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30

哲學 ·人生哲學 ·人生


不止一次聽過這樣的故事:某某在中學時讀了些存在主義 (或尼采或叔本華或唐君毅或殷海光或李天命),對哲學產生興趣,也被一些人生問題 (關於愛情、宗教、死亡、人生意義等的問題) 困擾,於是決定在大學主修哲學,希望藉著哲學思考來解決生命的苦惱;誰知讀上去之後發覺哲學不是自己想像的那回事,要修的課很少涉及人生問題,甚麼知識論、形上學、道德哲學、語言哲學、心靈哲學、科學哲學、哲學史、邏輯學等等,大多抽象、理論化、和枯燥難懂,越讀越不感興趣,想轉系,但這在香港的大學很困難,於是只好繼續痛苦地主修哲學,四年後在交了最後一份論文或考完最後一個試後,鬆一口大氣,很高興以後也不必再啃哲學書和哲學論文了。

「哲學即是思考人生問題」,這是一個多麼不美麗的誤會!據說英國哲學家 G. E. Moore 曾經這樣回答有人問他「甚麼是哲學?」這個問題:他指著自己書架上大量的哲學書說「哲學就是所有這些書關於的」("It is what all these are about.")。Moore 這個答法當然不能說明甚麼是哲學,但至少點出了哲學所處理的問題很多 --- 他書架上數以百計的書不會全都是討論人生問題的。事實上,Moore 自己就極少討論人生問題,他研究的是道德哲學、知識論、和形上學,精於極其仔細的語言分析和概念分析,而且寫作風格沉悶 (懂得欣賞者也許會形容為「沉穩」) ,那些只對人生問題有興趣、希望得到醍醐灌頂經驗的學生,讀之必打呵欠。然而,Moore 是一位重要的哲學家。

以上所說,不是要否定人生問題值得思考,可是,所謂「思考人生問題」,可以是個人反省式的,可以是心靈雞湯式的,也可以是抽象理論式的;哲學要有普遍性,不能只是關於自己的生命,哲學也要講究條理和論證,不能只追求「心靈上」的良好感覺。因此,個人反省式的和心靈雞湯式的思考,即使思考的是人生問題,都不算是哲學。

貨真價實的人生哲學,一定要處理一些很難搞清楚的概念,例如「價值」、「意義」、「幸福」、「痛苦」、「愛」、「客觀性」,而處理這些概念,難免要做些分析、提供些論證、參考些理論,這些分析、論證、和理論通常都抽象複雜,因此,對一些學生來說,連人生哲學也是枯燥難懂的。但這不是哲學的錯,因為哲學從來就是在思想上不斷向深鑽,不是要娛樂人,也不是要讓人快速地得到一勞永逸的答案。維根斯坦甚至跟他的學生說哲學思考要 "Go the bloody hard way"!

那麼,哲學能不能幫助我們解決人生問題?如果說的是直接解決,哲學恐怕是無能為力了!哲學能幫助我們的,是清晰和深入地了解人生問題,去除一些混淆或沒有理據的看法,但哲學始終是言說和思考的事,而解決人生問題卻取決於行動 --- 有些道理、智慧、或哲學洞見,可以只是停留在言說和思考的層面,不能滲透到行動去;這個「不能」,有哲學以外的因素,例如個人的性格、經歷、和際遇,單憑多讀哲學,是不會將這個「不能」轉化為「能」的。這好比《六祖壇經》說的「說食不飽」(〈般若品〉):人生哲學只是「說」,「說食」是不會飽的,最多只會令你知道該食甚麼、該食多少、哪裏有食;要飽,你不但要去找食,還要真的把食物吃下肚去。


20161222

種下讀書種子


我家四兄弟姊妹,四人都讀完大學,兩人最後拿了博士學位,這於我成長的年代不是常見的事,在我家的親朋戚友中更是絕無僅有,很多親戚的子女都沒有考入大學,有些中學未讀完便出來工作了。說這些,不是為了炫耀甚麼,只是想解答一個問題:有沒有甚麼重要因素,在我們四兄弟姊妹年幼時便種下了讀書種子?這個問題一直在我心裏,卻從來沒有認真嘗試解答,以下說的,是我仔細想過之後得出的答案;這答案,弟妹未必贊同,看過這篇文章後可能要跟我討論一番。不過,即使我說的未必是最合理的答案,對有孩子的朋友也許仍然有參考的價值。

有些親戚認為我們「讀成書」是母親教導有方。母親對我們最大的影響是她善良的性格,讀書方面,她雖有督促,卻不算嚴格;假如我當年無心向學,最後放棄學業,她也只能是無可奈何。母親沒受過教育,後來略懂閱讀,都是自學的;父親也只是讀過幾年私塾,雖然讀寫皆能,那手字亦漂亮,但教育程度怎也不算高,他對我們的學業更沒督促,可說是採取放任政策。家無書香,父母期望不高,那讀書種子,不是家庭種下的。

可能我們四兄弟姊妹各有前因,只是湊巧讀書成績都不差  (其實弟妹成績都好,我才是「不差」),有能力一直讀上去,並沒有甚麼共同因素。然而,我們四人自小愛看書,有頗強的求知慾,這就是我說的讀書種子,四人同有,更合理的解釋是有共同因素而不是巧合。這個種下讀書種子的共同因素,我認為就是那距離我家不過五六分鐘步行路程的公共圖書館。

在我小學四年級開始時,我們從木屋區搬到坪石邨的廉租屋,雖然是一家六口住三百多平方呎的單位,但比起那只有一百多平方呎、沒有廚房和廁所的小木屋,生活環境是大大改善了 (我還清楚記得第一次見到那單位,覺得「非常大」)。自從發現邨內有一個藏書頗多的公共圖書館後,我們四兄弟姊妹都經常到那裏借書看,由於各自興趣不同,借的書也自然有分別。我最愛文學類,在小學畢業前已看完《三國演義》,初中時讀了《西遊記》和《水滸傳》,還記得最令我神往的三國人物是百萬軍中藏阿斗的趙雲,有時想像得興起,便披上長毛巾,手執一把裁衣用的長尺,當作是趙子龍的銀槍,騎在木凳當奔馬,一邊揮舞一邊吶喊,好不威風!我也是那個時候開始看金庸武俠小說的,還記得第一本看的是《天龍八部》,黃色封面的舊版三十二開本,那時王語嫣的名字是「王玉燕」。

我那至今不變的閱讀習慣,就是從此養成的,我想弟妹的情況也是如此。坪石邨公共圖書館對我們四兄弟姊妹的作用,是幫助我們養成看課外書的習慣和刺激了我們的求知慾。當然,不是所有住在坪石邨的孩子都有這樣的發展;有些根本不去圖書館,有些起初去了,最後卻被其他事物吸引。其實,即使讀書種子是種下了,也不保證會順利生長、開花結果 --- 人生就是有這麼多變數,很少會有保證。我們四兄弟姊妹幸運,有這個公共圖書館種下讀書種子後,雖然仍免不了一些曲折,最後還是有所收成。

一些有孩子的朋友讀到這裏,也許會認為只要多帶孩子去圖書館,多借些課外書給他們看,那便可以在他們心裏種下讀書種子了。事情可沒這麼簡單。我們那時候經常去圖書館,是因為沒有甚麼其他娛樂,母親亦不會隨便讓我們看電視 (我們的電視機有一道門,可以上鎖的,由母親掌匙) 。我的兒子也有看課外書的習慣,即使現在在大學功課繁重,他仍然抽時間看不少課外書;他從小就不看電視,也沒有玩電腦游戲 (中學時有玩,但從未沉迷) --- 不是我們禁止他看電視和玩電腦游戲,而是他沒有這些習慣。至於看書,我們也從來不強迫他,帶他到圖書館或書店,都由得他自己找書看;我們買了不少圖書給他,但只是放在書架上,等他有興趣時,自然會拿來看。那讀書種子,太刻意,反而會種不成,揠苗助長就更不要得了。

20161215

哲學名氣


早陣子介紹過 Wittgenstein's Poker: The Story of a Ten-Minute Argument Between Two Great Philosophers 這本書,書中兩位主角維根斯坦和波普爾都是大名鼎鼎的哲學家;然而,所謂「大名鼎鼎」,也不過是相對而言,不要說學院以外的人大多不知道維根斯坦和波普爾何許人也,就算是學院中人,如果不是讀哲學的,也不一定聽過這兩位哲學家的大名 (我就曾經問過一位在大學教化學的朋友有沒有讀過波普爾的科學哲學著作,他說不知道波普爾是誰)

巧合的是,波普爾在自傳 Unended Quest (Routledge, 1974) 裏敘述了「撥火棒事件」之後,下一段談論的正是名氣:

翌日 [即「撥火棒事件」發生之後那天] 在往倫敦的火車上,在我乘坐的車廂裏有兩個學生,相對而坐,男的那位在看書,女的那位在看一本左派雜誌;女的突然問:「這個卡爾 · 波普爾是甚麼人?」男的答道:「從未聽過此人。」名氣就是這麼一回事。(p.142)

波普爾後來查過,原來那本左派雜誌有一篇文章攻擊他的著作 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那位學生應該是看到這篇文章才問起他的名字。波普爾在哲學界大名鼎鼎,The Open Society and Its Enemies 這本書 (本來分上下兩冊,後來合成一書 ) 也是政治哲學的名著,但一位看左派雜誌的學生竟然未聽過他的名字,可見就算是名氣極大的哲學家,其名氣也走不出學院多少。

談到哲學家的名氣,我便想起上星期在我系讀書組的一段談話。這學期我們讀的是 T. M. Scanlon 的 Being Realistic about Reasons,書的最後一章有一部份是關於 moral particularism 的,在討論這部份時,我提到最近讀了幾篇英國哲學家 Peter Winch 的文章,觀點正是 moral particularism,我都十分欣賞,尤其是 "Moral Integrity" 一文,我喜歡到不得了,一口氣讀了兩遍,兩三星期後又多讀了一遍。誰知我口沫橫飛講了幾分鐘後,在座的六位同事竟然都說從未聽過 Peter Winch 這號人物!

