發現更是不可能的事。”
      但為什麼美國有那麼多懸而未破的槍擊案(這些槍擊案通常不是發生在荒山野嶺)?

      “相信博主也不會擔心文中的Marie開槍打他吧。該擔心的應該是壞人,而不是一件工具一件死物。”
      我們不是在比較更擔心一個持槍的好人還是更擔心一個無槍的壞人,而是應該比較更擔心一個持槍的壞人還是更擔心一個無槍的壞人。

      “防狼器與電棍要近距離使用,太過危險了。只有手槍才能遠距離使用。再者自衛的要旨在於stopping power,只有手槍有足夠的stopping power去disable一個立心要攻擊你的壞人。”
      這也就是說,只有用手槍才能遠距離襲擊別人。只有手槍有足夠的stopping power去disable一個你立心要攻擊的好人。

      -- Norma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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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武力乃至武器的存在價值, 我看靠的多是武力/武器本身的威嚇效果多於真正運用.
      所以體弱的人服於體強的人.
      一個人服於眾人.
      空手的人服於持刀的人.
      持刀的人服於持槍的人.
      如果這個道理是對的話, 在每個人都有pistol的世界裏做案便需用上較大火力的如shotgun, submachine gun等方有用.
      始終大多數人都應該不會以pistol對抗這些武器, 如當年葉某紮起馬步, 手拿起AK掃射, 一眾警察的點三八都很難還擊.
      以這個道理推下去, 就只會令犯案的暴力更增強而已.

      至於高性能跑車, 我同意是應該禁了它的, 雖然原因不是因為這個.

      而核自衛權甚麼的, 我倒想知道如果加拿大發展核武, 美國會不會擔心.
      甚麼民主專制國家之別, 都是借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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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Adding a point. Firearm manufacturing is a big business in the US. It has political power. (Lobbying and what not.) It is a factor of (not much) gun control. --zpdr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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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RA的政治關說聽說也不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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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Yes, that's true. I suspect that there must be some connections between them. But I won't bother to find out. --zpdr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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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美國又有槍擊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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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王sir的這篇博文正其時也(in a sad way)。剛剛在電視上看到美國丹佛槍擊案,12死(包括一個3個月的嬰兒),59傷。槍手是丹佛的一名博士生,沒有任何前科。
    http://news.sina.com.hk/news/12/1/1/2724153/1.html

    幾年前我還在丹佛停留過幾天。丹佛作為一個有相當規模的城市來說治安其實不錯,犯罪率在美國只排第141名(第一名是談之色變的St. Louis)。但即使是這樣,在缺乏槍支管制的美國,只要出一個足夠瘋狂的人,就可以在一個平靜的城市掀起如此腥風血雨。

    在這般殘酷的現實面前,任何為槍械自由的辯護都顯得那麼蒼白無力。記得以前Bush當總統的時候常常發表“危險的不是槍支,而是使用槍支的罪犯”等等陳詞濫調。這句話如果可以用來為槍械自由進行辯護必須還要加上一個前提“我們國家沒有使用槍支去傷害他人的罪犯”, which is obviously false.

