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30

好書推介:Craig Callender & Ralph Edney, Introducing Time

這個學期的 Metaphysics 一開始要教的題目是「時間」,為了備課,我在開學前重讀了兩本關於相對論的書,為的不是要在堂上解釋相對論裏的時空概念,而是以防萬一,假如有學生問及,我也懂得回答一二。其實,即使只是討論時間的哲學問題,也不應對相關的科學一無所知,因此,就算沒有學生問及相對論,我也應該重溫這方面的知識。

這兩本書後,突然記起幾年買了一本書,講的正是時間的科學和哲學,是一位也是教哲學的朋友推薦的,但我買了後只看了兩三頁便擱下(被其他的書吸引去了),一直沒有讀完。這是一本我會形容為「快餐式」的書,裏面插圖多過文字,而且介紹的理論和觀點十分之多,全都是蜻蜓點水式的簡說;這樣的書,平時我連拿起一望的興趣也不會有,但推薦此書的朋友是有料之人,他既然說好,這本書不會差到哪裏。



幾乎一口起把書看完,果然是好書。內容的確全是簡說,但作者化繁為簡的能力極強,雖然所介紹的理論和觀點都只能說個梗概,卻往往能點出最重要的部份,而且言簡意賅,清晰易懂。例如 McTaggart 的著名論文 “The Unreality of Time”(正是我要學生看的第一篇文章)有約二十頁那麼長,但主要的論證只佔一兩頁,本書的作者用三小段文字精簡地撮要了,雖然不能顧及論證的細緻之處,但論證最核心的部份都在那裏了,那是很高明的消化。

這本書有兩個作者,但文字內容都是 Craig CallenderUC San Diego 的哲學教授,專長是科學哲學)寫的,Ralph Edney 只是負責畫插圖。

20130129

奶粉「配給」

大陸走私客大量購走嬰兒奶粉,令香港嬰兒受到奶粉供應不足的威脅,不少父母要到處「撲」奶粉,既擔心又勞累,一時怨聲載道。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日前建議港產嬰兒的媽媽加入「本地媽咪會」,稱得到奶粉商承諾,確保入會的本地媽咪每兩星期可買到三罐奶粉。

高局長此言一出,立即有論者稱他的建議為「奶粉配給制」,甚至比之於香港淪陷時期日本皇軍的糧食配給,可說誇張之極。「確保本地媽咪每兩星期可買到三罐奶粉」跟「限制本地媽咪每兩周購奶粉三罐」是兩回事,稱前者為「配給」顯然不當,名不正則言不順也;當然,明眼人都看得出這不過是某些人的政治文宣,企圖火上加油而已,當不得真。

另有一個講法,沒有「皇軍類比」那麼誇張,但仍然是說不通:奶粉「配給」限制了本地父母選擇奶粉和選擇何時購買的權利。政府的建議其實是向本地父母多提供了一個選擇,就是接受兩星期可買到三罐奶粉的保證;這個選擇有本身的程序,接受者要依從,但這不等如限制了他們選擇奶粉和選擇何時購買的權利。打個比方:假如你急於離開某地,也有離開的權利,可是,本來的兩個出口都給一群粗野之人塞住了,這時我帶你到一個秘密通道,讓你離開,但要求你三分鐘內要進入秘道,並且在秘道內不得談話;我是給你了你一個新的選擇,而且沒有限制你選擇哪一出口和何時離開的權利。

我這篇文章只是以事論事,用意不是替香港政府說好話。如果高局長的建議只是權宜之計,用以暫解本地媽咪的煩惱,的確無可厚非;然而,要是香港政府只是見步行步,沒有計劃長遠解決這個問題,原因是要自由行繼續自由,不設任何新的限制,我們就有理由相信,梁振英的首要任務是加速中港融合,他的施政報告說的「以人為本」,他剛發表的新聞公報說的「我們一定要優先照顧香港人的需要」,都是騙人的鬼話。

20130127

〈請原諒梁振英?〉

最近一位香港著名的基督徒在 Facebook 貼了一篇短文,充分顯示出宗教改變人心的力量,如此奇文,豈能不與大家共賞?