Winch 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是哲學紅人,他的一本小書 The Idea of a Social Science and Its Relation to Philosophy 尤其影響重大,有很多哲學家討論。Winch 也是維根斯坦專家,與維根斯坦的學生 Rush Rhees 過從甚密,Rhees 過世後,Winch 接替了 Rhees,成為維根斯坦遺稿的 literary executor;維根斯坦那本銷量不錯的小書 Culture and Value,就是Winch 翻譯的。此外,Winch 的維根斯坦詮釋也別具一格,較不注重語言分析,強調 "forms of life" 這個概念。雖然 Winch 的影響力在八十年代已減弱了很多,但他在哲學界一直活躍,著作不斷;他在 1985年轉到美國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任教,直到 1997年過世前仍然活躍,例如 1996年在美國哲學家協會中部區會給了一個 presidential address,講解維根斯坦哲學。

因此,當我知道六位同事都未聽過 Winch 的大名,我是十分吃驚的,須知我這幾位同事都不是停止了做研究的懶教授,其中兩位更是研究道德哲學的,對有關的最新理論都很熟悉,連他們也不知道 Winch 是 moral particularism 的一員大將,可見 Winch 已開始成為被遺忘的哲學家。我認為 Winch 的著作十分值得細讀,但恐怕四五十年後,Winch 將被完全遺忘,這是很可惜的事。

名氣大小這回事,從來都是不公平的,不是誰的質素高些,誰的名氣就大些;這在哲學界也不例外,有些在幾十年前成名,現在仍然享有盛名的哲學家,例如 A. J. Ayer,哲學的質素其實遠不及 Winch。為甚麼會這樣?這個問題我不懂得回答,我只知道,有智慧的哲人應該是不追求名氣的,因為他們了解到:即使是名實相副,名氣總是累人;如果追求名氣成功了,卻又名不副實,則容易陷入妄執,以自我膨脹的方式,撐起一個虛假的自我形像,令自己也相信是名實相副了。

20161210

“The fat relentless ego”


英國小說家兼哲學家 Iris MurdochThe Sovereignty of Good (London: Routledge, 1970) 裏有一句說話,我一讀難忘,讀後且思索良久:"In the moral life the enemy is the fat relentless ego." (p.52) 這句說話有意思的地方在於它只寥寥幾字,卻含義豐富之極,而且意義完足,可以獨立於上下文來理解。以下是我的解讀,相信符合 Murdoch 的看法,只是將隱含的意思點明出來。

Murdoch 在這裏說的 "the moral life" 是廣義的:"life" 指的除了行為,還包括思想感情、人際關係、事業成敗、和人生取向等;"moral" 不只是指行為的是非對錯,還包括人生其他方面的價值判斷,例如與人交往的真誠或虛偽、情感想法的高尚或鄙下、對人對事對己的認知或偏見。根據這個了解,「你昨天主動幫助了一個陌生人」固然是你 moral life 的一部份,「你自我欺騙,因而沒有意識到自己對某朋友深深的嫉妒」也是你 moral life 的一部份。

Moral life 的 enemy,就是會損害 moral life 的東西 --- 不只是 moral 方面的損害,也是 life 方面的損害;前者指令人多做了不該做的事、變得 (更加) 虛偽鄙下、人際關係扭曲了、偏見更多更深等等,後者指生命沒有整全感、欠缺理想和方向、失去改善之心、不關懷自身狹小利益以外的事物等等。這些損害都有程度之分,而且或顯或隱,受損者未必清楚意識到自己生命不妥之處;然而,如果 moral life 已受嚴重損害,生命不妥之處總會找些孔道表現出來,例如負面情緒的爆發、間中冒出的失落感、不時感到別人在排拒自己、有些不懷好意的念頭連自己也覺得過份或無謂、在認為應該會得到滿足感的事情上竟然得不到滿足感 ...

"The fat relentless ego" 的 "ego" 不難理解,不必套用甚麼心理學理論來說明;"ego"  指的是「我之為我」,不是任何對「我」的真的描述都是「我之為我」的一部份。讓我以自己為例:「我是個哲學研究者」為真,而「哲學研究者」是「我之為我」的一部份;「我是個愛吃辣湯麵的人」也為真,但「愛吃辣湯麵的人」不是「我之為我」的一部份。換句話說,我對「哲學研究者」有自我身份認同 (self-identity),對「愛吃辣湯麵的人」則沒有。

"Relentless" 可以譯為「狠心」或「不顧一切」,這種態度不一定本來是惡意的,只是心思專注於某一目的,因而不會關心或顧及與這目的無關的人或事物 --- 為了達到這目的,即使要傷害其他人或破壞一些事物,也是會去做的。例如為了抬高自己,不惜貶低其他人,尤其是可以跟自己直接比較的人,就算要貶低的是好朋友,也在所不惜,這就是 relentless 了。當然,人的心理十分複雜,做這些 relentless 的壞事時,不只欺人,還會自欺,於是在自己心目中做的不是壞事,而是那個被貶低的人真的不好。

"Fat" 這個字在這裏是最有意思、也是最難解釋清楚的,一定要連著 "ego" 來理解,才可以領略其中的含義。Murdoch 不說 "big ego" 或 "large ego",大概是因為 "big" 和 "large" 都表達不到 "fat" 隱含的「虛浮不實」的意思 --- 所謂「膨脹的自我」,除了是看來很大,還是虛浮不實的,就像身體過多的脂肪,令人肥胖;肥胖的人大則大矣,卻不像「大隻佬」那樣的大,後者是由結實的肌肉組成的大,勻稱而有力量,是刻苦鍛煉而成的。此外,"fat" 亦可以呼應 "relentless" 的意思:狠心地美化自我形象的人,結果令自我膨脹得很大,就好像不顧一切地滿足食慾的貪吃之人,毫無節制地吃、吃、吃,結果就是肥胖了。

美化自我形象是心理需要、人之常情,只要不是 relentless,那麼,ego 最多是有少許膨脹,不至於是 fat ego,不會損害 moral life。可惜 fat ego 是照鏡照不出來的,往往是別人見到你 fat,你自己卻完全看不到,就算別人坦白向你指出,你也大多不會相信,繼續顧影自憐。

20161203

物慾與執念


物慾乃煩惱之源,這不是甚麼高深的道理,稍為想一想,自會明白:慾望得不到滿足,人便不快樂,可是,慾望得到滿足後,往往會衍生新的慾望,例如買了一套新西裝,便可能想多買幾條領帶或新的手錶,慾望衍生慾望,沒有終結的一點;有時慾望未得滿足,便已衍生新的慾望,於是想擁有的東西越來越多,恆常處於不滿足的狀態,被困在一張自結的煩惱之網中。因此,有些宗教或修行方法教導人盡量去除物慾,以追求心靈的自由。

當然,出家為僧尼或到修道院過一生,對很多人來說也不是快樂之道。過禁慾的生活,如果那個「禁」不過是壓抑,其實物慾仍在,只是潛伏不顯,那麼,禁慾本身反而是另一煩惱之源 --- 苦行便是真正的苦。另一方面,如果是確實消除了大部份、甚至所有物慾,那也未必划算,因為沒有了物慾,便沒有機會享受慾望得到滿足時的快感,也許人生整體便索然無味,終究談不上是快樂。

不想過禁慾的生活,又不想因為有太多未能滿足的物慾而煩惱,怎麼辦?最理想是有適量的物慾,不太多,也不太少;人生有姿彩,卻又沒有製造無謂的煩惱。然而,怎樣才可以做到呢?當然不能只靠動念和立志,而要有行動配合,從小處做起,堅持下去,最後養成習慣。

日本作家近藤麻理惠暢銷全球的《怦然心動的人生整理魔法》教人怎樣整理和簡化生活,雖然不是直接提倡減少物慾,但整理和簡化生活的方法,可以間接是減少物慾的方法。物多則亂,當你徹底整理自己擁有的東西時,你擁有的東西越多,便越可能發覺其中不少都是無謂的,只是某時某刻購買慾和擁有慾發作,雖然得到一時的滿足,但買了之後便放在一旁,家裏多了一件東西而已。整理的目的是決定取捨,必要的留,多餘的棄;捨棄那些多餘的擁有物後,下次你再見到類似的東西而想擁有時,便較容易消除當下的物慾。由整理而簡化,由簡化而體驗到簡樸的生活之美和其中享受到的心靈自由,這種生活方式便可能最終成為習慣。這樣說得輕鬆,要做到,其實不易;不過,只要肯踏出第一步,循序漸進,要最終徹底改變生活的態度和習慣,也不是難如登天的事。

這是簡化生活,不是禁絕物慾,而那些仍然存在的適量的物慾,應該也不會像以前那麼執著,非得到不可,非滿足不可。物慾之為煩惱的根源,歸根結底都是執著之故。說到執著,追求簡化的生活也可以成為一種執著。充滿生活智慧的《菜根譚》有這幾句:「能輕富貴,不能輕一輕富貴之心;能重名義,又複重一重名義之念。是事境 之塵氛未掃,而心境之芥蒂未忘。此處拔除不淨,恐石去而草複生矣。」能輕物慾,不能輕一輕物慾之心;能重簡化生活,又複重一重簡化生活之念,仍然是執著,只是高一層的執著而已。有些追求極簡主義生活 (minimalist living) 的人,限定自己不可以擁有超過某一數量的物品,例如一百件或以下,這就是一種執著;有簡化生活的態度和習慣,不就已經足夠了嗎?為甚麼一定要是這個數量?如果因為做不到一百件或以下便不開心,那就是自尋煩惱,與簡化生活的原意相違了。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6年12月號)

20161130

老病與善終


【這篇短評本來是《香港01》周報的邀稿,但編輯以所評之書「太舊」為由退稿。我寫書評一般不會這麼短,只是邀稿時限了八百字,所以只好長話短說;雖然這本書還有其他可評之處,但我視這文章為完成了的工作,提不起勁寫加長版,現在將原文貼在這裏算了。】



人人皆有一死,但大多數人在身體還健康和距離年老尚遠的時候,很少會想到死亡;到有一天要面對死亡近在眉睫時,便很可能不知所措了。從這方面看,健康地活到六七十歲而猝死的人是最幸運的,因為他們避過了衰老病纏的痛苦。現代醫學進步,大大延長了人類的壽命,可是,醫學的進步卻未見得能減輕老病對人的折磨  --- 長壽並不保證善終。

哈佛醫學院教授 Atul Gawande 的最新著作 Being Mortal: Illness, Medicine, and What Matters in the End (Metropolitan Books, 2014) 探討的正是老病與善終的問題。全書主要處理兩個問題:一、理想的老人護理應該是怎樣的?二、如何幫助距離死亡不遠的人得以善終?雖然他討論的大多是美國的情況,但論點有普遍性。香港的老人問題比美國嚴重,不少老人家老無所養,還要以體力勞動賺取微薄收入以糊口;即使是入住安老院的老人,晚景亦可以很淒涼,例如最近報章報道了一位老人家三年未出安老院半步,形同坐牢,安老院何安之有?

Gawande 開宗明義指出,醫學進步令衰老和死亡的過程由純粹是人生的階段變成主要是醫療的經驗:身體毛病百出,便以醫藥與之對抗,總之延長了生命,就是醫學的勝利;至於在這個醫療經驗中生命質素不斷下降,甚至活著就是受苦,應該怎樣處理?這關乎對人生和價值的看法,現代醫學並不能提供答案。

Gawande 探討了不同形式的老人護理服務,結論是大多數老人家最希望的不是長壽,而是到了既老且病時仍然能保持一定的自主和生活上的滿足感,否則多麼長壽也是枉然。因此,理想的老人護理應該循這個方向發展。書的第二部份探討如何善終,也有類似的結論:善終不是盡量延長生命,而是盡量延長有一定質素的生命。然而,作者強調不是人人對「有一定質素的生命」有相同的理解,瀕死的人一定要深思熟慮,並讓親人知道自己的意願,以免他們代自己作出違意的決定。

這本書有豐富事例,人物刻劃生動,描寫作者父親老病及死亡的過程更是感人。Gawande 受的雖是科學訓練,但筆觸透出人文氣息,甚至引用托爾斯泰、柏拉圖、和當代美國哲學家 Harry Frankfurt!關心護老和善終的讀者不應錯過這本好書。

20161125

達爾文的黑箱與維根斯坦的撥火棒


2009年美國哲學協會 (American Philosophical Association) 中部區會的年會在芝加哥舉行,為期四天,通常年會最後一天的會議都明顯較少人參與,因為很多與會者不想逗留太多天,會在第三天完結後便離去;然而,這一年第四天的的最後一個會議在開始前十分鐘已座無虛席,到開始時,找不到座位的人索性坐在地上,最後連兩旁的空間也站滿了人,可說是盛事。

原來這個會議安排了著名的基督教護教哲學家 Alvin Plantinga 與新無神論 (new atheism) 「四騎士」之一的 Daniel Dennett 辯論,題目是「科學與宗教是否相容?」。兩人都是一流的哲學家,Dennett 一向攻擊宗教絕不手軟,Plantinga 護教多年不遺餘力,兩人都辭鋒犀利,與會者當然期望他們針鋒相對,迸出火花,大半是帶著「看好戲」的心態到場。

