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6

運氣與禍福



中國人談到運氣時,往往有迷信成份,視幸運與否為一種「氣」,不只是指個別的遭遇,而是有跡可尋,關係到命數運程;從運氣而講到吉凶,運氣好的人便「吉人自有天相」,運氣差的人則「凶多吉少」矣!根據這種了解,運氣並非偶然,甚至可能有方法捉摸,從而加以改變,於是有人請道士或僧尼祈福,有人改裝家居以配合風水,有人佩戴玉器寶石,都是試圖把運氣改好。至於有沒有效,跟其他迷信一樣,難以驗證;肯定得益的,恐怕只是那些道士僧尼、風水師和販賣「幸運」玉石的人了。

然而,講運氣不一定是迷信。一般而言,有好壞之分的事情,我們才會用「運氣」來理解;這好壞之分,用中國傳統的說法,就是「禍福」--- 禍是壞事,福是好事。跟「吉凶」不同,「禍福」這個概念不必涉及迷信,不必有任何神秘色彩,因為我們可以視一些禍福為偶然的,不過是巧合發生的事而已。所謂「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除了表達出禍福很多時候都難以預測,也可以有禍福乃偶然巧合之意。

事實上,如果排除了迷信,不講甚麼命數運程,用機會率來解釋「何謂運氣?」是最恰當的。機會率低的事情才有運氣可言:一件機會率低的事情發生在某人身上,如果是好事,就是他運氣好;如果是壞事,就是他運氣差。事情的好壞和機會率之低都有程度之分,因此,這個解釋沒有將「運氣好」和「運氣差」簡單地一分為二,而是符合我們日常的說法,容許不同程度的「運氣好」和「運氣差」--- 例如中彩票的機會極低,假設中彩票而得巨款是大大的好事,那麼,中一次彩票已是運氣很好;要是連續中兩次彩票,兩次都得巨款,那就是運氣極好,好到令人難以置信了!

這個彩票的例子用了「假設」一詞,也許有人會問:「中彩票而得巨款明顯是大大的好事,還用假設嗎?」其實這並不明顯,因為有些人中了彩票、得到巨款之後,由於改變來得太突然,在生活上適應不來,胡亂揮霍,很快把錢花光,還因暴發的嘴臉弄得眾叛親離,慘淡收場,過得比從前不快樂 --- 對於這些人,中彩票看似是福,其實是禍;以為是運氣好,其實是運氣差。

禍福,不但往往難以預測,不但可以偶然無定,而且不容易判別是禍是福。這不表示禍福的判斷完全是主觀的,否則無論發生甚麼事,只要令自己相信是好事,那就變成是福不是禍了。禍福不容易判斷,是因為個別的遭遇互有關連,也可以互為轉化,《道德經》說的「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第五十八章),正是這個意思;因此,個別的遭遇要放在人生的整體來看,才能判別其好壞,才知道是禍是福,才可以肯定是運氣好還是運氣差。

問題是,我們要走到人生的盡頭,才會看到人生的整體;在那天到來之前,我們對自己禍福和運氣好壞的判斷,都不是定論,都可以因為往後的經歷而改變。記著這一點,也許我們在人生的路上便不會那麼執著於判斷自己是運氣好還是運氣差了。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6年8月號)

1 則留言:

  1. 有時甚或很多時是禍是福很可能是因人而異,例如對同一樣東西例如對同一種信仰或宗教,信者會認為是福,不信者會認為是禍害;
    又例如相信玉器有神奇功效者被耗費巨資也認為是福,不相信玉器有神奇功效者則會認為是中了受騙上當之禍;
    又例如相信英國脫歐會有好處或會得到好處者認為英國脫歐是福,不相信者則認為是禍。
    而最大或最難解決的問題恐怕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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