請原諒梁振英

近來聽聞一批身為梁振英政府高層成員的基督徒,他們有的被梁振英擺佈多時,也給他欺騙了很多次,但他們居然流着淚說:

「請原諒梁振英!」聽說有很多梁振英政府的成員,都因著他們的愛與信心歸信了基督!

而且他們有很多正在策略性地將福音廣傳於梁振英政府,梁振英政府很可能很快會成為全香港最多信徒的機構,甚至有很多領袖預言說,福音傳遍中國將會由梁振英政府接棒!

他們說中共用欺詐手法來操控基督徒,但梁振英政府訓練了一批不害怕欺詐的信徒,他們會將福音傳去這些地方。。。

我相信上帝絕對不會產生欺詐,不過我相信上帝依然可以使用人類產生出來的欺詐,去成就祂自己美好的心意,直等到耶穌基督再回來地上,一次過將所有欺詐永永遠遠丟在火湖裏。好像中國人所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然未報,時辰未到。」

上帝的心意何其難測。。。

祝福梁振英政府越來越美好。』

20130126

死亡手錶

寫完〈老人家談死亡〉後,湊巧地在網上看到一隻頗特別的錶,也是關於死亡的,短針上有 ‘remember’ 一字,長針上是 ‘you will die’,合起來就是 ‘remember you will die’,秒針則是一枝幼長而鮮紅色的箭:




錶的顏色和設計我都喜歡,看看價錢,約二百美元,不算貴,但想到我已有很多錶(有一段時間很喜歡買錶,也有些是別人送的),而且近年逐漸奉行多一物不如少一物的生活原則,便打消了購買的念頭。

其實,想深一層,我便懷疑 ‘remember you will die’ 這個提醒是否會有甚麼好的作用。沒有人真的會忘記自己終有死亡的一天,大多只是不去想而已:年少直至中年時都不會想到死亡,甚至活得好像自己將有無窮盡的時間,是因為注意力都集中在眼前的生活,就是想到將來,也不過是十年八載的計劃,是「不久的將來」,而非老死之時;這是不上心,不是忘記。到年過半百了,死亡變得明顯地接近,就可能不願多想,以免活在死亡的陰影裏,生活得不暢快;這是迴避,不是忘記。

‘Remember you will die’ 大概是要教人珍惜時間,然而,假如你年輕力壯時有追求的理想,並努力去達到,活得起勁,那麼,‘remember you will die’ 這個提醒便無必要;假如你不過是行屍走肉,得過且過,是消極的「活在當下」,那麼,即使你時刻記得自己遲早一死,你的生活態度也不會就因此而改變。到年老時盡量不想到死亡,那是有效的心理策略,令自己較容易生活得積極起勁;假如有人不斷提醒你 ‘remember you will die’,那猶如在燒了大半的蠟燭上不斷吹氣,會令燭光搖擺,明暗不定,甚至加快熄滅。(如果你是個看破生死的智者,就更不需要這種提醒了。)

不必經常提醒自己終有一死,只要盡量活得豐盛精彩便成。想到這裏,那錶更肯定不要買了。

20130124

老人家談死亡

上一次跟 John Cook 見面,已是去年四月的事了,那次是他到我家來,帶了一大堆薯片、果仁等零食,和我把酒暢談,一坐就是兩小時;傾談間我提及幾本書,原來他都未看過,頗感興趣,走時把書都借去了。通常他借了我的書不出一兩個月便歸還,這次卻一直沒有聯絡我,我亦忙於各種事情,雖然間中也會想起他,但一直拖著沒有找他。

轉眼間便過了九個月,我開始擔心 Cook 可能出事了,他已是八十三的高齡,病倒、跌倒、甚或突然去世也未可知。早兩天我終於電郵他,問好兼約見,他即時回覆,我才放了心。

約了 Cook 今天見面,他年紀太大已駕不了車,我便先到他家接他,然後駛到附近一間餐廳。他坐下來便立即點了一杯 margarita,雖然這雞尾酒我甚少喝,嫌它太甜,但這次也點了一杯,陪一陪老人家。他的精神還不錯,可是,聲音沙啞,且中氣不足似的;我們談到哲學時,他的反應明顯比以前慢了,腦筋不大靈活,有時說到嘴邊的東西也突然忘了。

