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6

被迫入讀哈佛的人


大約一年前,經同事的介紹,我認識了 Pete;Pete 也是在一間州立大學教哲學,三十出頭,是位助理教授。那次見面,我對 Pete 的印象甚佳,我們談了不少哲學,雖然他的專長是心靈哲學 (philosophy of mind),但知識論的造詣也不錯,我們就 "persistent disagreement among epistemic peers" 這個問題討論了超過一小時,他的論點頗能刺激我思考,令我得益不少。除了哲學,我們有另一共同興趣,就是古典音樂;Pete 不但對作曲家、演奏家、唱片錄音如數家珍,而且據同事說,他還是一位出色的鋼琴家 (Pete 否認「出色」,只承認自己愛彈鋼琴)。

那次我們沒有時間詳談古典音樂,早兩天我跟 Pete 再見面,一起吃午餐,於是趁機問了他不少關於古典音樂的問題,尤其是鋼琴音樂。他特別喜歡莫札特的鋼琴音樂,我問他莫札特的作品是否相對地容易彈奏,他說:「當然不是,我認為莫札特是最難的!」我心裏的即時反應是:「也許他的琴技不是那麼高 ...」誰知他立刻補充說:「莫札特比巴赫、貝多芬、蕭邦都要難。」我追問他那是甚麼意思,他解釋的大意是莫札特的鋼琴音樂特別難彈出應有的韻味;我只是個鋼琴初學者,他的意思我沒能力明白得深入;尤幸他對莫札特演奏家的口味和我的接近,跟我一樣特別喜歡 Walter Klien 的鋼琴奏鳴曲錄音,因此,他說的「應有的莫札特韻味」,我還是有點具體的了解。

談話間,我問了 Pete 一個有點唐突的問題:我聽到他的英語有點口音,很輕的,但仍然不難聽出,便問他英語是不是他的母語。他答:「不是,俄語才是我的母語。」原來他七八歲時才從烏克蘭移民到美國,到現在仍能說流利的地道俄語,也因此之故,他說的英語帶點俄語口音。順著這個話題談下去,他最後告訴我他被迫入讀哈佛大學的故事。

Pete 從小的志願是當鋼琴演奏家,在烏克蘭時已開始學鋼琴,移民美國後繼續學習、苦練不斷。到申請大學時,他本來只打算入讀音樂學院,深造鋼琴,以圓演奏家之夢;可是,他的父母想他也申請正式的大學,可以多些選擇。Pete 申請了美國最頂尖的幾間音樂學院,為了敷衍父母,他申請了哈佛,只此一間大學,因為他相信哈佛一定不會錄取他。誰知除了他申請的一些音樂學院,哈佛也錄取了他!他父母得知後,強迫他入讀哈佛 (他沒有描述這個強迫的過程),他最終就範,放棄了成為鋼琴演奏家的理想。

在哈佛的第一年,Pete 過得很不開心,除了因為不知道自己想主修甚麼,還因為哈佛的環境競爭性太強,有很多無形的壓力。Pete 終於找到了哲學,在修了一兩個哲學課之後,他肯定這是他繼鋼琴之後的新愛(他還特別提到是 Frank Jackson 的 Mary 令他迷上了心靈哲學),於是決定主修哲學。畢業後他繼續讀上去,在另一名校取得博士學位,最後成為哲學教授。

如果 Pete 不是找到了可以藉之追求理想的新興趣,而是在哈佛大學隨便選了一科主修,不知他現在是怎樣的光景?當然,他這條哲學家之路也不好走,拿了博士學位之後當了兩年博士後 (post-doc),一年客席助理教授,才找到固定的教席。無論如何,他說他現在的生活很愜意,可以做自己喜歡的哲學研究,教書也覺有趣,還有空餘彈鋼琴。他說到「生活很愜意」時,我深有同感,感到我和他都很幸運,沒有成為鹹魚。

4 則留言:

  1. 那麼為什麼哈佛會取錄他呢?
    是因為他其他學科成績都很好,還是哈佛沒有一般香港人想像中難入?
    (另外鋼琴家Schnabel 和Richter 都類似講過Mozart係最難彈得好既作曲家,Mozart難彈得好或許算是行內共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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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美國名校收生有很多潛規則,可看我這篇文章:〈名校的路障〉

      「Mozart難彈得好或許算是行內共識吧」,很明顯,我是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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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到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而工作上又得意,實在難得。自問自己想如何工作/生活也未能明白,如在太空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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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追問他那是甚麼意思,他解釋的大意是莫札特的鋼琴音樂特別難彈出應有的韻味;....//
    看了王Sir這一說,看到youtube裡有一個Walter Klien教學生彈琴的Video,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ZjJrX09iSk
    那個學生看上去也彈得不錯,但經Walter Klien在旁的示範和指點,則特顯出那位學生應該說是有彈琴的「知識」懂得彈琴,但卻還未能彈出「應有的韻味」。由此可見顧及或滿足人的感覺相信也是知識之一種,否則就變成「對牛彈琴」了。
    這與文章後面提到的Frank Jackson 的 Mary所說的顏色的知識除了包括光的物理特性例如波長頻率相位等等,也包括了人眼對顏色感覺的生理和心理反應的知識。這與彩色電視的廣播和接受能夠研發成功是均有賴於知道光的物理知識和知道人眼對光感覺的知識,於是才能夠既能在硬件上做到滿足傳送光的物理信號,也能在接收端的屏幕上還原人眼看真實事物的感覺,兩方面缺一不可(嚴格來說,所謂「還原」其實是「欺騙」人眼,因為電視傳送的信號由於受頻帶限制,其實不及人眼所能看到的真實事物光信息的萬分之一,只是令人眼在「感覺」上與看真實事物有大致相同的感覺而已,就如「味精」欺騙舌頭一樣)。
    恐怕不能否認,了解人的感覺從而「欺騙」人的感覺令人有某程度的滿足,也是一種現代「高科技」知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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