這個會議有人當場錄了音,在 YouTube 可聽到,但錄音效果不好;幸而牛津大學出版社後來將這場辯論整理出書 (Science and Religion: Are They Compatibl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1),並邀請 Plantinga 和 Dennett 再補充回應,令整本書更有一來一回辯論的感覺。這是本只有約八十頁的小書,一個下午可以看完,對宗教信仰的哲學問題有興趣者,一定會看得津津有味;兩位哲學家的討論不算深入,但已足以刺激讀者思考和認識到有關問題之複雜。

書的內容我不再進一步介紹了,只想特別談一談其中一個令我有點感慨的小插曲。Dennett 在發言裏提到 Plantinga 和另一位基督徒哲學家 Peter van Inwagen 在1997年向他提出挑戰,但不是邀請 Dennett 跟他們辯論,而是希望他答應跟生物學家 Michael Behe 辯論。Behe 的書 Darwin's Black Box: The Biochemical Challenge to Evolution 在1996年出版,Plantinga 和 van Inwagen 十分欣賞這本書,贊同 Behe 對演化論的質疑,認為 Dennett 這位演化論擁護者如果有知識分子的骨氣 (intellectual integrity) ,便應該站出來回應 Behe。Dennett 果真接受挑戰,並找來哈佛大學演化生物學教授 David Haig 助陣,以確保辯論時不會因為自己的生物學知識不夠專業而對演化論維護不力。

Dennett 說他和 Haig 讀過 Behe 的書後,大感吃驚,不是因為 Behe 的論點太強了,而是因為書裏有很多耐人尋味的錯漏和掩飾的宗教宣傳。辯論在聖母大學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舉行 ,據 Dennett 的回憶,他和 Haig 逐一駁倒 Behe 的論點,指出他對演化論的質疑不但難成定論,而且是故意扭曲或不顧相反的證據和論證;一言以蔽之,就是 Behe 只有捱打的份兒。有趣的是,Plantinga 對這場辯論的記憶跟 Dennett 的大有出入 ("my recollection of his visit to Notre Dame is very different from Dennett's"):他記得 Dennett 和 Haig 沒有成功駁倒 Behe 的論點,並記得 Behe 的回應十分得體有力。這可說是哲學的羅生門。

我找不到這場辯論的任何記錄,假定 Dennett 和 Plantinga 都是誠實說出自己的記憶,那麼,我應該相信 Dennett 的記憶抑或 Plantinga 的記憶?還是應該懷疑他們的記憶都不可靠?我相信 Dennett,並且有理由這樣相信:我看過 Behe 這本書,認為他的論點說服力不足;此外,這本書在科學界劣評如潮,不只是無神論的科學家不接受 Behe 的看法,連著名的天主教徒生物學家 Kenneth Miller 和基督徒生物學家 Francis Collins 也認為 Behe 對演化論的質疑不合理,對演化論沒有威脅。然而,我也得承認,即使我沒有看過 Behe 的書,即使我不知道 Miller 和 Collins 對此書的批評,我仍然會傾向相信 Dennett 的記憶 --- 原因無他,就是 Dennett 對宗教和演化論的立場和我的一樣。

人的感觀 (perception) 和記憶難免受觀點、信念、和主觀意願影響甚至扭曲,而且往往是無意識的,防不勝防,難以改正;唯一能做的,就是盡量對自己的感觀和記憶保持一點心理距離,不要太過信任,先打個八折也無妨。

Dennett 和 Plantinga 這個記憶上的差異,令我不期然聯想到十多年前讀過的另一本小書,David Edmonds 和 John Eidinow 合著的 Wittgenstein's Poker: The Story of a Ten-Minute Argument Between Two Great Philosophers。波普爾和維根斯坦這兩位同時享有盛名的哲學家只見過一次面,這本書講述的就是兩人唯一的「交手」經過。波普爾在自傳 Unended Quest 先提到這件事,他獲邀於1949年在劍橋大學的 Moral Sciences Club 演講,題目是 "Are There Philosophical Problems?",由維根斯坦主持。據波普爾的記憶,維根斯坦在討論時跟他激辯,而且激動到順手拿起壁爐旁的撥火棒邊說邊揮動;到維根斯坦質疑波普爾的看法,要求他舉一個道德規條 (moral rule) 的例子時,波普爾便答道:「不應該用撥火棒威脅來訪的演講者。」維根斯坦聽後立刻拂袖而去。

維根斯坦在他的著作和信件都沒有提過這件事,但他的學生 Peter Geach --- 事件發生時他在場 --- 卻公開表示波普爾胡說八道 ("false from beginning to end"),描述的與 Geach 的記憶完全不同。Edmonds 和 Eidinow 訪問了多位當時在場的人,他們的記憶有些接近波普爾的描述,有些接近 Geach 的說法,另一些則兩者都不相符,但他們看來都沒有說謊的動機。這可說是哲學的另一場羅生門。


【坦白:最後兩段本來可以不寫,但我捨不得放棄那個十分有趣的標題,於是決定做一次標題黨。】

20161119

從張燦輝教授的訪問說起



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的張燦輝教授接受《01哲學》訪問,語出驚人,談笑間,當代哲學家盡在張教授腳底。例如他說哈伯瑪斯 (Jürgen Habermas) 不是世界一級哲學大師,就算只限於德國哲學界,也不過是二級哲學家;我不熟悉哈伯瑪斯的哲學,但至少知道他對當代歐美哲學和社會學影響巨大,學術地位數一數二。然而,我無意反駁張教授「哈伯瑪斯不是一級哲學大師」的說法,因為我素來討厭「大師」這個浮誇的稱謂,也不懂得怎樣將哲學家分等級;哈伯瑪斯對哲學的貢獻,就留待歷史判斷好了。

哈伯瑪斯只是一個例子,張教授的主要論點是當代哲學沒有像康德、黑格爾、海德格等承先啟後、開宗立派的大哲學家 (以下簡稱「大哲學家」)。大哲學家的出現,沒有甚麼規律,可以同時代有幾個,也可以二三百年不遇,端看歷史和文化的發展。西方哲學史二千多年裏,由蘇格拉底計起,能稱得上「大哲學家」的,不過二十多人而已;就算當代真的沒有大哲學家,也不表示以後都沒有,說不定數十年後有一橫空出世的大哲學家,開出一條哲學的新大道。

說是這麼說,但至少就英美哲學 (大體上仍可稱為「分析哲學」) 而言,大哲學家出現的機會其實不高,因為英美哲學已發展出分工的模式,絕大部份哲學家都集中研究某一範圍內的哲學問題,其中一些的研究範圍甚窄,例如只研究知識論裏的證據主義 (evidentialism) 和信念的倫理 (the ethics of belief),不像以往的哲學家那樣同時研究幾個大範圍;如果只是研究一個小範圍,即使在這個小範圍內有重大貢獻,甚至開創先河,也稱不上是大哲學家吧?不過,沒有大哲學家,哲學一樣可以以分工合作 (包括科際合作) 的形式繼續發展,就像英美哲學現在那樣。

談到英美哲學,當然不得不提張教授另一驚人之論:分析哲學只是語言哲學和後設倫理學 (meta-ethics) ,完全忽略生死和人生意義的問題 (以下簡稱「人生哲學」),是一套「太監哲學」。張教授的意思大概是人生哲學乃哲學之根本,捨棄根本,猶如被閹割 (或自我閹割)。人生哲學是否哲學之根本,這本身已是一個 (後設) 哲學問題,有爭議,絕非不證自明。無論如何,我至少同意人生哲學是重要的,也發表過一篇討論人生意義的長論文,證明我沒有忽略人生哲學;此外,雖然英美哲學有一段長時期的確少有哲學家討論人生哲學,但這個情況已改變了,現在有不少英美哲學家對這方面的問題感興趣,出版的著述頗豐富,看 Thaddeus Metz 著 Meaning in Lif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 一書的參考資料,便可略窺一二。

張教授錯得最離譜的,是認為分析哲學只是語言哲學和後設倫理學,就正如香港的一些人認為分析哲學等如語理分析,這是嚴重過時的看法。分析哲學現在是百花齊放,語言哲學和後設倫理學仍然重要,但知識論、形上學、規範倫理學 (normative ethics) 、心靈哲學 (philosophy of mind)、科學哲學、哲學史研究等,同樣重要,配上科際整合,有長足的發展,跟數十年前的邏輯實證論和日常語言哲學,已不可同日而語。

張教授談到哲學專業化後出現的種種問題,這是訪問裏最有意思的一部份。現在的哲學家絕大多數是大學教授,受大學的制度約束和行政人員施壓,publish or perish,須要不斷出版期刊論文和書籍,大量「無謂」的哲學著作因而產生。「無謂」者,是指這些著作是為了出版而寫,有些研究的問題是「作出來」的,根本沒有多大意思;另一些則跟風隨波,但求增加論文被期刊接納的機會,至於是不是自己認為重要的研究,已變得不重要。事實上,每次我翻閱哲學期刊,見到的大多是「無謂的論文」,就算是屬於我研究範圍的,也有很多可以不理。然而,質素高的期刊論文並非沒有,也許二三十篇中,只有一篇不是「無謂」的,但這已足夠令我們不至於徹底悲觀,支持我們相信哲學在這個制度下仍然可以慢慢發展。

張教授也談到哲學不受大學重視的這個現象,可是,不受重視的,不單是哲學,而是整個人文學科,只是在哲學較為明顯而已。人文學科被輕視,這是全球的趨勢,只要看看連美國頂尖學府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也打算關閉他們的人文學中心 (Humanities Center) ,就可知問題之嚴重。這個狂瀾,恐怕哲學不可能獨挽了。

20161115

誠實的說謊者


地球很危險,因為有很多騙徒,甚麼大師、神僧、高人、教主、國師,各懷鬼胎,各師各法,騙財、騙色、騙名、騙權力、騙影響力;厲害的,真是連美國總統寶座也可以騙到,你說可怕不可怕?不過,歸根結底,是輕信的人太多,連「性交轉運」也有人信,騙徒才那麼容易得逞。

騙徒一定說謊,但說謊者未必是騙徒。騙徒與說謊者的分別,是 2015年電影 An Honest Liar  的一個主題;這是一部人物紀錄片,講述的是美國著名魔術師兼 debunker (可譯為「揭穿者」,粵語不妨譯作「踢爆者」) James Randi 如何揭穿不同的神棍騙徒。Randi 有時為了要佈局來揭穿騙徒,不得不說謊,但他說謊不是為了行騙以得到個人利益,所以不是騙徒;他說謊的目的是追尋真相,因此可以說是「誠實的說謊者」。

這部電影我期待已久,公映時沒有機會看,到最近才找到 DVD,早兩天終於看了,比我預期的還要好,值得推薦。



電影沒有一味頌揚 Randi 如何揭穿神棍騙徒的伎倆,而是有層次地探討 Randi 的做法對被揭穿的騙徒、對被騙的人、和對他自己的影響。電影還從不同角度展現了 Randi 這個人較為私隱的某些方面,雖然不算深入,但已足以令觀眾覺得見到的 Randi 是一個真實的人,而不只是一個形象。

我對 Randi 的 debunking 傑作耳熟能詳,所以電影沒有給我甚麼驚喜讚嘆之處,只是令我對已知的知道多一些細節而已;不過,如果是不熟悉 Randi 精彩事蹟的觀眾,一定會覺得 Randi 揭穿騙徒的方法十分有趣。讓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一位自稱懂得中國氣功的人士多次上電視表演,他能夠距離三四呎凌空「用氣功」一頁頁翻開電話簿;Randi 揭穿他的方法很簡單,但也很聰明,就是在電話簿周圍佈滿發泡膠粒,因為他肯定那位「氣功師」是練到嘴唇不動而吹氣,吹開電話簿,「發功」的手勢只是作狀。結果「氣功師」立時「氣功」不靈,推說自己突然「功力不暢」,發不了功云云,觀眾當然知道是甚麼一回事了。

電影帶出了幾個值得思考的問題。為甚麼人會那麼輕信呢?(有些人甚至認為 Randi 自己其實是有超自然能力的,只是裝作是表現魔術,掩人耳目。) Randi 為了揭穿騙徒而說謊,其實不也是欺騙人嗎?被騙的人也許覺得受到傷害,這樣做完全沒有不對?好的結果真的可以令不當的方法變得可接受?此外,無論 Randi 揭穿過多少騙徒,輕信的人依然輕信,甚至那些被他揭穿的騙徒轉個圈回來,重施故技,依然像從前那樣有很多人上當;世界沒有改變,Randi 不是枉費心力嗎?最後,其中一個被 Randi 揭穿的騙徒 Uri Geller 提出了這個有趣的問題,可算是個哲學問題:雖然 Randi 可以用魔術手法做到 Geller 所有的「超能力」表演,但這真的可以證明 Geller 不是用超能力嗎?