談了近半小時,Cook 才輕描淡寫對我說他在過去幾個月數次中風,雖然都不是嚴重的,腦素描亦沒顯示他的腦部有任何大損,但他自己也感到腦力比中風前大大不如了。順此他談到死亡,說自己命不久矣,然而,說時不帶半點憂懼,像是在說和自己無關的另一個人 ,只是在陳述一個客觀的事實 --- 這個人,John W. Cook,很快便會死亡。

Cook 的態度絕不是在等死,他每天還活得十分起勁,看書、寫文章、打理花園、燒菜、跟兒女通電話、散步等,依然盡量活得精彩,那快將死亡的意識,似乎對他沒有多大影響。不知道一個人要具備甚麼條件才可以如此泰然面對死亡?

我不怕死,我的意思是我現在不怕死,假如我活到 Cook 這把年紀,到時死亡是如此之迫近,不知道我會否突然害怕起來?

20130123

「念力」的科學解釋?

《主場新聞》剛轉載了周兆祥的舊文〈「念力」的科學解釋〉,這是一篇語無倫次的壞文章,實在不值得轉載。

首先,文章完全沒有解釋甚麼是念力,更遑論提出科學的解釋,文不對題至此,也算罕見了。周兆祥在「念力」一詞後括了「mind power 指內心的力量」,似乎就當是解釋了「念力」的意思,但這只是用一個不清楚的詞語(「內心的力量」)去代替另一個不清楚的詞語(「念力」),根本不是解釋 ---「內心」指甚麼?信念?情感?欲望?思考過程?非物質的心靈?還是包括以上一切?

內心的力量應該是一種 power了(周兆祥說那是 mind power),但在這個「解釋」提出之前的一段,周兆祥講的是能量(energy)和質量的互轉,並說「明白了這個道理」,念力「就沒有甚麼神秘了」,可是,energy power 是兩個不同(但相關)的概念,究竟念力是一種 energy 還是 power ?總之,假如你搞不清楚甚麼是念力,說「念力」指內心的力量,兼扯上「能量」這一概念,只會令你更加糊塗。

事實上,周兆祥在談能量和質量互轉的那一段,已暴露了他對科學的無知。他說「E=MC2就是能量,就是物質的重量大小,就是速度」,短短四句,就有兩個錯誤:不「就是速度」,而是光速; M 是質量(mass),但在物理學裏「質量」並不是指物質的重量大小,質量和重量的分別,真是歌仔也有得唱:


周兆祥反對的科學主義(scientism)的確應該反對,然而,反對科學主義的人如果對科學太無知,便很容易變成對科學有偏見,甚至導人迷信,此不可不察也。

(這篇文章還有不少其他問題,但已有人論過,不贅了。)

20130122

食肉的煩惱

我喜歡吃肉,但年紀大了,考慮到吃肉過多對身體的種種壞處,近年已逐漸減少食肉量;以往燒一道有蔬菜有肉的菜,必然是肉為主,蔬菜為副,至少一半是肉,現在則改為最多三份一是肉,其餘都是蔬菜(本來叫「菜心炒牛肉」的,現在應叫「牛肉炒菜心」了)。

然而,我從沒打算改為完全吃素,不但因為我愛吃肉(要是數天沒肉下肚,我一聞肉香便會腳軟),還因為我喜歡下廚弄幾味,如果不用肉,燒菜的變化便少了,樂趣亦會大減。因此,完全吃素對我來說會是雙重打擊,我受不了的。

我的一些朋友是基於道德考慮而決定不吃肉的 --- 他們認為人類不應為了滿足食慾而奪去其他動物的生命。對於殺生吃肉的道德問題我沒有深思過(也許是有意無意間迴避了這問題),不過,我的直覺判斷是道德有人禽之別,人與人之間的道德不適用於其他動物;至少,我不認為一個人和一隻雞或一頭豬有同等的道德地位(moral status)。這個問題討論下去會十分複雜,就在這裏打住好了。

