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30

我讀〈我是范雨素〉


這幾天有一篇文章在網上廣被傳閱,所謂「爆紅」也,就是〈我是范雨素〉;作者范雨素是只受過初中教育的四十四歲「大媽」,在北京當保姆,替一位有錢人照顧幾個月大的私生子,業餘寫作,發表過文章,正在寫長篇小說。無獨有偶,昨天《蘋果日報》的專欄文章有兩篇都談及〈我是范雨素〉,馮睎乾說讀後「心情久久不能平伏」,林道群的形容是「感到了一種爆發前的力量」;我的反應沒那麼強烈,是淡淡的感動加上縱橫的聯想,還有對作者寫作能力的欣賞。

〈我是范雨素〉是自傳式文章,雖然長達七千字,但內容豐富,筆觸真摯細膩,動人之處不少,因此讀來一點也不覺得長;作者只是平平道來,沒半點花巧,文字樸實之中偶閃光彩,比起那些矯情造作的文青才子才女高明多了!由於范雨素只是透過閱讀來學習寫作,能寫出這麼高質素的文章,可見她的寫作天份很高;她對文字細緻分別處的敏感,是很多寫作人沒有的,這種敏感,可以從以下這段看出:

我在六七歲時,學會了自己看小說。這也不是值得誇耀的事,我的小姐姐和大表姐都能看一本本磚頭厚的書。童年唯一讓我感到自豪的事,就是我八歲時看懂一本豎版繁體字的《西遊記》,沒有一個人發現過,也沒有一個人表揚過我。我自己為自己自豪。

她用了「自豪」而非「驕傲」,已勝過不少作家;最妙的是那句「我自己為自己自豪」,看似重床疊架,實則是配合「沒有一個人發現過,也沒有一個人表揚過我」這兩句,令那「獨自」的意義更深刻,否則,前面既已說了「感到自豪」,何必再說一次?

范雨素將自己的經歷放在中國社會的大脈絡來敘述,讓讀者能以小見大,感到一個人所處的時代和出身對她或他的種種影響和限制;即使讀者對范雨素這個人不感興趣,也會被她所敘之事打動。且看以下這兩段:

小姐姐長大後,成了鄉下中學教語文的老師。在學校教書時,小姐姐的才子男朋友去上海另覓前程了。腦子裏有一萬首古詩詞內存卡的小姐姐恨恨地說:「一字不識的人才有詩意。」小姐姐找了一個沒上過一天學的男文盲,草草地打發了自己。

母親告訴我,她跟著維權隊伍,去了鎮政府,縣政府,市政府。走到哪裏,都被維穩的年輕娃子們推推搡搡。維權隊伍裏,隊長六十歲,是隊伍裏年齡最小的,被維穩的年輕娃子們打斷了四根肋骨。母親八十一歲了,維穩的年輕人是有良心的,沒有推她,只是拽著胳膊,把母親拉開了,母親的胳膊被拽脫臼了。

小姐姐那段不只是關於小姐姐,還讓讀者見到中國鄉村和城市的對比及互動,和男婚女嫁所受到的影響;小姐姐說的「一字不識的人才有詩意」和作者寫的「草草地打發了自己」都是有力的句子,前者是怨,後者是嘆,合起來又形成對比,感人的力量就更大了。母親那段用一位老婦人的身體經歷顯出維權和維穩的衝突,「母親的胳膊被拽脫臼了」那句輕描淡寫,卻力有千鈞。

其實,全篇文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范雨素表達出的胸襟和見地;以下這兩段都是講看書的,第一段寫自己,第二段寫大女兒:

我上小學的年代,文學刊物刊登得最多的是知青文學,裏面全是教人逃火車票,偷老鄉青菜,摘老鄉果子、打農戶看門的狗,燉狗肉吃的伎倆。看這些小說,我感到一餐啃兩個紅薯的生活是多麼幸福呀。不用偷,不用搶,也沒有人打我,還有兩個紅薯吃,還能看閒書。少年的我,據此得出了一個道理:一個人如果感受不到生活的滿足和幸福,那就是小說看得太少了。

大女兒學會了看小說後,我陸陸續續去潘家園,和眾舊貨市場,廢品收購站,給大女兒買了一千多斤書。為啥買了這麼多呢?有兩個原因,一是論斤買太便宜,二是這些進過廢品收購站的書太新了,很多都沒有拆下塑封。一本書從來沒有人看過,跟一個人從沒有好好活過一樣,看著心疼。

讀到「一個人如果感受不到生活的滿足和幸福,那就是小說看得太少了」和「一本書從來沒有人看過,跟一個人從沒有好好活過一樣,看著心疼」,我心裏禁不住稱讚:「說得太好了!」相信有不少人會看不起范雨素的出身和工作,但比起那些心靈空虛的有錢人、暴發戶、爭名奪利之徒,她的生命是豐盛得多了。

