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4

開放式婚姻?


美國影星桂莉芙柏德露(Gwyneth Paltrow)宣布與丈夫克里斯馬汀(Chris Martin)分手,結束十年長的婚姻。有報章引述柏德露的友人,指柏德露和馬汀的婚姻是開放式的(an open marriage);是耶非耶,只有當事人才清楚,我沒有興趣探究,倒是「開放式婚姻」這個概念,值得談一談。

所謂開放式婚姻,是結婚的兩人同意對方可以跟其他人有性關係;在家吃不飽,出外只是搵食,不是偷食;用陶才子的雋語,就是「一床兩制,高度自治」。如果「婚姻」只是指法律上的關係,開放式婚姻便不難想像,例如兩人只是為了家族的利益安排而結婚,根本不是情投意合,或者最初是相愛而結婚,但後來情已逝,卻因種種因素而不能離婚,在這情況下,互相協議,同意兩人之間沒有不忠這回事,也沒甚麼稀奇。

然而,如果「婚姻」指的不只是法律關係,還是一種 --- 容我用一個老土的詞語 --- 廝守的關係,是兩人一起過互相關懷、互相照顧的生活,那麼,開放式婚姻是否可以維持,便是一個複雜得多的問題了。

如魚得水、相愛至深、一起生活得幸福美滿的夫妻應該完全不會考慮開放式婚姻(其實這也說不定,世上總有些人是不能以常理猜度的),但這樣完美的婚姻始終是少數。讓我們集中討論那些願意廝守終老、卻又有理由考慮開放式婚姻的夫妻(例如在性方面得不到滿足): 對於他們來說,開放式婚姻是否真的可行?

也許有人會認為,只要將性和愛分開,夫妻之間有性亦有愛(或只是有愛),但了解到外面那些只是性關係,有性沒愛,兩人便可以繼續廝守了。假如真的分得開,應該可以繼續下去;問題是,除非那些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只限於召妓和一夜情,否則,即使開始時只是性關係,也很容易由婚外性發展為婚外情 --- 最初一兩次未必會這樣發展,但長此下去,卻很有機會遇上一個日久生情的。廝守的基礎是情,假如情給分薄了,便可能生怨,怨一深,就再難廝守了。當然,對於不介意與人分享配偶的愛者,這便不是問題了。

結論:看來只有三類夫妻,才可以維持「一床兩制,高度自治」,一是純粹法律關係的夫妻,二是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只限於召妓和一夜情的,三是不必獨佔配偶情愛的。(有些人符合這些條件,卻絕不會考慮開放式婚姻,因為他們覺得偷食才滋味。)

11 則留言:

  1. //結論:看來只有三類夫妻,才可以維持「一床兩制,高度自治」,....//

    可能還有第四甚至第五類,據說非洲一些民族本身就有存在著「多性伴侶」(也有人稱其為「濫交」)的「歷史和文化傳統」。「一床兩制」對於他們來說只不過是繼續其文化傳統而已,並無什麼特別之處。
    可能還有一類則是比較「現代化」的所謂「性解放」,其夫妻之間未必是「純粹法律關係」,他們可能也有情或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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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可能,不過我限於自己的perspective,覺得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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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hank you 教授 討論:談 開放式的婚姻(an open marriage)

    當天讀到 他她們兩人說:''Conscious Uncoupling'' 都覺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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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王sir你好。先問個題外話,以後可以直接稱你為余生(你曾經說過可用“余至樂”作為筆名)嗎?

    進入正題。非常意外這個話題居然只引起這麼一丁點漣漪,難道不說“中港矛盾”就無法招徠點擊率和文少(一笑)?
    以下是小弟淺見,所謂open marriage,即一段一夫一妻的婚姻裡,男方(女方亦可)愛上第三人,而伴侶又同意的情況下,三人(或更多不等,二笑)的“和諧關係。我想這樣的定義,可以更好解決王sir所提出的矛盾。

    至於王sir對這個話題有所疑問,應該不是個人perspective的問題,而是牽涉到社會對婚姻與愛情、婚姻與性愛的看法和既定印象,因此有疑慮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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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段一夫一妻的婚姻裡,男方(女方亦可)愛上第三人,而伴侶又同意的情況下,三人(或更多不等,二笑)的“和諧關係// 我的疑問正在於有多少人能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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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的疑問正在於有多少人能這樣做。//
    當然是少之又少。不過我認為能這麼想的人有資格說自己是open marriage,不然就只是得個講字。

    from l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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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的疑問正在於有多少人能這樣做。//
    //當然是少之又少。//

    「有多少人能這樣做」和是否「當然是少之又少」,可能很大程度取決於「民族性」。
    有些民族是可以「普遍」地類似open marriage那樣做的:

    http://wiki.eyny.com/wiki/%E9%98%BF%E5%A4%8F%E5%A9%9A

    網頁裡結尾部份「家庭特點」的解釋更是有趣:

    (一)....幾乎沒有家庭過激矛盾;
    (二)....社會裏沒有孤寡老人和流浪兒;....
    (四)....所以摩梭人特別重感情,特別有禮儀,....

    這樣看來,這樣的“open marriage”豈不是比“closed marriage” 更勝一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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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也許是,但要多看些資料才可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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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不同意開放式婚姻


    哪沒有遵守【快樂之道】守則--不要有雜亂的性生活

    我不贊成有偏離家庭動力和性動力的情況。
    我不同意與有夫之婦和有婦之夫發生性行為關係。
    不僅內心有衝突,也會說謊,欺騙關心你的家人和朋友,
    也有注意力不集中的問題。
    況且有觸犯通姦罪之法律問題。

    和你分享一下資料
    希望你可以回應知道了
    ---------------------------------
    LRH 黃金矚光第二冊──第二動力(家庭動力和性動力)

    p.441
    第二動力分成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性行為:性行為本身的目的就是性行為──那是感覺,歡愉和疼痛,以及人們從

    中得到的其他東西。
    第二動力的第二部分是孩子:照顧和養育孩子。
    第二動力本身就是「二」,而它實際上包含兩個部分,這兩個部分就是性行為和孩子。
    孩子和性並不是密不可分的。


    p.444~445
    掉回第一動力,脫離第二動力。
    詳看p.444~445


    p.448
    一夫一妻制並不等於家庭。
    一個家庭是一個團體。
    它的目的是:尋求性方面的歡愉,養育孩子,以及獲取我們之間共同的經濟利益。

    p.449
    但真實的,是家庭。是他們成長的家庭,是他們在養育的家庭,那是真實的。

    p.455
    那個內容是:任何被切斷的溝通線都會造成偏差錯亂。你要找偏差錯亂,去找一條被切斷的

    溝通線,就可以治愈它了。

    當然,我們了解,如果我們在第二動力的語言方面,完全受到抑制:
    如果(1)我們完全不能去講我們在性方面的小過失,

    如果(2)我們完全不能去講我們在性方面的不幸遭遇──那跟小過失是不同的──我們性方面

    的不幸遭遇,我們不能去講那些事。如果我們不可以告訴妻子關於葛婷的事,如果我們不可

    以告訴丈夫關於比爾的事‧‧‧


    p.458
    A: 所以,一個人有可能在第二動力上失去溝通,然後在第一動力上失去溝通,這是非常容

    易的。
    B:一個人狀況的好壞,與他可以和事物溝通的程度成正比。

    p.461
    所以,在不贊同性行為,抨擊性的地方,你通常會發現意圖毀滅、消滅或徹底破壞的推動力

    ,而不是要建設或前進的推動力。這並不表示,我們應該馬上進行雜亂的性行為,因為我個人會想要知道到底我的孩子是不是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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