然而,肉的道德問題不止於我們是否有權殺其他動物而吃之,我們還要考慮飼養和屠宰動物的方式是否會令牠們受無謂的痛苦 --- 即使殺動物而其肉在道德上可接受,令牠們受無謂的痛苦仍然是不對的(無論這應叫「不道德」還是「不人道」)。至少在美國,飼養和屠宰食用動物的方式是非常不人道的(在 YouTube “inhumane treatment of cows” “inhumane treatment of chickens” 搜尋,便可輕易看到那是如何的不人道);雖然吃肉的人沒有直接虐待那些動物,但牠們所受的苦,至少部份是由於食肉者的需求而引致的,食肉者難辭其咎

就算完全不顧這些道德問題,吃肉還有一個惱人的問題,就是一般食用動物的飼料都加了抗生素或荷爾蒙(或兩者都有),我們吃這些動物的肉時,便不得不同時吃進不少抗生素和荷爾蒙了;長期如此,對身體恐有不良影響。

最近這幾個月兒子的暗瘡大爆發,我們擔心肉類裏添加的荷爾蒙(主要是牛肉和豬肉,雞肉沒有這個問題)會更加刺激暗瘡生長,所以現在只買有機的或注明沒有添加荷爾蒙的肉類;價錢當然貴不少,但只得「啃」了。

20130120

也談逆向歧視

對於香港政府應否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支持和反對兩方都論點紛紜,然而,近日較多人討論的是所謂「逆向歧視」;一些反對者認為立法必然引致逆向歧視,變成為了防止一種歧視(主要是歧視同性戀者)而產生另一種歧視(歧視反對同性戀者)。

這裏至少有三個問題須要釐清:怎樣才算是逆向歧視?性傾向歧視法是否必然引致逆向歧視?即使性傾向歧視法會引致逆向歧視,這一點是不是反對立法的充分理由?可惜反對立法者中少有正視這些問題,彷彿拋出「逆向歧視」四字已夠理正氣壯就算以善辯見稱的明光社董事、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教授關啟文在解釋何謂逆向歧視時,亦只是表面清楚、內裏含糊

『在過往社會,主流文化排斥同性戀,誠然有不少同性戀者因著其性傾向被歧視,那時爭取同性戀權益的人士也是一種挑戰主流文化的異見分子。現在時移勢易,在某些「先進」的社會裡(或某社會的某些圈子裡),主流文化不單不排斥同性戀,甚至開始認為不贊同同性戀的人都是充滿偏見和歧視的恐同症患者。在這種環境中,情況顛倒過來,有不少市民只是因為不贊同同性戀就被歧視,例如要面對不合理的差別對待、非理性的攻擊甚或法律的威嚇,這我稱為「逆向歧視」。』(見 http://kwankaiman.blogspot.hk/2012/12/blog-post_20.html

關教授似乎是說(在這個討論裏)「逆向歧視」指「只是因為不贊同同性戀就被歧視」,而根據他的分析,逆向歧視之出現,是由於「主流文化不單不排斥同性戀,甚至開始認為不贊同同性戀的人都是充滿偏見和歧視的恐同症患者」。這麼說來,關教授所謂的逆向歧視就是基於一種誤解:誤以為不贊同同性戀的人都歧視同性戀者。姑不論香港的主流社會是否已經不排斥同性戀,我們根本沒有理由相信不排斥同性戀的香港人大多有上述的誤解;假如這些人之中只有少數混淆了「不贊同同性戀」和「歧視同性戀者」,那麼在訂立了性傾向歧視條例後,關教授擔心的「逆向歧視」並不會是個嚴重的問題。

也許關教授的真正意思是:無論只是不贊同同性戀或是歧視同性戀者,假如這些人因為自己對同性戀的立場而被歧視,那就是逆向歧視了。寫到這裏,我不得不引用關教授在另一篇文章裏說的幾句話:

「反對同性戀行為,不等於歧視同性戀者;但用立法方式禁止反對同性戀行為,就肯定會變成一條歧視不同意同性戀市民的法例。」(見 http://kwankaiman.blogspot.hk/2013/01/blog-post.html#more

支持立法者的一個合理回應是:反對歧視同性戀者,不等於歧視不贊同同性戀的人,也不等於歧視歧視同性戀者的人;用立法方式禁止歧視同性戀者,並不會變成一條支持「逆向歧視」的法例。