20170425

「不在乎」的三種境界


不時聽到人說自己不在乎甚麼甚麼,如果是香港人用粵語夾英語講,就是「我唔茄牙」;其實,當一個人主動表示自己不在乎 X,這反映的很可能是他並非完全不在乎,甚至正正是因為他十分在乎 X,才會這樣說 --- 越強調不在乎,就越顯得是在乎。當然,也有真正的不在乎;假如你真的不在乎 X,而有人直接問你是否在乎,你答「不在乎」,那不過是話實說,沒甚麼陰暗的心理機制在發揮作用。

然而,就算是真正的不在乎,也有境界高低之分。很多年前我寫過一篇小品,用詩詞來配合說明「講是非的三種境界」,今天讀《王維詩集》,看到其中一首的兩句時,忽有領悟,覺得很適合用來表達「不在乎」的最高境界;於是繼續翻看,希望可以找到其他詩句,用來表達「不在乎」的另外兩個境界。讀了數十首之後,終於找到了,今天就狗尾續貂,寫一寫「不在乎」的三種境界。

「不在乎」的最低境界,是「但去莫復問,白雲無盡時」(〈送別〉) 。你不在乎的人或事物,往往是你曾經 (十分) 在乎,但現在有理由不再在乎;你的確是不在乎了,不過,那是消極的不聞不問不想及,是心理上的迴避,甚至有些壓抑的成份。你可能一直下去都能保持這個不在乎的狀態,但也有可能有一天把持不住,重新在乎起來。

境界高一層的「不在乎」,是「行人返深巷,積雪帶餘暉」(〈喜祖三至留宿〉)。你真真正正做到不在乎了,那是積極的心理狀態,知行合一,沒有迴避或壓抑的成份;可是,有關的人或事物在你心裏還留有些許陰影,間中會讓你瞥見,因而記起一些往事,引發一些想像,心情微有波動。雖然你不會對那人或事物重新在乎,但始終有兩分糾結。

「不在乎」的最高境界,是「君問窮通理,漁歌入浦深」(〈酬張少府〉) 。你的不在乎是積極正面的,在舉手投足和言語之間已讓人感受到;另一方面,你也沒有對曾經十分在乎的人或事物完全忘懷 --- 你記得,但那不是陰影,因為你可以灑脫面對之,就算有人一本正經重提你曾經如何在乎,你依舊水波不興,甚至可以跟他來個都付笑談中。

20170415

楊照論 (Malcolm Gladwell 論) PowerPoint


也許是由於近日網上多了關於 PowerPoint 的討論,昨天我在臉書見到一些朋友分享台灣作家楊照一年前在《立場新聞》轉載的文章〈我從來不用 PowerPoint。此文内容沒甚麼特別,不外是一些冠冕堂皇卻又過份簡化的「反 PowerPoint」理由,例如他說:

PPT強化了我們原本就不自覺對於視覺的依賴,相對地使人更加無法專注於「聽見」。視覺比聽覺更容易吸引注意,於是在有PPT的場合,很多人就不是真正在「聽」簡報或演講,而是盯著「看」螢幕上的文字或畫面。

「不自覺對於視覺的依賴」這個說法,用了「依賴」一詞,難免給人負面的印象。然而,另一個說法是「人類是視覺的動物」處理視覺資料最快速準確,而且有研究顯示六成半的人是視覺學習者 (visual learners) --- 提供視覺資料會令他們學習得更有效。此外,是不是 (對大多數人而言) 提供視覺資料就會障礙吸收聽覺資料,這需要大型和長時間的科學研究才可以得出較可靠的結論,不應該想當然或憑直覺判斷。

楊照又說:

在堅持 [不用 PowerPoint] 的過程中,我掌握到了如何讓聽者願意聽下去的關鍵 --- 邀請他們跟著我一起思考,讓他們好奇從這件事要聯繫到什麼樣的其他事上,又要如何連結。

我讀後不禁覺得奇怪:為甚麼演說和講學的技巧要透過堅持不用 PowerPoint 來掌握呢?假如世上沒有 PowerPoint,他不是也可以掌握這些技巧嗎?還有,要是他在學習掌握這些技巧時加入 PowerPoint,他便一定會學習失敗嗎?為甚麼不可以是掌握到了如何在使用 PowerPoint 時讓聽者願意聽下去的關鍵?如果你有能力吸引觀眾聽你說話,有能力刺激他們思考,用了 PowerPoint 也可以同樣吸引他們聽你說話,同樣刺激他們思考;如果你沒這些能力,那麼,即使沒有用 PowerPoint,你依然是個悶蛋講者。