20161110

選後分析真容易


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選前民調全線失誤,而且是大誤,眼鏡片跌破滿地 (包括本人的) ;民調為何如此不準?這恐怕要搜集充分資料,做深入的研究,才可以有定論。另一方面,這兩天已有不少文章分析特朗普為何勝出,還有連環馬後炮,說如果是桑德斯出選,肯定會打敗特朗普,就算一定要女候選人,麻省聯邦參議員禾倫 (Elizabeth Warren) 出選也會遠勝希拉莉云云。既然選前民調那麼不可靠,特朗普的勝出那麼出人意表,我不認為這些馬後炮有甚麼說服力。當然,寫的人都列出一些「理據」,但那只是一堆假設和猜想;選前都有很多論證和數據支持「特朗普勝出機會很低 (或頗低)」,而且很合理和一致,但特朗普卻勝出了,現在還來講甚麼「桑德斯會打敗特朗普」,那不過是意識形態的宣洩,根本毫無建設性。

輸了,就是 blame game 的開始。有些選後分析將特朗普的崛起和當選歸咎於美國自由派精英 (liberal elites) 看不起普羅大眾,激起強烈的反精英情緒,令特朗普有機可乘,加以利用;Fordham University 的神學教授 Charles Camosy 在《華盛頓郵報》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就是 "Trump won because college-educated Americans are out of touch"!Camosy 的論點十分概括,而且大多沒有數據支持,只是他老兄說了算;例如他認為由於大學教授以自由派人士居多,他們自己與普羅大眾脫節,於是教出來的學生也與普羅大眾脫節,甚至當自己的政治見解是普遍的知識,人人都應該接受。真的?我只能說,至少我認識的美國大學教育不是這樣的,而我自己教學生時,經常鼓勵他們自我批判和反思 (尤其是道德、宗教、和政治信念)。

美國不少人 ¾ 特別是在東西兩岸以外的州份 ¾ 有反精英情緒,那是事實;自由派精英不了解那些較保守、教育程度不高、和入息低的人的想法和需要,那也是事實,但這只是特朗普得勝的其中一個因素,而且重要程度如何,又是要深入研究才可以有定論。一些選後分析執著這一點大做文章,寫文章很容易,但提出這麼簡單化的觀點,只會誤導讀者。

簡單化的觀點可以走另一個極端,就是將特朗普的當選歸咎於白人的種族主義情緒,這當然也有「理據」支持,例如白人男性年收入高過二十五萬美元的,投票給特朗普的人數比 2012年投票給羅姆尼的還多,另外更有三K黨表明支持特朗普,在他勝出後立刻明目張膽搞慶祝活動。不過,這也極其量只是特朗普得勝的其中一個因素。

雖是已知的事實,但要基於這些事實而推出合理的政治結論,是很困難的事,評論者往往立場先行,草率判斷。讓我再舉一例:希拉莉得的總票數比 2012年奧巴馬得的少六百多萬,有些評論者便立刻認為那是因為太多人不喜歡希拉莉,就算是反對特朗普的,也有很多提不起勁投票給她。然而,這只是其中一個可能的解釋,是不是主要因素,實難判斷;另一個可能的解釋是傳媒一面倒預測希拉莉會輕易勝出,以致很多本來打算投票給她的人沒有投票,因為認為自己不投票她也會當選。

寫選後分析文章是容易的事,只要拋點書包,列些數據,然後推出幾個大論點。假如要我寫一篇像上述那位教授的分析文章,我可以一揮而就,但我不會這樣做,因為我自知政治見識有限,又沒有做過有關研究,何必獻醜?(這一篇不算是選後分析,只是表達了對選後分析的一些看法。)

20161105

支持特朗普的哲學家


【請勿轉載】

近日美國哲學界為一件事議論紛紛,就是有三位哲學家公開支持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南加州大學的 Scott Soames 及德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 Daniel Bonevac Robert Koons;三位都是有名氣的哲學教授,著述豐富,其中又以 Soames 為最,在語言哲學和分析哲學史研究的地位崇高、影響力巨大。美國哲學協會 (American Philosophical Association) 有數萬會員,大部份是哲學教授,到目前為止公開表示支持特朗普的就只有這三位,可見美國哲學界中人絕大部份不支持特朗普;這三位的表態之所以引起關注,是由於他們在哲學界的地位,而且這樣公開支持特朗普,可說是冒美國哲學界之大不韙。

以我個人的經驗為例,我認識的美國哲學家中,沒有任何一位是支持特朗普的,絕大部份強烈反對特朗普,到一個非常害怕他當選的地步;就算是不支持希拉莉的,也不會因此而支持特朗普。我的一位同事是共和黨人,歷年每次總統選舉都投票給共和黨候選人;他十分痛恨希拉莉,但也對特朗普嗤之以鼻,對我說這次不投票算了,因為他絕不會投給希拉莉,可是,對他來說特朗普當總統是十分恐怖的事,所以他也一定不會投給特朗普。「特朗普當總統是十分恐怖的事」這個看法,是我認識的美國哲學界中人的共識,我們無論是私下傾談還是在網上討論,一說到「特朗普當總統」這個可能,便不約而同會用「scary」這個字來形容;相信有這個看法的美國哲學界中人,不限於我認識的。

Scary,不是因為特朗普提出的政策;上述我的那位同事其實贊同不少特朗普提出的政策,但仍然認為特朗普當總統是十分恐怖的事。此外,假如特朗普當選,他會不會真的推行那些政策,也是很值得懷疑的事。我們認為特朗普當總統是十分恐怖的事,主要是因為特朗普這個人根本就是人渣,一個很有錢的人渣 ¾ 滿口無恥的謊言、反口覆舌、自私自利、恃勢凌人、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報復心奇強、極度自我中心兼自大成狂、完全不懂得尊重別人 (尤其是女性) 。香港的讀者可能會說我太誇張了,但只要你們也看到我在美國這邊看到的所有資料和報道,相信你們不會認為我形容得過份。

這個人渣的無恥行徑,執筆的今天就有一個現成的例子:星期五下午奧巴馬總統在北卡羅萊納州為希拉莉站台演說,被一位混入的特朗普支持者滋擾,在場的希拉莉支持者對滋擾者大喝倒采,奧巴馬卻替滋擾者說好話,指他有言論自由,而且是位長者,看來還在軍中服務過,大家應該尊重他,不要喝他倒采,只要投票給希拉莉便成了;數小時後,特朗普在賓夕凡尼亞州演說,提到這件事,卻故意扭曲,說成是奧巴馬向滋擾者不斷尖叫,是值得羞恥的行為 ("He spent so much time screaming at this protester and frankly, it was a disgrace.") 奧巴馬在這件事上的表現有傳媒報道,亦有片可看,在網上很容易找到,但特朗普就是肆無忌憚地講這種極度容易被戳破的謊言,其人之無恥,可說已到了極致。

當然,選總統不是選聖人,政客說謊是平常事,然而,特朗普的謊言和無恥行徑,已不是一般政客能望其項背。假如這樣的一個卑鄙無恥的人手握美國總統的大權,不是太可怕了嗎?單是濫權一項,已夠嚇人的了。再說一次,反對特朗普已不是在於反對他的政策,而是反對這個人得到總統的權力。

說回那三位支持特朗普的哲學家。Soames 和 Koons 都沒有公開解釋他們為何支持特朗普,只有 Bonevac 發表了一篇文章,列出他支持特朗普的理由。可笑的是,他列的理由全都是關於特朗普提出的政策,那是基於一個沒有絲毫理由接受的假定:特朗普提出的政策是認真的,不只為了爭取選票,而且當選後會盡量推行。看到特朗普的種種離譜言行,應該知道他是超級「大話精」,卻仍然接受這個假設,不是太天真了嗎?Bonevac 精於邏輯,卻昧於世事,堪稱是一位「離地哲學教授」。


(原載於《星期日生活Sunday Mingpao》)


20161101

冥想,所為何事?


最近在書店見到一本談冥想 (meditation) 的新書,本來我對冥想的興趣不大,但見到這本書的題目,好奇下便翻看了一下,那是《紐約時報》商業記者 David Gelles 著的 Mindful Work: How Meditation Is Changing Business from the Inside Out (Mariner Books, 2016) 。我早已知道冥想近年在歐美不少地方逐漸流行,事實上,我的哲學系同事就有一位每天都練習冥想;我也從網上媒體及報章得知有些商業機構鼓勵員工練習冥想,並聘請專人開班教授他們。然而,Gelles 這本書說的還是令我有點驚奇:原來鼓勵員工練習冥想的商業機構很多,包括一些極大的,例如 Google、Adobe Systems、Ford、Target、Goldman Sachs、Aetna,而且推動得相當落力,參與者眾。

在商言商,這些機構樂意向員工推廣冥想,當然是因為這樣做會增加盈利。根據保險公司 Aetna 的估計,他們在推行員工冥想訓練之後,公司每人每年在醫療保健節省約二千美元,在生產力方面則每人每年增加約三千美元;此消彼長,對一間員工人數以萬計的公司,那累積的金額是個大數目,就算是較小型的公司,這也不失為一個省錢的好方法。

這些商業機構當然不只是「憑信心」接受冥想的神效,他們相信的是科學;過去數十年有不少科學研究顯示冥想能增強集中力及記憶力、舒緩精神緊張、提高睡眠質素,而且效果顯著。練習冥想的員工集中力及記憶力都增強了,生產力隨之增強;他們睡得好、精神沒那麼緊張,病痛自然減少。員工冥想訓練的投資不大,回報卻高,最初只有很少公司嘗試,但「冥想能提高生產力」的消息傳開後,爭相效尤的公司很快增加,而且看來不只是一時的風尚 ¾ 只要繼續有回報,這些商業機構便會繼續投資於冥想。

然而,冥想源於宗教修行,而宗教不會鼓勵人追求物質生活的成功;事實上,佛教和道教這兩個有冥想修煉法的宗教,修煉的目的就是要擺脫名利和物慾的束縛。這些商業機構利用冥想訓練來提高員工的生產力,以增加公司的盈利,不是與冥想的原意相違嗎?Gelles 的看法是:我們生活於一個資本主義經濟的社會,這是不能改變的事實,冥想對人的身心有好處,也是事實;如果冥想練習能令人在資本主義經濟的社會生活得健康愉快一點,終究是好事。