20130118

陶傑的英文

最近才知道原來陶傑也寫英文的評論文章,我只看了一篇題為 “The SAR Passport Row” 的,如果這篇文章可以顯示陶傑的英文寫作水平,我的結論便是:他的英文不算差,至少勝過一些香港的大學教授,但怎也說不上好,更遑論寫得漂亮,明顯是遠遜他的中文了。要不是他已成名,兼有才子之譽,以他這手英文,恐怕沒有人會找他寫英文文章。

母語是中文的人通常對英文冠詞(articles)的運用掌握得不好,例如該用 ‘the’ 的地方用了 ‘a’,不應有冠詞的地方無端端加上 ‘the’ 等;陶傑這篇不足五百字的文章便有三個這樣的毛病:

(1)  “fought to defend Hong Kong against Japanese invasion in 1941” “Japanese invasion” 前應有 ‘the’

(2)  “schoolchildren are made to visit the PLA barracks” ‘the’ 應刪(再提這些 PLA barracks 時則要加 ‘the’)。

(3)  “learn to admire the Chinese soldiers’ military prowess” ‘the’ 也應刪。

此外,這篇文章還有不少臃贅或彆扭的句子,以下這句為最甚:

(4)  “It is not fair to have your children ordered to learn how to love China in the same classroom as other Hong Kong Chinese schoolchildren, but because of the color of one’s skin, the love is not reciprocated with a passport, leaving the Indian and Pakistani governments to foot that bill.”

根據上下文的意思,可以改成這樣:

It is not fair for Indian and Pakistani children (who learn to revere the Chinese nation in the same classroom as other Hong Kong students) to have their love for China not be reciprocated with a passport, instead leaving the issue of citizenship to the Indian and Pakistani governments.

仍不算好,但至少比原句通順和清楚。

20130117

打保齡

老婆愛打保齡,曾經正式學過,打得不錯的,還有私家的保齡球和保齡鞋。有一段時間,那是兒子出世之前的事了,她會一個人到保齡球場去,連打幾局,自得其樂;那時我忙於寫博士論文和助教的工作,而且我對打保齡的興趣不大(不特別喜歡,卻也不覺得悶),老婆便「放我一馬」,不必我陪她。後來因各種原因她也很少打了,但每次有機會到保齡球場時,她都玩得很開心,可見仍愛這運動。

昨天她突然說要去打保齡,她知道我習慣凡事早有安排,不喜歡突如其來的活動,因此預了我不會跟她同往,誰知我說我也去,她聽了當然開心。新學期還有兩星期才開始,我又沒有任何須要趕緊完成的工作,實在沒有不陪老婆的理由,所以便「自動獻身」了。

我本來以為只是打兩三局,誰知打了四局後老婆還意猶未盡,於是我們再多打兩局,結果每人打了六局!六局過後,我的手指已十分酸痛,我問老婆手指痛否,她竟說一點也沒有,還一再強調是因為我拿保齡球的手勢不正確,才會弄至手指酸痛。我這個連拿球也不懂的,球技當然不好,大多只打到 110分左右,六局之中老婆勝了五局,輸的一局是她失手。

見她玩得開心,我也開心;她說過兩天再來,我自然再陪。說不定多打幾次,我終於會改正我拿保齡球的手勢呢!

20130115

色情乎?

文字或影像作品怎樣才算色情,有時很難判斷,或根本沒有所謂正確的看法。美國藝術攝影師 Clayton Cubitt 最近製作的錄像作品系列 Hysterical Literature,正是探討這個問題的好例子。

到目前為止 Cubitt 在這個系列拍了五個短片,每個只有數分種,都是黑白的,鏡頭前就只有一女子,坐在書桌前,手拿一本書,先報上自己的名字和書名,然後開始閱讀;觀眾看不到的是書桌下原來藏有一人,正拿著性愛用的振盪器刺激那女子的私處。女子開始時還神色自若地在閱讀,逐漸便開始有點抽搐,閱讀的節奏給打亂,間或忍不住要停下來,深呼吸一下才可以繼續閱讀;到短片的最後一兩分鐘,便見她達到性高潮,完全「釋放自我」,最後很滿足地望著鏡頭,再自報名字和書名。

