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小說家兼哲學家
Iris Murdoch 在 The Sovereignty of Good
(London: Routledge, 1970) 裏有一句說話,我一讀難忘,讀後且思索良久:"In the moral life the
enemy is the fat relentless ego." (p.52) 這句說話有意思的地方在於它只寥寥幾字,卻含義豐富之極,而且意義完足,可以獨立於上下文來理解。以下是我的解讀,相信符合
Murdoch 的看法,只是將隱含的意思點明出來。
Murdoch
在這裏說的 "the moral life" 是廣義的:"life" 指的除了行為,還包括思想感情、人際關係、事業成敗、和人生取向等;"moral"
不只是指行為的是非對錯,還包括人生其他方面的價值判斷,例如與人交往的真誠或虛偽、情感想法的高尚或鄙下、對人對事對己的認知或偏見。根據這個了解,「你昨天主動幫助了一個陌生人」固然是你
moral life 的一部份,「你自我欺騙,因而沒有意識到自己對某朋友深深的嫉妒」也是你 moral life 的一部份。
Moral
life 的 enemy,就是會損害 moral life 的東西 --- 不只是 moral 方面的損害,也是 life 方面的損害;前者指令人多做了不該做的事、變得
(更加) 虛偽鄙下、人際關係扭曲了、偏見更多更深等等,後者指生命沒有整全感、欠缺理想和方向、失去改善之心、不關懷自身狹小利益以外的事物等等。這些損害都有程度之分,而且或顯或隱,受損者未必清楚意識到自己生命不妥之處;然而,如果
moral life 已受嚴重損害,生命不妥之處總會找些孔道表現出來,例如負面情緒的爆發、間中冒出的失落感、不時感到別人在排拒自己、有些不懷好意的念頭連自己也覺得過份或無謂、在認為應該會得到滿足感的事情上竟然得不到滿足感
...
"The
fat relentless ego" 的 "ego" 不難理解,不必套用甚麼心理學理論來說明;"ego" 指的是「我之為我」,不是任何對「我」的真的描述都是「我之為我」的一部份。讓我以自己為例:「我是個哲學研究者」為真,而「哲學研究者」是「我之為我」的一部份;「我是個愛吃辣湯麵的人」也為真,但「愛吃辣湯麵的人」不是「我之為我」的一部份。換句話說,我對「哲學研究者」有自我身份認同
(self-identity),對「愛吃辣湯麵的人」則沒有。
"Relentless"
可以譯為「狠心」或「不顧一切」,這種態度不一定本來是惡意的,只是心思專注於某一目的,因而不會關心或顧及與這目的無關的人或事物 --- 為了達到這目的,即使要傷害其他人或破壞一些事物,也是會去做的。例如為了抬高自己,不惜貶低其他人,尤其是可以跟自己直接比較的人,就算要貶低的是好朋友,也在所不惜,這就是
relentless 了。當然,人的心理十分複雜,做這些 relentless 的壞事時,不只欺人,還會自欺,於是在自己心目中做的不是壞事,而是那個被貶低的人真的不好。
"Fat"
這個字在這裏是最有意思、也是最難解釋清楚的,一定要連著 "ego" 來理解,才可以領略其中的含義。Murdoch 不說 "big
ego" 或 "large ego",大概是因為 "big" 和 "large" 都表達不到
"fat" 隱含的「虛浮不實」的意思 --- 所謂「膨脹的自我」,除了是看來很大,還是虛浮不實的,就像身體過多的脂肪,令人肥胖;肥胖的人大則大矣,卻不像「大隻佬」那樣的大,後者是由結實的肌肉組成的大,勻稱而有力量,是刻苦鍛煉而成的。此外,"fat"
亦可以呼應 "relentless" 的意思:狠心地美化自我形象的人,結果令自我膨脹得很大,就好像不顧一切地滿足食慾的貪吃之人,毫無節制地吃、吃、吃,結果就是肥胖了。
美化自我形象是心理需要、人之常情,只要不是
relentless,那麼,ego 最多是有少許膨脹,不至於是 fat ego,不會損害 moral life。可惜 fat ego 是照鏡照不出來的,往往是別人見到你
fat,你自己卻完全看不到,就算別人坦白向你指出,你也大多不會相信,繼續顧影自憐。
人有自我可能都無可厚非或也屬「人之常情」,但若缺少relent (relentless) 則可能是缺少人性(或更多獸性)的人;若一個族群人性少獸性多的話,那相信會是一個可怕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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