事情沒那麼簡單。即使冥想可以跟宗教分開,可以撇去所有神秘主義成份,冥想始終是修行的方法,不只是為了增進身心健康,目的是對人生、世事、和自我有更全面澄明的觀照,以達致心靈上的自由。明代大儒王陽明有靜坐冥想的習慣,也傳授學生靜坐之法;他這樣說:「故且教之靜坐息思慮。久之,俟其心意稍定。只懸空靜守,如槁木死灰,亦無用。須教他省察克治。」(《傳習錄》卷上) 假如冥想只是為了身心健康,那麼,就算冥想時「槁木死灰」,只要能增進身心健康,便不會是「無用」;可是,王陽明不這樣理解,由於「槁木死灰」無助修行,他才認為在「懸空靜守」之外,還要加上「省察克治」。

也許有人會反駁說:這只是對冥想有不同的理解,但冥想能增進身心健康,仍然是事實,因此,商業機構鼓勵員工練習冥想,絕不會是壞事。問題是,商業機構的工作模式和令人精神緊張的工作環境不會因員工練習冥想而改變;冥想訓練只是增大了員工承受工作量和精神壓力的能力,但員工的承受力增大了,結果很可能是工作量和精神壓力隨之增加 ¾ 這是資本主義的機制,不帶修行的冥想是難以對抗的。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6年11月號)

20161029

六恕和人生智慧


有些做人的道理,可說顯淺之至,可是,如果沒有相應的經歷、領悟、和體會,便不過是一些看得明白、同意其為真的語句,卻不是自己的人生智慧。

今天隨手從書架取下呂坤的《呻吟語》來翻看,讀到以下一段,沒有甚麼精深之處,一看便懂,甚至可以說是早已知道的道理,只是沒有這樣有條理地表達出來而已:

「恕人有六:或彼識見有不到處,或彼聽聞有未真處,或彼力量有不及處,或彼心事有所苦處,或彼精神有所忽處,或彼微意有所在處。先此六恕而命之不從,教之不改,然後可罪也已。是以君子教人而後責人,體人而後怒人。」(卷六〈人情〉)

然而,今天讀到這幾句平平無奇的說話時,我卻有心靈被打動之感;那是一種難以言傳的感受,只能用比喻來稍為形容:就好像看著幾頁交響樂譜,只可以隱約想像那些音符譜出的複雜旋律、想像各種樂器如何配合和產生甚麼音樂效果,卻突然有人播放那交響曲的演奏,聽後強烈地感到那音樂的真實。今天讀到這「六恕」,有的正是一種「實實在在」的感覺,強烈地感到「對,就是這樣!」,覺得自己的心靈已經可以「容下」這幾句說話,讓其中道理融入我的生命之中。

為甚麼會在此時此刻有此感受?我不肯定,但應該是基於我這幾年的經歷和人際關係 (多數是好的,但也有些壞的),當然亦與思考及反省有關;總之是各因素互相配合,才令這「六恕」的道理如此打動我。正因為這樣,假如你讀了上面「六恕」那段文字,不認為有甚麼打動人心之處,我不會覺得奇怪;假如你過了一段日子,重讀那段文字,卻忽然有和我類似的感受,我也不會覺得奇怪。

我自問一向律己以嚴,熟悉我的朋友想必贊同;可是,我的一大缺點是對別人也嚴,總是做不到待人以寬,這是不熟悉我的朋友也領教過的。是我知道應該待人以寬、卻做不到嗎?王陽明說:「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傳習錄》卷上) 根據這個標準,我以往便不算是真的知道應該待人以寬。

人生智慧不只是一些真的語句或真的命題 (true propositions),Raimond Gaita 在 Good and Evil: An Absolute Conception (Routledge 2004, 2nd edition) 裏有一段說得真好,可以用來補充王陽明所說的:

「在道德的事情上 (雖然這不限於道德的事情) ,要達致更深入的了解,我們便需要有接受這了解的深度,而這深度不只是一個在我們頭腦裏貯存命題的地方 --- 神可以一瞬間在那裏放入一些命題;這深度,是透過生命經歷而達致的個人的特性。」(p. 267)

20161025

伊拉克來的訪客


上星期有天離開辦公室時,見到有人遠遠向我招手,只覺很面善,卻一時間認不出是誰;待他走近向我叫了一聲「Professor!」,我才立時記起他是三年前在我系當訪問學者的伊拉克人 (以下稱他為Y)。

那時哲學系還未搬到新的人文學大樓,Y的辦公室就在我的對面,相距不過數呎,可是,我一星期只有三個早上到大學,而且十一時左右便會離開,很少碰到他,因此跟他只簡短地傾談過兩三次,對他所知不多,只是從系主任處得知他是伊拉克有點名氣的詩人。Y那聲「Professor!」令我記起他是誰,是因為我曾經對他說不要這樣稱呼我,叫名字就可以了,但他還是不改口,而且每次叫「Professor!」時都提高聲線。由於跟Y沒有甚麼交往,他離開美國後我並沒有跟他保持聯絡。

這次重見Y,我有點出奇,因為我系本來就少有訪問學者,重訪的更未之有也。我問Y這次留多久 (訪問學者通常只留半年或一年) ,他說「三年」,那就更令我驚奇了,但我沒有多問,跟他寒暄幾句後,我便回家去了。

兩天後收到系主任的電郵,是關於Y的;原來Y一家三口兩星期前才到埗,租了一個地方居住,但還欠一些傢俬和日用品,系主任呼籲各同事如有剩餘傢俬、廚具、或其他日用品,不妨捐贈給Y。這又令我覺得奇怪了,難道Y的經濟情況這麼差,連簡單的家具也買不起?

我立時響應系主任的呼籲,將家裏儲物室中可以捐贈給Y的東西都搬出來了,包括一張大地氈、一張辦公椅、和不少廚房用品,然後通知Y來取;後來我知道Y的兒子只有四五歲,便又找出一些還頗新、適合他年紀的玩具來。

Y到我家時,看見我預備了那麼多東西,有點喜出望外的樣子;他兒子同來,見到那些玩具,更是樂不可支,立刻蹦蹦跳,拿了一件小玩具 (一支蛇形、可以屈折的筆),愛不釋手似的。這小孩子眼睛大大,輪廓分明,樣子很可愛;他玩了一會兒後,竟突然跑過來,雙手緊抱我大腿,說了聲「Thank you!」,語氣很真心的,令我不禁心頭一暖。

Y跟我閒談了半小時,我才知道他的境況是如何的糟糕。他在伊拉克不但是位有點名氣的詩人,還是巴格達大學的教授,出版過幾本哲學書和幾本詩集;不過,他不是那種自閉於象牙塔的學者,而是經常參與公共事務和政治的討論,可說是伊拉克的公共知識分子 (我後來在YouTube找到不少他在伊拉克電視台發表意見的短片) 。他的言論得罪了ISIS,ISIS曾試過破壞他的家居,可能還會進一步對他不利,他因此才決定一家離開伊拉克。

雖然美國批給Y三年的訪問學者簽證,但伊拉克教育部和巴格達大學都決定不資助他,而他的簽證不容許他工作,因此我們大學只是提供他辦公室和圖書館使用權,不會讓他教書。如果他在這裏真的留三年,便只能靠積蓄和伊拉克那邊的親朋幫助;他看來不是有錢的人,這三年是不容易過的了。

想不到往日只在傳媒得知的ISIS威脅,今天竟然讓我這麼近距離見到。系主任說會幫Y尋求政治庇護,希望他成功;與此同時,我能做的只是盡量在日常事情上幫助他。

20161020

毋自欺,難矣哉


熊十力在〈答某生〉(見《十力語要》卷三) 談儒家的修養工夫,文章這樣收結:

「吾老矣!唯覺人生不自欺,誠難。居常恆反照自家隱微中作祟處,明察自家各方面的短處,絲毫不自欺瞞,時時如此用功;雖未得遽免於罪過,而未至不可救藥也夫。吾老來只堪說及此,望賢者勿忽也。」

我雖然還未到不得不說「吾老矣」的年紀,但熊老這段說話,我深有同感,也令我感慨萬千。毋自欺,難矣哉!這個難,是越努力越覺其難,努力得越久,便越感到永遠也無法達到理想的境界;反之,不努力擺脫自欺的人,自然不會經驗到其中的難處,他們也許不認為須要下工夫才可以擺脫自欺,甚至認為自己很少或不會自欺,而這看法很可能正正是他們自欺的結果。

熊十力說的「隱微中作祟處」,是自欺最活躍處,也是最難自省察覺之處;他時時用功,也不過是做到「未至不可救藥」,這有幾分自謙,不過,也是誠實表達了「無法達到理想」的慨嘆。

儒家雖然認為反省是一種工夫,毫不容易,更提出慎獨、三省吾身、見賢思齊、正心誠意等方法,強調不斷的努力,但對於反省的功效和「毋自欺」的理想,還是過份樂觀了。人的心理非常複雜,有很多心理機制,我們無法單憑反省而意識到它們的運作 --- 這些心理機制隱微地作祟,我們意識中的自我了解,已被它們「下了手腳」,以致這些了解中有自欺的成份。佛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學說雖然有很多猜測及不科學的地方,但至少明確地指出了人心有難以自知之處;尼采的著作在這方面也有不少洞見,可以幫助我們明白反省的局限和「毋自欺」的困難。

追求「毋自欺」,可說有一個弔詭之處:「自欺」的「欺」,其實根源於「自」--- 自我中心、自以為是、自我保護、需要有美好的自我形象等等;然而,努力擺脫自欺,追求「毋自欺」,這仍然是從自我的角度出發,這樣一來,就會被自我的心理需要干擾,那些隱微地作祟的心理機制便會發揮作用了。另一方面,要做到不從自我的角度出發,恐怕要先沒有自欺的需要,可是,假如沒有自欺的需要,便不會自欺,也就沒有必要追求「毋自欺」了。

本來我不想講太多做人的道理,因為自己實在做得不夠好,多說了便成空談;以上所寫,讀者可視為不過是我的讀書感悟。

20161015

反省的局限


昨天太太放工回家後,嘆了一聲,罕有地告訴我工作上的一些煩事。原來她有兩位同事不和,一男一女,本來女的是男的下屬,後來升了職,成為平起平坐;可是,這位男同事卻好像心有不甘,經常對那位女同事態度惡劣,故意留難,小事化大,令她在工作上由積極進取變得沒精打采,甚至有情緒問題。女同事終於忍無可忍,向頂頭上司投訴;男的那位知道被投訴後,有點慌了,可能因為他人緣太差,但和我太太關係還算可以,便向她「訴苦」,還說自己反省過,問自己有沒有做錯甚麼,答案是「完全沒有」。講到這裏,太太問我:「所有其他同事都認為他對那位女同事很過份,他自己應該心裏有數呀!怎可能反省過後,一點也不覺得自己有錯?」

我當時只是這樣回答:「對很多人來說,反省是沒有作用的;如果你這位同事真心相信自己沒有做錯,這已顯示他的自知能力很低,那麼,他反省過後而仍然認為自己沒錯,就不是甚麼奇怪的事了。」今天忙了一輪之後,休息一下,聽點音樂,卻在樂韻中想起這件事,不禁思索起來,發覺昨天的說法過份簡單了。

與其說反省對那位男同事沒有作用,不如說他很可能沒有真正反省過,而只是向自己問了些「反省式」的問題,然後迅速地回答了。正如反問句不是真正的問題,「反省式」的問題可以只有反省之形,而無反省之實。事實上,很多時候我們對某人說「你反省一下吧」或「你撫心自問吧」,對方會很快回答說「我反省過了,不認為自己有錯」或「我問心無愧」,還說得理直氣壯的,而我們卻強烈地覺得他根本沒有反省過 --- 如果他真的以為自己反省過,也許只是因為他向自己問了些「反省式」的問題。

反省不是容易的事,要經過自我訓練和不斷努力,才會有效果,即儒家說的工夫。有些人將反省比作照鏡,其實不貼切;試想想,假如一個只是五官端正的女子自以為是大美人,她會因為照鏡而不再高估自己的樣貌嗎?更有可能的是,她照鏡越頻密,便越發相信自己美麗不可方物。與其照鏡,不如面壁好了!