PowerPoint 是工具,有善用者,有不善用者;用得不好,請不要先怪工具。當然,這不是說工具是完全中性的,不會影響人的行為和思想,但如何影響、那影響是好是壞 (或有好有壞),卻不是簡單的問題,沒有簡單的答案。PowerPoint 不但是工具,還是高科技的工具,而科技對人類思想和行為的影響,也許是更加複雜的問題,但即使是反科技的哲學家,也不會簡單地說科技對人類只有壞處沒有好處 (海德格的 "The Question Concerning Technology" 就是個好例子)。

楊照在文章裏說他是因為「讀過美國大記者 Malcolm Gladwell在《紐約客》上寫過的深度報導」才不用 PowerPoint,事實上,他的文章內容主要是複述這篇報道的一些具體內容;我好奇之下,到網上搜尋這篇 Gladwell 的報道,卻遍尋不獲。這可奇怪了,以 Gladwell 的大名,如果他在《紐約客》寫過這篇報道,應該很容易在網上找到。我找到了 Gladwell 在 《紐約客》發表的所有文章,但沒有一篇是專論 PowerPoint 的;《紐約客》有一篇文章專論 PowerPoint,而且內容與楊照在文章複述的有相似之處 (卻不盡相同),但作者不是 Gladwell。說不定是我搜尋得不夠仔細,可是,如果 Gladwell 並沒有寫過這樣的報道,是楊照搞錯了,他寫出來,卻沒有先查證一下,這馬虎的態度,真是不敢恭維了!

20170411

如何善用 PowerPoint 教學


我教書經常用 PowerPoint,效果很好,已經用了很多年,因此,每當見到有人說 PowerPoint 對教學沒幫助、甚至有壞處時,我心裏的即時反應是:「恐怕只是你不懂得善用 PowerPoint 吧!」

其實,PowerPoint 和古老的投影機 (overhead projector) 和更古老的黑板一樣,都不過是教學的輔助工具,可以用得其所,亦可以用不得其所。記得中學時有位老師每次上課時都把黑板寫得滿滿的,他大部份時間在寫黑板,間中轉過身來解說幾句,同學們就不斷地抄下他寫在黑板上的;每一課都悶得我發慌,但我責怪的是那位不懂得教學的老師,而不是那塊無辜的黑板。

我視教學為一種表演,要表演得吸引學生,不但講課的內容要充實有趣,還要在講解時繁簡恰宜、取捨有道,又要有適當的節奏,緩急停頓都不能亂來,連聲量語調也要跟說話的內容配合;不能欠缺生動貼切的例子,間中講一兩個與教學內容相關的笑話或親身經歷,也能令學生格外留神。PowerPoint 的使用,可以令課堂多一點姿彩和變化,學生因而更加容易集中精神和吸收;當然,如果用得笨拙,PowerPoint 可能有反效果。

何謂用得笨拙?這個問題不容易全面回答,我只能舉些例子來說明:一堂由頭到尾不斷放 PowerPoint slides,令 PowerPoint 成了主角,笨拙也;每一張 slide 上都寫得密麻麻的,要學生細讀才可以明白內容,笨拙也;教學的內容已經全部放在 slides 上,講課時基本上只是將 slides 讀出來,笨拙也;讓學生上課前有機會先看 slides,講課時假定他們已看了那些 slides,然後選擇性地隨便講解一下,笨拙也;要求學生抄下 slides 的內容,笨拙也 (我的做法相反,千叮萬囑學生不要抄寫,只須留心聽我講解,下課後他們可以下載那些 slides)

PowerPoint 主要只是輔助教學,大多數情況下不用也可以,不過,根據我的經驗,有些課題用 PowerPoint 來講解是效果最好的;換句話說,假如不用 PowerPoint,便不能達到同樣的好效果 (至少對我來說是如此)。以下是一個具體的例子,我相信很有說服力。教「批判思考」一課時,我要講解 Wason selection task;不用 PowerPoint,便要在黑板 (呀,現在用的是白板) 上畫圖,因為如果只是抽象地講解,恐怕有些學生跟不上,連問題是甚麼也不明白。用了 PowerPoint,不但省下畫圖的時間,而且 slide 上還可以有方便講解的提示;隨著講解的進度逐一顯示 slide 的內容,可以有效地引領學生思考。我首先讓學生看這幅圖:


稍為停頓後,我說:「這四張牌,一面印有一個英文字母,另一面印有一個數目字。」我按一下鍵盤,顯示了一個句子,然後說;「想想這個句子說了甚麼,我給你們十五秒。」


十五秒過後,我說:「好了,現在給你們一條問題,好好思考一下,然後寫下答案。」再按一下鍵盤,slide 上出了一條問題:


這次我沒有說給他們多少時間,待見到不少學生在筆記簿寫下答案後,我便問:「可以告訴我你們的答案嗎?」總有學生舉手回答,大多答錯;如果第一個回答的學生答對了,我會暫時不說他的答案是對的,先問有沒有同學反對,討論便這樣開展了。討論到有不少學生已明白那些不正確的答案為何不正確時,我便在 slide 上顯示正確的答案:


