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一次聽過這樣的故事:某某在中學時讀了些存在主義 (或尼采或叔本華或唐君毅或殷海光或李天命),對哲學產生興趣,也被一些人生問題
(關於愛情、宗教、死亡、人生意義等的問題) 困擾,於是決定在大學主修哲學,希望藉著哲學思考來解決生命的苦惱;誰知讀上去之後發覺哲學不是自己想像的那回事,要修的課很少涉及人生問題,甚麼知識論、形上學、道德哲學、語言哲學、心靈哲學、科學哲學、哲學史、邏輯學等等,大多抽象、理論化、和枯燥難懂,越讀越不感興趣,想轉系,但這在香港的大學很困難,於是只好繼續痛苦地主修哲學,四年後在交了最後一份論文或考完最後一個試後,鬆一口大氣,很高興以後也不必再啃哲學書和哲學論文了。
「哲學即是思考人生問題」,這是一個多麼不美麗的誤會!據說英國哲學家 G. E. Moore
曾經這樣回答有人問他「甚麼是哲學?」這個問題:他指著自己書架上大量的哲學書說「哲學就是所有這些書關於的」("It is what all these
are about.")。Moore 這個答法當然不能說明甚麼是哲學,但至少點出了哲學所處理的問題很多 --- 他書架上數以百計的書不會全都是討論人生問題的。事實上,Moore
自己就極少討論人生問題,他研究的是道德哲學、知識論、和形上學,精於極其仔細的語言分析和概念分析,而且寫作風格沉悶 (懂得欣賞者也許會形容為「沉穩」) ,那些只對人生問題有興趣、希望得到醍醐灌頂經驗的學生,讀之必打呵欠。然而,Moore
是一位重要的哲學家。
以上所說,不是要否定人生問題值得思考,可是,所謂「思考人生問題」,可以是個人反省式的,可以是心靈雞湯式的,也可以是抽象理論式的;哲學要有普遍性,不能只是關於自己的生命,哲學也要講究條理和論證,不能只追求「心靈上」的良好感覺。因此,個人反省式的和心靈雞湯式的思考,即使思考的是人生問題,都不算是哲學。
貨真價實的人生哲學,一定要處理一些很難搞清楚的概念,例如「價值」、「意義」、「幸福」、「痛苦」、「愛」、「客觀性」,而處理這些概念,難免要做些分析、提供些論證、參考些理論,這些分析、論證、和理論通常都抽象複雜,因此,對一些學生來說,連人生哲學也是枯燥難懂的。但這不是哲學的錯,因為哲學從來就是在思想上不斷向深鑽,不是要娛樂人,也不是要讓人快速地得到一勞永逸的答案。維根斯坦甚至跟他的學生說哲學思考要
"Go the bloody hard way"!
人生活在一個社會裡,相信每個人的人生/際遇/命運以及人生觀價值觀均與該個社會的制度、法律、宗教/信仰、傳統文化和風俗習慣以及族群等有密切的關係。例如是自由民主制度還是專制獨裁制度、是Rule of law的法治(不是Rule by Law的法治)還是人治,是伊斯蘭教社會還是天主教或是其它政治信仰社會等等都會對生活在那個社會裡的人或族群的人生和人生觀、價值觀有著極為重大的影響。
回覆刪除不同的社會制度和不同的宗教或政治信仰相信可能有著很不同甚至是相反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例如有的社會制度或宗教/信仰的社會或族群認為是「英雄」或「偉大」,而在另外一些社會制度或宗教/信仰的社會則可能認為是「恐怖」;可見差異之大。故似乎有不少專制獨裁制度社會裡的人或族群並不認同或接受有所謂「普世價值」。
不知道人生哲學能否證明有或沒有「普世」的人生觀價值觀?能否影響或改變到社會環境例如社會制度法律信仰以及文化傳統習俗等,或只能夠影響或改變到人自己明白哲理或「看破紅塵」「世故」等,能夠在逆境中生存和適應不公平的社會制度/環境?
問題在於philosophy的中文翻譯,把原本西洋哲學中沒有的東西(所謂的人生哲學,中國傳統哲學的東西),加了進philosophy的意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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