反省工夫的第一步,正是不要只看見自己,盡量擺脫自我意識,不要只是問「我怎樣」、「我如何」、「我是否...」等,而要養成對自我的心理抽離 (psychological detachment) 能力,視自己為眾人中的一人,檢視和評價這個人的思想言行。養成自我抽離的能力後,反省時便較容易認真考慮其他人的意見;你反省時不是像照鏡,而是像蒐集不同的人對你畫的像或拍的照片,有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重點,你一一對照,比起照鏡更能看清楚自己。

當然,即使努力嘗試用這個方法,也不保證成功;有些人的局限太大,例如那些過於自我中心或自以為義的人,根本無法達到自我的心理抽離,這個方法他們聽得懂,卻做不到。

也許有人會問:你說得漂亮,自己做得到嗎?我用上述的方法反省過,只能答:稍有寸進,還須努力。共勉。

20161011

哲學教育


早前因我一篇討論分析哲學的文章,在臉書跟黃國鉅教授有幾回討論,最後引發我寫了〈哲學與哲學史〉一文,解釋我為甚麼認為哲學研究的訓練不一定要透過研讀哲學史而得到。黃教授在我們的討論裏比較關注的是哲學教育,而哲學教育除了訓練哲學主修生處理哲學問題,還有其他方面,這些我在〈哲學與哲學史〉都沒有論及,在這裏略為補充。

雖然大部份哲學主修生在畢業後不會從事哲學研究,那些決定繼續讀上去、考入研究院讀博士、然後成為哲學教授的學生,是極少數,可是,我不認為應該將主修生分為將來會研究哲學的和將來不會研究哲學的兩種,因為在本科主修哲學,接受的也不過是哲學研究的基本訓練而已,假如對不打算讀上去的學生要求調低,那就談不上是甚麼哲學訓練了;反而那些有心入研究院的學生,大可在本科時加倍努力,超越同儕,為將來的研究打下深厚的基礎。

我更有興趣談的,是那些並非主修哲學,而是副修或只是選讀一兩個哲學課的學生;他們接受的當然也是哲學教育,但目的不是訓練他們將來有能力進一步研究哲學。那麼,這種哲學教育的目的是甚麼?目的不必只有一個,可以是訓練學生的抽象思維和基本的邏輯推理能力,可以是讓學生認識一些重要的哲學問題,可以是介紹一些影響力巨大的哲學家的思想,作為文化史教育的一部份;然而,我教這些非哲學主修生時,最念玆在玆的,並不是這些目的,而是希望能刺激他們嘗試跳出自己認為理所當然的看法,在平凡的事物看出值得驚異或懷疑的方面,從而重新評估那些看法的對錯,並養成懷疑的精神和反思的習慣。

我教的其中兩個通識課,「人生意義」和「科學哲學」,每次都讓我得到教學上頗大的滿足感,正是因為我認為這個我重視的哲學教育目的,至少在一些學生身上達到了。昨天就有一位學生到我的辦公室來,問了幾個關於 Thomas Kuhn 科學哲學的問題,臨走時相當嚴肅地對我說,多謝我令他明白到科學沒有他從前理解的那麼簡單。上學期在「人生意義」的最後一堂,我和學生回顧一個學期討論過的主要問題時,也有好幾位學生表示這一課令他們多思考了人生問題,並說同意蘇格拉底說的 "An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那時我還是用 "An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這個英譯,後來我多讀了 Raimond Gaita 的著作,留意到他將蘇格拉底這句說話翻譯成 "An unexamined life is unworthy of a human being",意思稍有不同,我認為 Gaita 的譯法更合我意 (兩個譯法有何不同,我不解釋了,留給讀者思考)。


20161008

漢人陶傑


香港作家陶傑今天在專欄討論「漢人學得胡兒語,爬上城頭罵漢人」這句說話,甚有意思,令我忍不住也想 --- 請容許我用胡語表達 --- put in my two cents。

陶傑說「中國人凡聽過小學課本教的這句,都會覺得那個用胡語在城頭罵漢人的那個漢人很討厭」(咦,「那個」之後又「那個」,這是甚麼中文?),肯定是對的,但不是真相的全部:事實上,不止「聽過小學課本教的這句」的中國人,其他中國人,甚至不止中國人,連台灣人和香港人,都會覺得那個用胡語在城頭罵漢人的漢人很討厭。為甚麼呢?陶傑說「魔鬼在細節裏」,我也同意;但他接著說我們應該問「這個學了胡語的漢人,為什麼用胡語嚴斥他的同胞?」,我卻認為他看不到問題的重點了。

嚴格來說,我們不能從「漢人學得胡兒語,爬上城頭罵漢人」推論出那個學了胡語的漢人是用胡語罵其他漢人。當然,假如他用胡語罵其他漢人,兼且說的胡語並不地道 (例如說英語,卻有頗重的廣東話口音和不少文法錯誤) ,那的確是很討厭的;然而,即使這個學得胡兒語的漢人罵其他漢人時用的是漢語而非胡語,他也可以是同樣地討厭,因為他的討厭之處在於自以為優越過其他漢人 --- 學得胡兒語,或在胡人的地方住過幾年,便以為自己也是胡人、高過其他漢人一等了。其實呢,他在胡人眼中仍然是百分百的漢人,在漢人眼中則是假胡人 (又稱「假洋鬼子」)

一般來說,用胡語罵其他漢人的假胡人,比起用漢語罵其他漢人的假胡人來得討厭,因為用上胡語的假胡人會更裝模作樣、更顯其假;可是,如果假胡人不但看不起其他漢人,還大數漢語的不是,說甚麼漢語不是理性語言、不講究邏輯、語義含混、不宜用以說理等等,但自己卻用漢語來說出這番「道理」,那是在虛假的臉上自掌嘴巴,打得嘴巴也歪了,豈不加倍討厭?

因此,我寧願漢人陶傑寫英文、講英語,做個真真正正的假胡人,義無反顧地「漢人盡說胡兒語,爬格崇洋罵漢人」。


20161005

幼稚老人


最近跟一位比我年長的朋友疏遠了,只因他六十多歲人還相當幼稚,經常無理取鬧,和他交往,可說動輒得咎;受過他幾次氣之後,決定還是盡量和他保持距離好了。以前還未跟他熟絡時,他的表現不是這樣的,十分正常,甚至予人好感;來往多了,成為熟朋友之後,他便越來越過份,好像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小題大做,總是要人遷就他,有時不過是小小的誤會,一般人都不會介意,他卻大興問罪之師,永遠是他對你錯。有一次我幾乎按捺不住,想對他說:「你是我的甚麼人?為何我要受你的氣?」結果還是把氣吞進肚裏,暗說一聲「算吧」。現在和他疏遠了,雖然沒發生過任何衝突,不出惡聲,但他應該感覺到關係已今非昔比;然而,以他的性格,如果想到要怪責誰,怪責的當然不會是他自己!

這樣的幼稚老人,相信很多人都認識一兩個,或是朋友,或是親人;如果是至親,那就最慘,因為不是說疏遠便可以疏遠。這些幼稚老人不是老了才變得幼稚的,他們是一路以來幼稚如一,心智沒有隨著年歲而逐漸成熟 --- 年齡六七十、甚至更老,心理成熟程度卻停留在十六七歲,至少在待人接物方面是這樣。這與教育程度沒有一定的關係,不是教育水平低的人才會一直幼稚;我的那位朋友,學歷不弱,有碩士學位。

為甚麼會身老而心智卻不成熟?我不知道這個問題是否有一個普遍的心理學上的解釋,但姑且提出一個基於觀察和推想的解釋:這些幼稚老人大多是太過自我中心和反省力弱的人,由於太過自我中心,所以事事只從自己的角度考慮,有情緒便要發洩出來令自己舒服,不理會、甚至不會想到別人的感受;由於反省力弱,所以意識不到自己太過自我中心,不知道自己有問題,不認為自己須要改過,自然就不會主動嘗試改變了。十年如是,二十年如是,三十年如是,到老如是。

有時候,一個人即使不主動嘗試改變,也會因為深刻慘痛或險死還生的經歷而被改變;假如這種改變是心智由幼稚變得成熟,那一定是受到有關經歷的刺激而開始自我反省,反省力因此逐漸增強,因反省而思改變,因思改變而努力嘗試改變;否則,無論經歷如何深刻慘痛,經歷過後就會依然故我,幼稚到老死。


20161001

反精英與反智


美國的特朗普在政治上冒起和英國脫離歐盟有何共通之處?根據美國著名智庫布魯金斯學會 (Brookings Institution) 高級研究員 William Galston 的分析,支持特朗普的美國選民和支持脫歐的英國選民大多居住於較貧窮的地區和教育程度不高,其中又以中年和老年人居多。這些選民思想保守,力求維護 (他們認為的) 傳統,反對有過多來自其他文化的移民;他們對政治和經濟現狀都不滿,不信任當權的政治精英,相信這些所謂精英只知把持權力,不理解民間疾苦,也不願意真正為民請命。支持特朗普和投票脫歐,未必是深思熟慮的決定,而只是發洩不滿,並反映出這些人如何渴望改變現狀。

特朗普是富豪,也屬於社會上的精英,但他不是政客,不會被視為政治精英;此外,他那口沒遮攔的風格和異常簡單的政治主張也容易令上述選民覺得他平易近人、腳踏實地,不似得那些高高在上的知識分子,只有書本知識而不了解現實。事實上,反政治精英的人有不少也反學歷上的精英,認為兩者都與現實嚴重脫節 (政治精英往往同時是學歷精英),將可以簡單解釋和解決的問題弄得不必要地複雜,因而空談多於實幹。這種反精英主義,於是便兼有反智主義的成份了。

反智,其實是頗弔詭的看法 --- 讀書是求知識,怎會書讀得多了反而更不了解這個世界?假如真的是這樣,社會便不必有大學本科教育,更加不需要研究所,因為碩士和博士會更加不了解這個世界!

