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一歲才學習彈鋼琴,跟一位琴藝高超的老師學了兩三年,後來自己揀些有能力彈的樂曲來練習,便再沒有跟老師了。有好幾年完全沒有彈琴,但十多年前開始每天都彈一點,大概彈三十分鐘。從彈琴的體驗,我領悟了一些道理;不是音樂道理,是做人的道理。
首先得承認,本人完全沒有音樂天份,而且要強調「完全」二字;節奏感尤其差得離譜,用了節拍器幫助練習,仍然經常掌握不了較為複雜的節拍。那麼,為甚麼我還要學習彈琴?無他,我喜歡音樂,喜歡古典音樂,喜歡古典鋼琴音樂,因此渴望自己能彈奏。
由於沒有天份,我學得非常緩慢,進步極其有限,到現在都是只能彈些較簡單的樂曲。然而,music making 的經驗實在太美妙了,我學習彈琴,就是為了享受這種經驗。另一方面,正正由於沒有天份,學得不好,我反而領悟了一些道理。
我彈琴,沒有表演慾,只是彈給自己聽。彈得不好無所謂,彈錯音符無所謂,但我還是求進步,只是從不為表演而已。與此相關的,是沒有爭競比較之心,不會因勝過別人而喜(其實根本不會勝過別人),也不會因劣於別人而悲(雖然事實上劣於絕大部份學琴的人)。由此,我體會到一種無待於別人的心靈自由。彈琴時,我在心靈上是自給自足的。
我「老來」學琴,建立不起良好的視奏能力,每學一曲,都要背譜。可是,能彈的曲,只要稍長一段時間沒練習,例如旅遊一個月回來後,便再不能整首彈出。以前,我會以此為憾,務必再練,然後重新整首彈奏。問題是,這帶來壓力和焦慮,儘管不是很嚴重的那種,但始終是有點自尋煩惱,不必如此。後來想通了:以不能再彈出學過的樂曲為憾,是執著於「擁有」,視現在彈不出為「失去」。其實我珍惜和享受的是 music making;學過,彈到,然後忘了,並無損那 music making 的經驗,因為已經經驗了,在時空中發生了,沒有人能改變,沒有人能奪去。
「無待於別人」,「不執著於擁有」,說出來是簡單的道理,我一直都明白;然而,我是在彈琴的經驗中,才真正體會到其中道理,超越了徒然的明白文字意思。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