    不可否認,美國的槍支問題得不到解決和軍火商在政府和議會的龐大勢力有相當的關係。理性在利益面前總是顯得那麼孱弱,變革因而極其艱難(中國的政治變革亦複如是)。更要命的是,利益的訴求通常不會赤裸裸地表達,而會借助于某種冠冕堂皇的方式,甚至會得到利益受損者的心甘情願的支持,這就是意識形態的力量。我忍不住在想,在那些被槍殺的受害者中,不知道有沒有人生前也贊同“攜帶槍支是公民不可讓渡的權利”?--Sorry for being cruel to ask t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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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些支持擁槍權的人常常反駁說禁槍是否就能阻止槍擊案。我的想法是,沒錯,對一些處心積慮的罪犯而言,的確阻不了(他們自有地下途徑),但至少可以阻止一些平時生活正常,僅因一時壓力或衝動而瘋狂的槍擊犯,他們多沒有地下途徑得到槍械,就算他們因此尋找地下途徑,其典折和困難也有機會讓他們冷靜下來反省、或者卻步放棄,因此自然無法輕易地犯下槍擊案。當然,不槍擊也不代表就沒有兇案,這些人可能會改用其他兇器如刀,比如日本就有過幾次瘋狂揮刀亂斬路人的案件,雖然也造成了不少的傷亡,但跟美國的瘋狂槍擊比簡真小巫見大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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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修正誤字:典折為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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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個美國國會議員卻說,假如當時有其他人身上也有槍,便可反擊,不會死那麼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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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在一個被投了催淚彈而又黑暗的電影院中, 有槍便可以還擊正在開槍掃射的瘋子?
      這位國會議員的見識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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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那可能要看那位持槍者的射擊準確度如何了,例如像加拿大,如果那位持槍者是加入了槍會並且接受過射擊訓練達到一定準確度才發給槍牌的話,那麼擊中那個狂人的機會率就相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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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單在當時那樣的情況之下,如果另外有人有槍,也確實可能會把他擊斃而減少傷亡,但是,是否應該把購買或擁有槍支的年齡提高到25歲或以上以及加強對申請者背景審查等等,增加管制措施來避免或減少槍支落入wrong hand,因為即使完全禁止擁有槍支,就算在中國禁槍也算嚴厲的國家,但壞人還是一樣有槍,所以禁槍只是對好人有作用,對壞人是沒有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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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據日月神報的報導, 那人買了自動步槍, 霰彈槍, 手槍, 都是以合法途徑買入.
      子彈倒也算了, 還買了鼓式彈盒(不知是否合法途徑).
      我想, 要是他從合法途徑買不了這些槍支/配件的話, 在黑市這些東西或也能買到, 但並不會那麽容易.

      我還是那一個想法, 槍管對黑槍作案的, 未必有太大作用, 只會推高作案成本.
      但對這些瘋子作案, 也許能減輕一點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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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壞人還是一樣有槍」?What do you mean? 你是說"*some* bad guys"還是說"*any* bad guy"一樣有槍? 沒有人指望禁槍可以使槍支完全絕跡,但只要能使槍支的擁有下降到一個非常有限的程度也就夠了。統計數據表明,兩個社會狀況、犯罪率大致相同的國家,如果一個實行禁槍,而另一個沒有,那麼禁槍的國家的槍擊案的比例要遠低於沒有禁槍的國家。中國是一個充滿各種政治、經濟、社會、道德問題的國家,但因為實行槍支管制,所以槍擊案的比例遠遠低於美國。那麼多實行禁槍的國家可以做到有效地控制槍支氾濫(包括槍支在壞人中的氾濫),有什麼理由輕易地得出結論「所以禁槍只是對好人有作用,對壞人是沒有作用的」?Please don't just explore a possibility in the logical space like those pro-gun republicans; give me solid evi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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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壞人還是一樣有槍」意思是儘管實行禁槍,壞人還是可以有辦法得到槍的,就例如禁毒,吸毒者和販毒者還不是一樣可以吸毒販毒?
      美國出於歷史和文化的原因,流落民間的槍支數量據說有超過二億枝之多,再加上NRA等等的組織以及某些美國文化傳統的阻力,要禁槍恐怕是等於要共產黨平反「六四」一樣難。
      中國人與美國人因為歷史和文化傳統不同,中國人犯案絕大部份都是為財色,基本上不會有像美國人這樣不為財色只為開槍殺人的犯案方式,由於美國比中國多了這些類型不為財色的槍械犯案,即使禁槍,這類狂人也可能有辦法得到槍的。這可能也是美國的槍案比中國多的其中一個原因。
      以美國的文化傳統,如果能夠先做到增強槍械管制,例如限制和提高擁有槍械的年齡,增加和加強對申請人背景審查等等,如果能夠先做到這樣一步那已經是很好的了。
      如果連這一步都做不到,要美國禁槍恐怕是與陳雲要爭取香港「城邦自治」一樣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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