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學期我系的讀書組由新來的同事
K 決定讀哪本書,她的專長是心靈哲學和知識論,最近的研究須要多思考 "reasons for belief" 和
"reasons for action" 這兩個概念,於是建議一起讀 T. M. Scanlon 的新書 Being Realistic about Reas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
這是本小書,正文約一百二十頁。今天晚上將會是讀書組這個學期的第一次聚會,討論第一章,只有十五頁而已;可是,這十五頁真不容易懂,我昨天用了三小時多才看完。今早在系裏碰到同事
Z,談起這一章,他也說難懂;我們都同意這十五頁不是超級難懂,但要讀得很慢,反覆揣摸作者的意思,才可以整理出一個貫通的理解。Z 說他讀後有點憤怒 ("I
felt a bit angry"),因為他認為 Scanlon 不必寫得這樣難懂 --- 同樣的論點和論證,可以寫得直接、清楚、詳盡得多;他現在這個寫法,是無端增添讀者的「痛苦」。
有些對哲學有興趣的人看了一些導論或入門程度的分析哲學著作,也許會以為分析哲學既然講求清晰的分析和嚴謹的論證,應該不會很難懂;事實上,難懂的分析哲學著作多的是。難懂的原因不一而足,像
Scanlon 這一章 (也許整本書也是這樣!) ,應該是因為作者寫作時沉湎於自己的思考世界,沒有花心思從讀者的角度考慮,寫作的目的只是將想到的寫出來,看不懂是讀者的事。
Scanlon
的文筆不特別優美,假如他重新寫過上述那一章,以遷就讀者,應該要增加不少字數,但大概不會因而令文字「變醜」。然而,有些哲學家的文字典雅含蓄,很有個人風格,但也由於不時言有未盡而令讀者覺得難懂,我想到的例子有
Bernard Williams、Rush Rhees、Cora Diamond、Raimond Gaita (這幾位也許不是典型的分析哲學家,但他們都是分析哲學傳統裏出來的);假如將這些哲學家的著作「平白化」,便會失去他們獨特的風格,讀時會趣味大減,對於像我這樣愛欣賞文字之美的讀者,這是一個大損失;因此,上述四位哲學家之難懂,我是甘願接受的。
另有些哲學家之難懂,不能只用寫作風格來解釋,例如
John McDowell,名氣很大,但我每次讀他的著作,都懷疑他是故作高深,運用一些深奧而含混的概念,論點和論證都有點糾纏不清,卻又好像很值得深入思考探索。如果讀者的背景知識足夠,讀
McDowell 時也許會稍為輕鬆一點 (但絕不會覺得易懂) ,否則可能完全摸不著頭腦,連文章的第一段也看不懂。以下是
McDowell 著名論文 "Criteria, Defeasibility, and Knowledge" 的開首,讀者可以試試是否看得懂:
分析哲學注重邏輯,有些著作難懂,是因為運用了數理邏輯,沒有這方面訓練的讀者當然是看不懂了。不過,有時看得懂邏輯符號也不保證會明白符號表達的論證,最佳例子莫如
Gareth Evans 於 1978年在期刊 Analysis 發表的、只有一頁長的論文
"Can There Be Vague Objects?";這篇論文很有名,但認為自己讀得懂的人不多 (我第一個舉手承認看過多次仍然只是似懂非懂) ;以下是全文:
哲學一般來說都不容易懂
(我指的是第一手著作而非導論式的著作),而難懂亦未必是壞事,因為可以逼使讀者深入思考;可是,太難懂的哲學著作難免有時會令讀者氣餒,甚至感到 a bit
angry,尤其是不必要的難懂。
"Can There Be Vague Objects?"
回覆刪除萬物是否「模糊」相信是取決於人對物分辨率的高低。例如很多種流感都有發燒症狀,如果沒有相應的檢測設備,就很難分辨出是哪種病毒所致以及是哪一種流感。是患了哪一種流感也就變得「模糊」和難以確診;但當有相關設備檢測和提高分辨率就不是「模糊」了。
所以,世上應該是沒有「模糊」的物質,只有「模糊」的感覺。隨著科學和檢測設備和方法的改進,以往或現在還是「模糊」的認知日後都會逐漸變得越來越清晰和越來越不模糊。
完全不是這個意思
刪除可否請阿捷君講解一下?
刪除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