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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美國的一則大新聞是耶魯、史丹福及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等多間名牌大學的招生欺詐案,涉及金額高達二千五百萬美元。其中一家涉案者為了安排孩子入讀耶魯,竟花了一百二十萬美元,單是賄賂一校隊教練便要用上四十萬美元;耶魯大學幾天前宣布撤銷該學生的入學資格,這家人學位金錢兩失,還惹上官非,可謂慘淡收場矣。
案中那些用金錢打通名牌大學門路的手段(例如行賄、造假、作弊)都是犯法的,不過,有財有勢的人用錢幫助子女入讀名校,大有合法途徑。隨著這件招生欺詐案的廣泛報道,網上議論紛紜,當然少不免論及這些合法途徑;其中不少人談到的,是有關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女婿庫什納 (Jared Kushner) 當年入讀哈佛大學的兩件事:(1) 庫什納的富豪父親在1998年捐了二百五十萬美元給哈佛;(2) 中學和 SAT成績都毫不出色的庫什納在1999年入讀哈佛。有個邏輯謬誤叫 "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簡稱 "post hoc fallacy"),英譯是 "after this, therefore because of this",如果你認為 (2) after (1),therefore (2) because of (1),大概除了庫什納及其家人,沒有人會說你犯了 post hoc fallacy。
當然,利用這條合法的金錢之路入讀名校的有錢人,庫什納不是唯一的一位。另一方面,也不是捐錢夠多便一定得到名校接納,大毒梟的錢一定不行;同是1998年的二百五十萬美元,假如是社會地位不高的暴發戶捐出,恐怕未必收效。美國名牌大學的收生要求之高,有一個標準的形容詞:"highly selective"(全美二千多間大學,只有約五十間被視為 highly selective);名校接受捐款而預留學位,看來也是 highly selective 的。
名牌大學為甚麼要「貪」這些捐款呢?這個問題沒有簡單的答案,因為這涉及大學的傳統、運作模式、資源分配、學術競爭等不同因素。無論如何,關於名校與金錢,有一個誤解是應該澄清一下的。美國的私立名牌大學學費很貴,哈佛2018-2019年的學費是US$46,340,加上住宿及其他費用是US$67,580(即五十多萬港元一年);比哈佛更貴的也有,例如威廉姆斯學院 (Williams College) 2018-2019年的全費是US$69,950,明年增至US$72,270。有些人以為名校學費那麼貴,光是收學費已有錢賺,其實不然,因為這些大學花在每個學生的錢比收到的學費為多,即是每個學生都是「蝕本貨」。以我較熟悉的威廉姆斯學院為例(小兒正在該校就讀),根據校方剛發出的資料,明年用在每個學生的平均金額是US$117,000,比收回來的費用少US$44,730。
此外,這些私立名牌大學都會按學生的家庭收入來定學費,一般而言,家庭全年收入超過二十五萬美元才要交全費,否則收入越低、學費越少(本人就是受惠者),每年都有付很少學費甚至費用全免的學生就讀。這方面史丹福大學最慷慨,在2016年開始新收費政策:家庭全年收入少於十二萬五千美元的,免學費;少於六萬五千美元的,學費及住宿費等全免。由於有不少學生受減費之惠,這些名校不但不能藉收學費賺錢,還大大蝕錢。
是不是因為這樣,名牌大學才貪圖「買位」的捐款?不是。這些名校都擁有巨大財富,哈佛富可敵國,不計其他資產,只計捐贈基金 (endowment) ,已是約四百億美元的巨額;耶魯稍有不及,捐贈基金約三百億美元;香港人不大認識的名校聖母大學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捐贈基金亦屬驚人,有一百三十多億美元;就算是沒有研究院、學生人數只有二千餘的威廉姆斯學院,捐贈基金也有近二十八億美元,早兩三年推動籌款六億五千萬美元,一下子便籌到了。這些名校如此有錢,就算不接受「買位」的捐款,也絕不會有入不敷支的問題;事實上,單靠投資和校友的無償捐款,名牌大學的財富已能每年都增加,越滾越大;接受「買位」的捐款,除了金錢,肯定還有其他考慮(例如捐款者的影響力)。
說到財富,英國的名牌大學遠遠不及美國的,牛津劍橋的捐贈基金,連哈佛耶魯的三分一也沒有;有些算是名校的英國大學,簡直可說是窮,例如華威大學 (University of Warwick),捐贈基金竟然不到六百萬英鎊,美國一間普通的州立大學也有錢得多,例如佛羅里達州立大學 (Florida State University),捐贈基金超過七億美元。為何有這麼大的分別?這恐怕也沒有簡單的答案,要研究一下才會有合理的判斷。
(原載於《蘋果日報》2019年4月6日)
知道了,知道了!
回覆刪除柏克萊是名牌大學
文章哪裡提到柏克萊了?
刪除名校,只是光環效應。
回覆刪除人們對名校的刻板印象是該校畢業生多數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