以下是第一個短片,也是個短片中在 YouTube 最多人看的(有近五百萬個點擊):


這算不算色情?留意我的問題不是「這是藝術還是色情?」,因為我認為藝術(或文學)與色情是相容的,例如古代的一些春宮圖便同時是色情和藝術,《金瓶梅》有色情成份,卻不失為文學作品。以上短片拍得頗有美感,選用黑白而非彩色看來亦是藝術效果上的取捨(我認為恰宜),有一篇訪問 Cubitt 的文章甚至題為 “Turning orgasm into art”,明顯視 Hysterical Literature 為藝術。然而,即使這 Hysterical Literature 系列是藝術,我們還可以問它是否也是色情,因為看這些短片的時候,我們可能會得到看色情作品時得到的那種滿足感。

近年逐漸多人將「情色」和「色情」分開,這大約對應英文的 “erotica” “pornography” 之別。我的理解是情色的(erotic)不一定是色情,但色情的(pornographic)卻可以同時是情色;以上短片肯定是 erotic,問題是短片應否也被視為 pornographic

另外有趣的一點是,假如短片拍的是男人,可能便沒有(或至少沒有那麼強的)情色或色情效果了。有人開 Cubitt 的玩笑,拍了幾個男版的 Hysterical Literature 短片,分明是鬧著玩的,但看看也可略知換了是男人的效果會是如何:

20130114

陳雲的華夏情花毒

「中國情花毒」一語出自陳雲(註一),用來指那些「終身陷於對中國的苦戀之中」的人,他們「主張香港要有民主,必須先要在中國實施民主,於是鼓勵香港人投身中國民主運動」;陳雲認為中了中國情花毒便會分不清「香港與中國的界線 […]  縱容中共推出各種中港融合政策,令香港無法實現本土優先的公共政策,令香港無法保護自己的本土經濟利益」,因此,他主張香港人「投入本土政治,那麼共產黨就無法可施,無從捆綁香港人,幾百萬人集中火力爭取香港民主,香港民主就可以很快實現」。

假設陳雲說對了,香港人應以香港本土利益為先,而「放棄中國」是爭取香港民主的最有效之路。那麼,有心參與爭取香港民主的人士,豈非就應唯陳雲馬首是瞻、追隨他的路線?且慢!陳雲的其他言論,尤其是最近的一篇文章復漢邦,興中國 --- 從《香港城邦論》寫到《香港遺民論》〉,充分顯示出他中了一種比中國情花毒更毒的毒,即華夏情花毒也。中了中國情花毒,不過是會「死死攬住中國」--- 現實裏的中國;中了華夏情花毒可不得了,會苦戀只是「藏於心底的中國」,即所謂華夏文化,因而妄想「華夏建國」,妄想令「中國本土、台灣、香港與澳門」結成「中華邦聯」,妄想「恢復類似周朝的狀態,就是要克服秦朝帶來的中央集權暴政,這是拯救華夏命脈的大事」(註二)

那是妄想,顯而易見,因為中國大陸一日為共產黨一黨專政,都不會主動締結這個以「憲政立國與文化立國」的邦聯,而且首先就不容許香港成為「更像一個國家」的「自治城邦」。假如中共倒台,中國大陸隨後是亂是治實難預料(要看中共如何倒台),甚麼「要準備結成邦聯,啟動點是兩岸和談」,到時那兩岸和談如何可能,就不知從何說起了;至於陳雲說的「中華民國的國體歸還予大陸,所謂大政奉還中華民國」,就更是含糊其辭,不要說不知道如何實現,連要實現的是甚麼也令人摸不著頭腦。

陳雲曾經強調自己的香港城邦論不是主張港獨,他的意思終於露出底蘊了:雖然他還是用了「香港建國」和「香港的建國運動」這種講法,並說「只要將香港的普世價值變成結合華夏文化的本土價值,香港發展出自己一套全民信守的道德信念,以及發展出一套政府守持的自由主義政治哲學,香港就是一個國家」,但他的確不是主張港獨,因為香港在他的構想(妄想)中,只是中華邦聯的其中一邦,不是一個獨立的國家;香港的城邦自治,不過是「華夏建國的先聲」。

