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做人的道理,可說顯淺之至,可是,如果沒有相應的經歷、領悟、和體會,便不過是一些看得明白、同意其為真的語句,卻不是自己的人生智慧。
今天隨手從書架取下呂坤的《呻吟語》來翻看,讀到以下一段,沒有甚麼精深之處,一看便懂,甚至可以說是早已知道的道理,只是沒有這樣有條理地表達出來而已:
「恕人有六:或彼識見有不到處,或彼聽聞有未真處,或彼力量有不及處,或彼心事有所苦處,或彼精神有所忽處,或彼微意有所在處。先此六恕而命之不從,教之不改,然後可罪也已。是以君子教人而後責人,體人而後怒人。」(卷六〈人情〉)
然而,今天讀到這幾句平平無奇的說話時,我卻有心靈被打動之感;那是一種難以言傳的感受,只能用比喻來稍為形容:就好像看著幾頁交響樂譜,只可以隱約想像那些音符譜出的複雜旋律、想像各種樂器如何配合和產生甚麼音樂效果,卻突然有人播放那交響曲的演奏,聽後強烈地感到那音樂的真實。今天讀到這「六恕」,有的正是一種「實實在在」的感覺,強烈地感到「對,就是這樣!」,覺得自己的心靈已經可以「容下」這幾句說話,讓其中道理融入我的生命之中。
為甚麼會在此時此刻有此感受?我不肯定,但應該是基於我這幾年的經歷和人際關係
(多數是好的,但也有些壞的),當然亦與思考及反省有關;總之是各因素互相配合,才令這「六恕」的道理如此打動我。正因為這樣,假如你讀了上面「六恕」那段文字,不認為有甚麼打動人心之處,我不會覺得奇怪;假如你過了一段日子,重讀那段文字,卻忽然有和我類似的感受,我也不會覺得奇怪。
我自問一向律己以嚴,熟悉我的朋友想必贊同;可是,我的一大缺點是對別人也嚴,總是做不到待人以寬,這是不熟悉我的朋友也領教過的。是我知道應該待人以寬、卻做不到嗎?王陽明說:「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傳習錄》卷上)
根據這個標準,我以往便不算是真的知道應該待人以寬。
人生智慧不只是一些真的語句或真的命題
(true propositions),Raimond Gaita 在 Good
and Evil: An Absolute Conception (Routledge 2004, 2nd edition) 裏有一段說得真好,可以用來補充王陽明所說的:
「在道德的事情上
(雖然這不限於道德的事情) ,要達致更深入的了解,我們便需要有接受這了解的深度,而這深度不只是一個在我們頭腦裏貯存命題的地方
--- 神可以一瞬間在那裏放入一些命題;這深度,是透過生命經歷而達致的個人的特性。」(p. 267)
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是平等對待,無論是自己或是別人;不要苛待別人,也不必苛待自己。而寬則是可寬則寬,嚴則是可免則免。
回覆刪除這樣或許才能夠持久和大家都會有更好的所謂「生活質素」。
這叫做「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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