反智主義背後有一個假設:學歷越高,所受的教育便越是理論化和脫離現實。反智的人不是反對所有知識,實用的知識他們是不會反對的;他們反對的只是理論化和過份複雜的知識,認為這些知識不但「沒用」,而且會令人自高自大。這個假設並非全錯,因為大學教育少不免要教授理論,而讀到碩士或博士程度的,更一定要研讀複雜的理論;問題是,理論化不等於脫離現實,還有,就算研讀的理論真的脫離現實,那也不表示研讀者一定與現實脫節。

中國傳統教育以儒家思想為主,儒家包含精英主義,孟子說的「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孟子•告子下》) ,那「斯人」肯定是精英,不是指任何人;孔子甚至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論語•泰伯》) ,那「民」,就是被統治的普通人。儒家讀書人的理想宏大,要「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宋元學案•橫渠學案上》) ,就更明顯不是普通人的自我要求了。此外,傳統的讀書人格物致知是為了經世致用,絕少純粹研究理論的,在精神上是盡量不與現實脫節。除了教育,中國傳統社會的其他方面亦是儒家思想主導,因此,一般人都尊重讀書人,很難會產生反精英和反智的民間風氣 (余英時教授認為中國也有反智的政治傳統,但那只是統治階層內的事)

然而,華人社會早已西化,儒家思想的作用式微,只有殘餘的影響。反精英主義和反智主義不但在英美成為風氣,甚至可以說是席捲全球,歐洲各國難免,華人社會難免,連香港這個小小的城市,也流行「離地」這個帶有反精英和反智意味的用語。有些學者 (例如 Daniel A. Bell) 在中國鼓吹認真看待儒家的精英主義、建立有儒家特色的民主,這也許能抗衡反精英和反智的風氣,但那所謂「有儒家特色的民主」,究竟是不是真正的民主,卻成疑問了。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6年10月號)

20160928

Gaita 論教育


Raimond Gaita 在 "Goodness & Truth" (A Common Humanity, Routledge 1998, pp.215-235) 這篇內容豐富且有深度的文章裏,有一段談到教育,也許不是道人之所未道,但寫得很動人,很有意思,值得譯為中文,讓更多人有機會讀到:

不少教育理論都由「學生須要認識甚麼?」這個問題開始,然後專注於想出最有效的方法,以將這些知識引進學生的腦袋。雖然這個想法很自然,但忽略了老師對他或她教授的學科的熱愛,也忽略了老師在體現這熱愛時,能教導學生從他們 --- 老師與學生 --- 一起做的事情中學習到甚麼有價值的東西。透過老師的榜樣,學生可以逐漸理解到心靈的生命 (the life of the mind) 固有之價值,這個理解去到最深處時,會認為全身投入心靈的生命是值得的,有些人甚至 --- 正如蘇格拉底之死提醒我們 --- 認為即使因此而捨身也是值得的。這個理解,學生不能從一部機器那裏學習到,也不能從一個像是機器的老師那裏學習到;這不是因為一部機器不會熱誠地教學,而是因為對於一部機器,談到它教授的學科在它生命的位置,或談到它藉著令人信任地實踐它的志業而顯示心靈的生命之價值,都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心靈的生命最深刻之價值,是不能傳授的;這些價值只能顯現出來,當然,也只可以向那些視而能見的學生顯現。(pp.230-231)

當全球教育的大趨勢 --- 由中小學教育到大學教育 --- 都是「實用!實用!實用!」和「STEM!STEM!STEM!」時,Gaita 這番說話實在是大大的不合時宜,也容易給人過於唱高調的感覺。然而,無論是科學還是人文學科,如果不是以培養心靈的生命為目、或至少有培養心靈的生命的成份,那麼,老師便只是知識輸送器,學生便只是知識接收器。有朝一日,這樣的老師可以被機器取代 (其實這已開始發生了),甚至連這樣的學生也可以被機器取代 ;到那時候,大概會有多一些人明白到培養心靈的生命對人類是重要的,但也許已經太遲了。

20160923

哲學新園地


《01哲學》邀請我寫哲學文章,大約每月一篇,每篇一千至二千五百字 ,題材不限,只要是哲學便成。第一篇文章〈試論分析哲學的正路與歧途 --- 以蓋提爾的論文為例〉昨天登出了,反應算是不錯;尤其令我開心的,是一位在美國快完成哲學博士論文的網友說我這篇文章改變了他對蓋提爾論文 (以下簡稱「蓋文」) 的看法,幫助他欣賞到蓋文如何重要。

另一方面,也許有些讀者認為我的文章平平無奇,不過是一篇寫得比較清楚簡潔、介紹蓋文的導論式文章。這個反應也很自然,因為我在解釋蓋文的論點時,雖然花了不少心思 (例如選用哪個例子、加插些甚麼解釋、該如何簡化等),但主要是針對那些對分析哲學有偏見的讀者,而那些早已讀過蓋文的讀者,見到熟悉的內容,便會傾向快讀,就算留意到一些我花的心思,亦可能會覺得是不重要的枝節。

其實,我用的標題已清楚表明文章的主要目的是討論「好的」分析哲學和「壞的」分析哲學的分別,用蓋文做例子,是因為我認為它最能說明那正路 (「好的」分析哲學) 和歧途 (「壞的」分析哲) 之別看來只是一線之差,因此容易令人誤會分析哲學都是繁瑣枯燥的分析。由於字數所限,加上我的對象讀者是那些對分析哲學有誤解的人,文章的主要篇幅都是講「正路」,到最後一段才略談「歧途」;這會令一些讀者覺得是草草收場,但我也只能做這樣的取捨。無論如何,我用了「試論分析哲學的正路與歧途」這個標題,討論得卻不夠深入,如果有些讀者認為交不足貨,完全可以理解;雖然標題裏用了「試論」二字,恐怕亦難辭其咎。

我十分珍惜這個哲學的新園地,感謝《01哲學》編輯邀稿,可以讓我放心寫純粹是哲學的文章,不必像網誌那樣要考慮不同類型讀者的興趣。第一篇文章只是一個嘗試,我還在探索應該怎樣在二千五百字之限寫出有堅實內容的中文哲學文章。不必人人都愛哲學,不必人人都視哲學為重要,但既然現在有一群有志之士努力推廣哲學,那麼,不管是 (自認為) 屬於分析哲學還是歐陸哲學「陣營」,只要是喜愛哲學的,都應該支持。

20160919

略論 Rush Rhees


Rush Rhees 的大名,對英美哲學稍有認識的人應該都聽過,但讀過他著作的人相信不多。Rhees 是維根斯坦的學生兼好友,維根斯坦生前委託 Rhees 和另外兩位學生 (Georg Henrik von Wright 及 Elizabeth Anscombe) 處理他遺下的大量打字稿;維根斯坦死後出版的書,有不少是 Rhees 編輯或有份編輯的,包括最重要的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因此,讀過維根斯坦著作的人,都認識 Rhees 的名字。

雖然 Rhees 當了數十年哲學教授,但著述不多,生前出版的就只有 Discussions of Wittgenstein Without Answers 兩本書,前者是發表過的論文結集,後者主要是他的演講稿、筆記、和書信;他死後出版的幾本書,都是他的筆記或隨筆結集,沒有期刊論文或書本著述的嚴謹,卻又因為獨特的寫作風格而不容易理解,除了維根斯坦研究者或特別被 Rhees 風格吸引的哲學人 (例如我),問津於 Rhees 著作的人不會多。

Rhees 討論維根斯坦哲學的論文中,我特別喜歡 "Wittgenstein's Builders" 和 "Can there be a Private Language?" 這兩篇 (都收入了Discussions of Wittgenstein) ,不是因為我同意 Rhees 的看法,而是因為他的討論很能刺激我思考和重新審視自己對維根斯坦哲學的了解;這種刺激,部份是源於 Rhees 的寫作風格 --- 他的文筆優美,卻非清晰澄明,不時言有未盡,逼使我讀得極慢,一邊用心思考內容,一邊細細玩味文采,可說是痛苦得來又有享受。

寫到這裏,不得不提到一點:除非你已讀過維根斯坦的著作,對他的哲學有一定的認識,否則 Rhees 討論維根斯坦哲學的論文絕不適合你閱讀,因為他討論的深入程度加上他的寫作風格,一定會令你如墮五里霧中。

說到 Rhees 的文筆,我不由得記起當年和另外兩位研究生在柏克萊陪 Hilary Putnam 和 Bernard Williams 吃午餐一事,兩位哲學家當時說過甚麼我已無法記起,除了 Putnam 說的一句,因為印象太深刻了;席間不知為何談到了 Rush Rhees,Putnam 說:"He writes like an angel!" Williams 微笑點頭,相信是認同 Putnam 的看法。

我認為Without Answers Discussions of Wittgenstein 更能見出 Rhees 文筆之優美,而且較易懂,討論的問題多樣化,也較容易引起一般讀者的興趣,例如宗教、科學、藝術、教育、道德、和政治。當然,所謂「較易懂」只是相對而言,Without Answers 也要哲學程度頗高和很用心讀才會看得懂。記得當年我的哲學啟蒙老師曾立存先生竟然用 Without Answers 做指定讀物,我相信全班同學沒有人看得懂 (包括我),他在堂上講得眉飛色舞,各同學則面面相覷。

有趣的是,Without Answers 出版後不久,維根斯坦的另一學生 Peter Geach (Anscombe 的丈夫) 寫了篇書評 (Journal of Philosophy  68: 530-32),主要是負評, 說 Rhees 沒有提出甚麼論證,全書大部份是些零碎的筆記,難令人滿意;Geach 還語帶諷刺,暗示 Rhees 扮有深度。不知 Geach 和 Rhees 交情如何,雖然兩人同是維根斯坦的學生,但哲學風格迥異,即使沒有私怨,Geach 不喜歡 Without Answers,也是很容易理解的事。


20160914

難懂的分析哲學


這學期我系的讀書組由新來的同事 K 決定讀哪本書,她的專長是心靈哲學和知識論,最近的研究須要多思考 "reasons for belief" 和 "reasons for action" 這兩個概念,於是建議一起讀 T. M. Scanlon 的新書 Being Realistic about Reas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這是本小書,正文約一百二十頁。今天晚上將會是讀書組這個學期的第一次聚會,討論第一章,只有十五頁而已;可是,這十五頁真不容易懂,我昨天用了三小時多才看完。今早在系裏碰到同事 Z,談起這一章,他也說難懂;我們都同意這十五頁不是超級難懂,但要讀得很慢,反覆揣摸作者的意思,才可以整理出一個貫通的理解。Z 說他讀後有點憤怒 ("I felt a bit angry"),因為他認為 Scanlon 不必寫得這樣難懂 --- 同樣的論點和論證,可以寫得直接、清楚、詳盡得多;他現在這個寫法,是無端增添讀者的「痛苦」。

有些對哲學有興趣的人看了一些導論或入門程度的分析哲學著作,也許會以為分析哲學既然講求清晰的分析和嚴謹的論證,應該不會很難懂;事實上,難懂的分析哲學著作多的是。難懂的原因不一而足,像 Scanlon 這一章 (也許整本書也是這樣!) ,應該是因為作者寫作時沉湎於自己的思考世界,沒有花心思從讀者的角度考慮,寫作的目的只是將想到的寫出來,看不懂是讀者的事。

Scanlon 的文筆不特別優美,假如他重新寫過上述那一章,以遷就讀者,應該要增加不少字數,但大概不會因而令文字「變醜」。然而,有些哲學家的文字典雅含蓄,很有個人風格,但也由於不時言有未盡而令讀者覺得難懂,我想到的例子有 Bernard Williams、Rush Rhees、Cora Diamond、Raimond Gaita (這幾位也許不是典型的分析哲學家,但他們都是分析哲學傳統裏出來的);假如將這些哲學家的著作「平白化」,便會失去他們獨特的風格,讀時會趣味大減,對於像我這樣愛欣賞文字之美的讀者,這是一個大損失;因此,上述四位哲學家之難懂,我是甘願接受的。

另有些哲學家之難懂,不能只用寫作風格來解釋,例如 John McDowell,名氣很大,但我每次讀他的著作,都懷疑他是故作高深,運用一些深奧而含混的概念,論點和論證都有點糾纏不清,卻又好像很值得深入思考探索。如果讀者的背景知識足夠,讀 McDowell 時也許會稍為輕鬆一點 (但絕不會覺得易懂) ,否則可能完全摸不著頭腦,連文章的第一段也看不懂。以下是 McDowell 著名論文 "Criteria, Defeasibility, and Knowledge" 的開首,讀者可以試試是否看得懂:



分析哲學注重邏輯,有些著作難懂,是因為運用了數理邏輯,沒有這方面訓練的讀者當然是看不懂了。不過,有時看得懂邏輯符號也不保證會明白符號表達的論證,最佳例子莫如 Gareth Evans 於 1978年在期刊 Analysis 發表的、只有一頁長的論文 "Can There Be Vague Objects?";這篇論文很有名,但認為自己讀得懂的人不多 (我第一個舉手承認看過多次仍然只是似懂非懂) ;以下是全文:



哲學一般來說都不容易懂 (我指的是第一手著作而非導論式的著作),而難懂亦未必是壞事,因為可以逼使讀者深入思考;可是,太難懂的哲學著作難免有時會令讀者氣餒,甚至感到 a bit angry,尤其是不必要的難懂。