陳雲在談香港城邦論時滿口香港本土利益為先,可是,他卻親口說過「想中共快點砸爛香港。若非如此,中共統治還能維持一段時間,不能這麼快就玩完」(註最近接受《陽光時務》訪問時仍是說「如果可以推翻共產黨,那麼拉著香港一起死都沒問題」。現在看來,他的最終夢想並不是推翻中共,而是建立中華邦聯,推翻中共不過是其中一步;既然為了推翻中共可以犧牲香港,那麼他中的華夏情花毒如此之深,假如犧牲香港可以加速中華邦聯的實現,他當然在所不惜了。希望這一點對於一些服膺陳雲本土利益為先論的人,會有些微的惕作用。


(註一)見陳雲〈中國情花毒〉〈中國情花毒的兩大變種〉二文。
(註二)見陳雲〈重造封建,再立共和 --- 中國的文化建國〉。
(註)見《環珠江口宜居灣區計劃》民間研討會文字記錄

20130112

敬而不信

每次到香港都會拜祭父母,不是掃墓,而是去他們的骨灰龕位上香叩拜和燒些金銀衣紙;拜祭的用品都由住在香港的妹妹預備,我們一家三口只須人到心到,付出一點時間而已。儀式很簡單,卻不算馬虎。

我們先清潔打掃骨灰龕位,然後將一些衣紙摺成金元寶的形狀才燒(老婆的手工最好,摺得又快又形似),妹妹帶去的還有些花巧的東西,例如紙紮的點心和罐頭鮑魚,有一次還燒了一副紙紮麻將!向父母奠酒和上香後,我們還會給他們的「鄰居」一一上香,算是打個招呼問聲好。

這些儀式背後的民間信仰我當然不接受。父母已不存在,我亦不相信有陰間或在天之靈(順便一問相信這些又同時相信輪迴的人:先人大概早已投胎,你們燒的金銀衣紙,他們怎會收到?),那麼,為何我還參與這些儀式?理由無他,不過是透過這些儀式聊表對父母的思念和敬意。

表達思念和敬意,固然可以用其他方式,但是用這些傳統儀式亦無不可,不一定先要相信有鬼神;這是民間信仰容許的,沒有要你非信不可的專橫及不近人情。我是敬而不信,比信而不敬可取得多了。

20130111

好書推介:Alex Voorhoeve, Conversations on Ethics

這次旅行應酬頻繁,看書的時間不多,只斷斷續續讀了 Alex Voorhoeve Conversations on Ethics。這本書我買了好一陣子,一直未看,這次想在旅行時讀一本較輕鬆的哲學書,便選了這本,果然沒有選錯 --- 此書各章獨立成篇,不必順序看下去;篇篇趣味盎然,很多地方對我有啟發,讀時卻又不必大動腦筋,真的很適合在旅途上閱讀。



這是一本訪談錄,收入了 Voorhoeve 和當代一些著名哲學家和科學家的對話(主要是哲學家,包括 Phillipa Foot, Bernard Williams, Harry Frankfurt, Allan Gibbard, T. M. Scanlon, Peter Singer等, 受訪者只有 Daniel Kahneman Ken Binmore 二人不是哲學家),共十一篇,內容集中在道德哲學,所以書名是 “Conversations on Ethics”

Voorhoeve 是個哲學家,在倫敦經濟學院教政治哲學,他對每個受訪者的思想學說似乎都十分熟悉,問的絕不是空泛的問題,而是針對受訪者著作中的獨特見解或論點;他有時在對方答了問題後還追問下去,或是反駁,或是要求澄清,並間中在對話外之加插一兩段概述或總結,幫助讀者理解。每個訪談的問和答都有不少精彩之處,問的問得精準恰當、切中要害,答的答得言簡意賅、揮灑自如,讀者可以從中見識哲學高手是如何對談的。

