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中,愛看書的不多。有些說工作忙、生活壓力大,哪有時間和閒情看書;但我說的是「愛看書」,不只是「看書」---
愛看書而不看的人,是真的因為沒時間或有其他障礙,但一有看書的機會,便不會放過,而不愛看書的人,就算有很多時間,也不會看書,只會將時間用在喜歡做的事情上。對於愛看書的人,看書就是一種享受,不需要有閒情才會去做;看書不是負擔,反而有減壓的作用。
不愛看書,並不是罪過,但總是可惜,因為錯過了那無窮無盡的改善自我的機會。我說的「改善自我」,不只是指增加知識量,還包括擴闊視野、加深自我認識、增進對已知事物的了解、改正偏見和過份簡單的看法、更加明白世界之複雜多變及各種觀點的局限
(包括自己的)。
有些家長十分熱切培養子女的閱讀興趣,希望他們能多讀課外書,為的不過是令他們在知識量上勝過同齡的人,即使不能「贏在起跑線」,也務必後來居上,以求在人生競賽中勝出。這些家長自己往往是不愛看書的,除了不能以身作則,也由於沒有體驗而不明白看書如何令人得益,純粹以功利的考量來推動子女看書,結果失敗的居多。
另外有些人,也是由於沒有體驗過看書的種種好處,竟以少看書或不看書為榮!這些人不一定是文盲或教育程度低,但因為在某些方面有成就,加上自視甚高,便覺得既然不愛看書也如此成功,那更顯出他們了得。以不看書為榮,不過是自我膨脹的表現吧了;其實這些人更應該多看書,從而知道自己的限制和不足,否則那膨脹的自我很難會調節到應有的大小,終身活在自我的誤解中。
近日我對「看書能改善自我」有更深刻的體驗。我剛讀完
Raimond Gaita 寫他父親的傳記 Romulus, My Father,這是一本深刻感人之作
,後來還拍成電影;Gaita 寫到他父親的朋友 Hora 時,有這樣的形容:"He read, as few people do, with an
openness to the possibility of being radically altered." (p.73) 這句話看似簡單,我卻感到有點震撼,因為它不但表達了書的潛在力量,還逼使我反省自己看書時有沒有
Hora 的 openness --- 開放的心胸,開放給一個可能,就是被看的書所改變的可能,而且是徹底的改變。
深深反省過後,我的答案是:我到最近才有這種
openness,應該是讀了大量尼采的著作後才有的 (但我不肯定兩者只是先後發生還是有因果關係) ;以往不是完全沒有 openness,但相當有限,更強的傾向是鞏固和擴展自己已有的看法和信念。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改變,令我更容易透過看書來改善自我。
有了這種 openness 後,我開始能欣賞柏拉圖的對話錄,因為對話錄裏的立場和論證多變多樣,不斷衝擊我已有的觀點和信念。順便一提,我正在讀 Rachel
Moran 的 Paid For: My Journey Through Prostitution,作者除了敘述自己當娼的經歷,還深入論述賣淫的心理糾結、人性弱點、社會影響、及人與人之間的扭曲關係。我太太讀過此書後,向我大力推薦,說作者的論點很有說服力,她的不少看法給這本書改變了;我對有關問題有強烈的看法,不過,我還是有信心說:I
am open to the possibility of being radically altered by this book。
想起自己小時候,雖然一空閒就看書,但看得癡迷、連自己身處哪個時空都忘記的祗有兩次:一次是讀凱撒的傳記,一次是讀《三劍客》。兩本書其實寫、譯得都不甚好,但我能看得入神,反而現在讀名家大作,敬佩是敬佩,卻再難看成這樣了。
回覆刪除(注:上個回覆打漏字,所以重新覆)
文中提到的妓女行業,可能是自有人類以來就有存在的行業。
回覆刪除在古代甚至現代很多國家或族群都因為那些不知道是誰定出來的「道德」原因而視妓女為罪人,使她們的人權受到損害。
相信隨著現代人類逐漸覺醒,現代人發現人權比道德更重要。現代民主國家把人權置於道德和其它權力之上。那些國家把人權法/人權憲章定為國家憲法,憲法大於道德,道德也不能夠違反憲法。同性戀雖然被宗教或世俗觀念視為不道德或道德敗壞,但在那些民主國家裡,是不能夠歧視同性戀者,同性戀者的人權也不能夠被侵犯,否則屬違反憲法會被判監,其它任何法或道德都必須服從憲法。
為了要保障性工者的人權,歐洲一些民主國家和澳洲一些省份都已實行妓女合法化,政府有條例規管和保障妓女及其行業。隨著人類逐漸覺醒,認識到人權比道德,比皇權更重要,妓女合法化可能也與同性戀合法化那樣將不會是「道德敗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