20160910

我近日的讀書體驗


我的朋友中,愛看書的不多。有些說工作忙、生活壓力大,哪有時間和閒情看書;但我說的是「愛看書」,不只是「看書」--- 愛看書而不看的人,是真的因為沒時間或有其他障礙,但一有看書的機會,便不會放過,而不愛看書的人,就算有很多時間,也不會看書,只會將時間用在喜歡做的事情上。對於愛看書的人,看書就是一種享受,不需要有閒情才會去做;看書不是負擔,反而有減壓的作用。

不愛看書,並不是罪過,但總是可惜,因為錯過了那無窮無盡的改善自我的機會。我說的「改善自我」,不只是指增加知識量,還包括擴闊視野、加深自我認識、增進對已知事物的了解、改正偏見和過份簡單的看法、更加明白世界之複雜多變及各種觀點的局限 (包括自己的)。

有些家長十分熱切培養子女的閱讀興趣,希望他們能多讀課外書,為的不過是令他們在知識量上勝過同齡的人,即使不能「贏在起跑線」,也務必後來居上,以求在人生競賽中勝出。這些家長自己往往是不愛看書的,除了不能以身作則,也由於沒有體驗而不明白看書如何令人得益,純粹以功利的考量來推動子女看書,結果失敗的居多。

另外有些人,也是由於沒有體驗過看書的種種好處,竟以少看書或不看書為榮!這些人不一定是文盲或教育程度低,但因為在某些方面有成就,加上自視甚高,便覺得既然不愛看書也如此成功,那更顯出他們了得。以不看書為榮,不過是自我膨脹的表現吧了;其實這些人更應該多看書,從而知道自己的限制和不足,否則那膨脹的自我很難會調節到應有的大小,終身活在自我的誤解中。

近日我對「看書能改善自我」有更深刻的體驗。我剛讀完 Raimond Gaita 寫他父親的傳記 Romulus, My Father,這是一本深刻感人之作 ,後來還拍成電影;Gaita 寫到他父親的朋友 Hora 時,有這樣的形容:"He read, as few people do, with an openness to the possibility of being radically altered." (p.73) 這句話看似簡單,我卻感到有點震撼,因為它不但表達了書的潛在力量,還逼使我反省自己看書時有沒有 Hora 的 openness --- 開放的心胸,開放給一個可能,就是被看的書所改變的可能,而且是徹底的改變。

深深反省過後,我的答案是:我到最近才有這種 openness,應該是讀了大量尼采的著作後才有的 (但我不肯定兩者只是先後發生還是有因果關係) ;以往不是完全沒有 openness,但相當有限,更強的傾向是鞏固和擴展自己已有的看法和信念。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改變,令我更容易透過看書來改善自我。

有了這種 openness 後,我開始能欣賞柏拉圖的對話錄,因為對話錄裏的立場和論證多變多樣,不斷衝擊我已有的觀點和信念。順便一提,我正在讀 Rachel Moran 的 Paid For: My Journey Through Prostitution,作者除了敘述自己當娼的經歷,還深入論述賣淫的心理糾結、人性弱點、社會影響、及人與人之間的扭曲關係。我太太讀過此書後,向我大力推薦,說作者的論點很有說服力,她的不少看法給這本書改變了;我對有關問題有強烈的看法,不過,我還是有信心說:I am open to the possibility of being radically altered by this book。

20160907

相敬相愛五十年


上週末出席了朋友的結婚五十週年慶祝,夫婦兩人都是我們的好朋友。男的一頭銀髮,七十多歲仍很壯健活躍,女的氣質雍容親切,年青時是清麗可人的美人 (就是我寫文章談過的徐志摩孫女) ;慶祝活動很簡單,只是邀請幾十位朋友聚餐,他們的兒子及孫兒孫女出來獻奏音樂和講些兩位老人家的趣事,然後播放一些他們五十年來的照片。

整個活動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這家人三代同堂之間的親愛,那是十分自然的流露,不會是裝作出來的。兩位老人家都是正直真誠、平易和善的人,可以看到出席的朋友都很尊重他們;我們的兒子阿樂沒有出席,但他也是很尊敬這兩位長者的,去年他要在柏克萊加大和威廉姆斯學院之間選擇時,便特別徵詢他們的意見。我會用「純淨」兩字來形容他們,這樣氣質的人,並不多見。

五十年,半個世紀,是多麼漫長的日子,共同生活這麼久已經不易,一直相敬相愛,那就更加難了。婚姻關係要長久保持良好,愛是不夠的,還要有敬;這個敬,不是傳統禮教中「相敬如賓」的禮貌,而是發自内心的尊重,英文說的 respect。Respect 的相反是 disrespect,嚴重的是 contempt,即鄙視也。根據華盛頓大學心理學家 John Gottman 的研究,最能準確預測離婚的因素是鄙視 --- 夫婦其中一方鄙視對方,或互相鄙視 (不必是全面鄙視,只要是在某些重要方面鄙視,已可以導致離婚)。

尊重基於了解,假如是由於某些幻想或錯誤理解而尊重對方,那是隨時會幻滅的尊重。了解源於溝通,並且是深入的溝通;從反面看,如果夫婦間有鄙視,自然不會深入溝通。溝通可以培養尊重,鄙視卻可扼殺溝通;夫婦間結果走的是哪個方向,要看很多因素 --- 美滿持久的婚姻沒有簡單的途徑可循。

說到這裏,不禁想到這幾年自己太多 projects,終日埋首書房,跟太太溝通少了。要改!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執手是不夠的,還要有深入的溝通,以致相敬相愛而偕老。

20160902

自戀和自愛


心理學期刊 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在 2015年先後刊登了兩篇研究個人性格與社交網絡行為之關係的論文,一篇只研究男性,另一篇則包括女性,兩篇論文都指出自戀的性格與張貼自拍照的行為 (例如張貼頻密和修改照片令自己好看一點) 相關;這個現象大概不會令人覺得出奇,有趣的倒是第二篇論文的發現:自戀與張貼自拍照的相關程度,男性比女性明顯 ;當然,這不表示男性比女性更加自戀,可能是自戀的表達方式不同而已。

這兩個研究都只是指出相關,而非確定因果關係:可以是自戀引致張貼自拍照的行為,可以是張貼自拍照的行為強化了自戀,也可以是兩者互為因果。無論如何,假如我們對這類研究有興趣,應該是因為我們認為自戀是性格缺陷,嚴重的甚至是一種精神病,想認識多一點,從而較容易判斷自己和親友是否有這個問題。

自戀為何是性格缺陷呢?自戀的人通常都有以下相關的特徵:嚴重高估和美化自己、虛榮心重、態度傲慢、愛炫耀賣弄自以為的優點、覺得自己成功是應份的、渴望得到很多人讚美甚至崇拜、和容易妒忌別人。說這些特徵都是不要得的,相信不會有很多人反對吧?

然而,有一個和「自戀」看來相似的概念,一些思想家和心理學家卻認為指的不但不是性格缺陷,反而是成熟的人格不可或缺的一面,這個概念就是「自愛」。自愛和自戀,真的不同嗎?

先看耶穌說的「愛人如己」,這是他強調的兩大誡命之一,可是,這條誡命的前提是自愛 ---「愛人如己」,意思是愛別人像愛自己一樣;如果你連自己也不愛,如何能愛人如己?既然自戀是不要得的性格缺陷,耶穌的誡命斷不會以這缺憾為前提,可見隱含在這條誡命裏的「自愛」概念,一定不同於「自戀」。此外,中國人有「潔身自愛」這個說法,這「自愛」,也顯然沒有自戀的意思。那麼,自愛和自戀究竟有甚麼不同?

這個問題也許可以寫一篇長長的論文,但自愛和自戀的最大分別,也可以簡要地講清楚:自戀的人陶醉於自我 (塑造) 的美好形象,相信自己已經完全值得別人稱羨,因此會盡力保持自己的「優點」或誇張這些「優點」;自愛的人當然愛惜自己,不妄自菲薄,但仍不斷檢視自己的不足,絕不會認為已臻完美,只會力求改善自己。

《荀子子道》裏記載了一段孔子和三位弟子的對話,頗能說明自愛是一種修為。孔子分別問子路、子貢、和顏淵同樣的兩個問題:「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即「智者會怎樣做?仁者會怎樣做?」) 這裏我們只須看他們對仁者的看法:子路答「仁者使人愛己」,子貢答「仁者愛人」,顏淵答「仁者自愛」。孔子對三個答案都表示稱許,但有高下之別:子路是「可謂士矣」,子貢是「可謂士君子矣」,顏淵是「可謂明君子矣」;士君子顯然比士高明,明君子又勝過只是君子。為何有這高下之別?因為「使人愛己」若不從「愛人」出發,便可能流於權術;「愛人」若不以「愛己」為基礎,不努力改善自己,便可能實踐不得其法或逐漸失去動力。這愛己,不只是和自戀不同,甚至可以說是自戀的相反。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6年9月號)

20160830

靈魂


Raimond Gaita 在 Good and EvilA Common Humanity 這兩本書都討論到 "soul" 這個概念,指出這個概念不必是宗教或形上 (metaphysical) 的 --- 不必指一種非物質、超自然的實體。"Soul" 的中譯是「靈魂」,如果我們用「靈魂」一詞時,只將它視為 "soul" 的翻譯,不聯想到「在天之靈」、「陰魂不散」、「回魂夜」等用語裏「靈」和「魂」的傳統觀念,那麼,「靈魂」也有非宗教、非形上的意思。

Gaita 沒有清楚列出「有靈魂」的條件,但從他的論述中,我整理出以下條件:有思想和感情,有自我意識,這些思想感情和自我意識交互產生作用,因而不只是有生命 (being alive) ,還有生活 (having a life) ,並且對生活有能力提出疑問 (例如「我應該這樣生活下去嗎?」、「我的生活有沒有意義?」、「如何才可以活得更有力量?」) 。很明顯,這些條件都沒有預設任何非物質、超自然實體的存在。

Gaita 不是提出一個對「靈魂」的嶄新和個人的理解,他認為我們談到靈魂時,不少時候是用上述那個非宗教、非形上的意思。一些哲學家否定宗教或形上意義的靈魂,但仍然會談到靈魂,尼采就是一個好例子,他在 The Gay Science 裏說的 "distress of the soul" (section 48)、"health of the soul" (section 120)、"soul's bitterness" (section 326) ,在 Beyond Good and Evil 裏說的 "the human soul and its limits" (section 45) 、"modern souls" (section 224) 等等,都不是指宗教或形上意義的靈魂;在 Daybreak 裏他解釋了 "soul" 的意思 (或其中一個意思):

The so-called soul. The sum of the inner movements which a man finds easy, and as a consequence performs gracefully and with pleasure, one calls his soul; - if these inner movements are plainly difficult and an effort for him, he is considered soulless. (section 311)

在 "soul" 之前加 "so-called",是為了免得讀者誤會說的是宗教或形上意義的靈魂;"inner movements" 指的應該是思想感情;"finds easy" 的 "finds" 表達了對這些思想感情的自我意識;"inner movements are plainly difficult" 就是自我意識不穩,思想感情散亂,生命因而沒有組織和方向。這個解釋跟 Gaita 的看法雖然不盡相同,但也可以說是異曲同工了。

Gaita 的討論裏還有一個特別有趣的概念:soul-destroying work,摧殘靈魂的工作。怎樣的工作會摧殘靈魂呢?讓我舉三個例子,看看讀者是否同意:一、被人長期強迫賣淫的妓女或男妓;二、為了金錢,甚麼埋沒良心、嘩眾取寵的東西也寫得出的作家;三、政治打手,尤其是擺明人身攻擊獵巫潑糞無所不用其極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