訪問 Bernard Williams 的那篇我尤其覺得好看,這不只是因為受訪者中我曾經親炙的只有 Williams,還因為這篇最多「高手過招」的 moments。讓我舉一個例子,不過,要先交代一些來龍去脈:不少哲學家認為道德要求一般是不偏私的(impartial),除非親疏有別的做法能夠得到一些道德理由或合理的道德原則所支持;對這個看法,Williams 提出了著名的 ‘One Thought Too Many’ Objection‘One thought too many’ 就是「想多了」的意思,Williams 指出,假如你的妻子和一個陌生人同時遇溺,你決定先救妻子,而你這樣決定不只是因為她是你的妻子,而是因為你經過道德的考慮,得出「先救妻子也是符合的道德原則」這個結論,你便是「想多了」。Williams 點出的是人倫關係在道德上可以有決定性的作用,這在我們中國人看來也許是明顯不過的,但在強調 impartiality 的西方道德哲學,這一點卻非理所當然。

Voorhoeve Williams 問到這個 ‘One Thought Too Many’ Objection,說自己不太明白。他認為「她是我的妻子」可以只是行為(先救妻子)的動機,在動機上「想多了」會是不妥,為人倫關係所不容;然而,你救了妻子之後仍可以反思,那是關於行為的對錯,那就不會嫌「想多了」,甚至是想得越多越恰當(Voorhoeve 這點相當厲害,是間接說 Williams 可能是混淆了 motivation justification)。

Williams 拆解很乾脆俐落,先承認 Voorhoeve 的論點不無道理,並同意有 motivation justification 的分別,可是,他接著指出這兩者的分別只能維持到某一程度,假如將行為的 motivation justification 完全分隔,便會產生 “an absurd alienation problem” --- 自我異化,行為和思想不能成為和諧的一體。

這一篇還充分展現出 Williams 的機智和魅力;例如 Voorhoeve 提到 T. M. Scanlon 曾說自己的道德哲學是 “offering Kant’s kingdom of ends on the cheap” Williams 立刻大笑說 “I think he’s selling himself short” ,那是典型的 Williams 妙語。

讀這篇訪談時,我記憶中的 Williams 便如在目前,令我好生懷念 --- 這次訪談是在 2002 12月做的,Williams 2003 6 月與世長辭。

20130109

違規無分國界

這次除了到香港,還往南韓遊了四、五天;到南韓只有兩個目的,一是探望轉到延世大學任教的同事 J,二是帶兒子到南北韓非軍事區(demilitarized zone,簡稱 DMZ)看看,那是他很感興趣的地方,是南韓最吸引他的「景點」。

其實 DMZ 較有看頭的,只是那條公眾可以參觀的北韓偷襲隧道,其餘就是看一些橋呀、車站呀、山嶺呀,不見得十分有趣。不過,兒子全程都看得用心,一點也不覺悶,那也算不枉此行了。

據導遊說,南韓所得的情報是北韓掘了二十多條這樣的跨境隧道,然而,迄今被發現只有四條,我們遊覽的是其中一條。隧道很長,一路向下伸延,相當陡斜,雖然讓人遊覽的一段只有一百三十多米長,但回頭向上走時對不少人來說都頗費氣力,有些撐不住的便要中途休息,沿路亦設有簡單座椅作此用途。

隧道內是不拍照的,有明顯的告示牌一再提醒遊客,而且在進入隧道前遊客要把隨身物品(包括相機)放進免費提供的有鎖貯物箱;我們當然是依足規定,兩手空空走入隧道。走到接近開放那段的盡頭時,忽然有人在我耳邊低聲用國語說:「可不可以替我拍張照?」我回頭一看,原來是剛才和我談了幾句的那個新加坡人;他用國語跟我說,相信是不想其他遊客(這一團主要是西人和日本人)知道他準備拍照。我用英回答他,拒絕他的要求,說那是違規的,我不會做。我的反應令他有點尷尬,他隨後似乎是故意走慢一點,可能是問其他人去了,我也再沒理會他,他最終有沒有拍照,我不知道。

遊畢隧道,便上旅遊車,我沒有特別留意那新加坡人,倒是坐在我前一排的幾個德國人引起了我的注意:他們的其中一人向同伴展示相機內的照片,我瞥見好幾張,照片頗暗,相信是沒有用閃光燈之故,但我還是看出拍的隧道內的情況!

有規矩,就會有人違規,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