顯示答案後,我會將要點重述一次;這時,大部份學生都豁然明白了。假如你說我這樣用 PowerPoint 也是對學生只有壞處、沒有好處,我可能會忍不住回應:「你呃人!」不過,也許更符合實情的是,你對 PowerPoint (甚至所有教學科技) 有嚴重的偏見。

20170406

「行屍走肉」新解


中文有「行屍走肉」一詞,意思大概是只知滿足當下的欲求、生活得渾渾噩噩的人。「行屍走肉」是文雅的用語,如果我們用粵語說某人只是「肚餓就食,眼瞓就瞓,急屎就疴,有愛就做」,其實形容的正是行屍走肉;不過,行屍走肉的欲求不限於食色和其他身體需要,那些機械性地「返學放學,上班下班,賺錢花錢」的人,也可以是行屍走肉。東晉王嘉《拾遺記》裏甚至有這樣的誡語:「夫人好學,雖死若存;不學者雖存,謂之行屍走肉耳!」如果要好學才不是行屍走肉,那麼這世上的行屍走肉可多了!

美國哲學家哈里•法蘭克福 (Harry Frankfurt) 有一篇著名的文章,題目是 "Freedom of the Will and the Concept of a Person",那是我特別喜愛的哲學文章之一,也經常用作教材,讀過不下十次了。Frankfurt   在這篇文章裏用的一個概念,可以理解為「行屍走肉」;他將「行屍走肉」和「意志 (will)」這個概念關連起來,提出一個別開生面的看法。

當然,法蘭克福沒有用「行屍走肉」一詞,他用的詞語是 "wanton",本來是指縱慾的人,但在他這篇文章的語境,譯作「行屍走肉」是十分貼切的。跟  "wanton"  相對的是  "person"  (可譯作「人」,但 "human" 或  "human being" 的中譯也是「人」,而  "person" 與  "human being"  並不同義;下文用的「人」字,如果不是 "person" 的意思,我會標明 )。Frankfurt  這樣定義 "wanton"  (「行屍走肉」):凡沒有第二階意志 (second-order volition) 的,就是行屍走肉。 根據他這個定義,所有人類以外的動物都是行屍走肉,而某些人 (human beings)  也是行屍走肉。

甚麼是第二階意志?「第二階意志」這個用語看似是很嚇人,但表達的哲學概念其實也不太複雜。Frankfurt 首先分開「欲求 (desire)」和「意志 (will)」:你想做的事情就是你的欲求 (除了想做的事情,欲求的對象也可以想得到的東西,但 Frankfurt 的討論集中於前者),一個人有很多欲求,但不是每一個欲求都會付諸行動;付諸行動的欲求,Frankfurt 稱為「意志」。欲求之間可以有衝突,例如你想戒酒,也想喝下眼前主人家倒給了你的美酒,兩者不能同時付諸行動,結果你沒有喝那杯酒,那麼,「戒酒」這個欲求就成為你的意志了。

對於自己的欲求,你可以有看法和態度;對某個欲求,你可以歡迎、拒抗、或沒所謂,例如你可以歡迎「戒酒」的欲求,拒抗「飲酒」的欲求,對於「喝茶」的欲求則沒所謂,雖然戒酒、飲酒、喝茶都是你想做的事情。如果你歡迎自己的某一欲求,便可以說是對這欲求有欲求,Frankfurt 稱之為「第二階欲求 (second-order desire)」;例如「我想自己有戒酒的欲求」,這裏涉及兩個欲求,第一個是「戒酒」的欲求,這是第一階的 (first-order);另一個欲求由那個「想」字表達了,對象是「戒酒」的欲求,因此是第二階的。

Frankfurt 說的「第二階意志」,不只是想有某一 (第一階的) 欲求,還想這欲求成為自己的意志 --- 想這欲求最終能付諸行動。「第二階欲求」和「第二階意志」的劃分,主要是概念上的,因為除了在很特殊的情況下,第二階欲求往往也是第二階意志,例如你不會只想自己有戒酒的欲求 (有第二階欲求),卻不想戒酒的欲求能付諸行動 (沒有第二階意志)。

沒有第二階意志,就是任由自己被欲求推動,讓這些欲求「強者勝出」,不會對任何欲求有認同感;無論哪一個欲求最終能付諸行動,也沒所謂,總之欲求得到滿足便成了。這就是行屍走肉,和其他動物有甚麼分別呢?你家的小狗也有欲求,牠的欲求也可以互有衝突,例如想吃東西,但同時也想出去溜溜;如果這兩個欲求差不多強,最後哪一個欲求得到滿足,小狗是沒所謂的 (愛狗的朋友可能會有異議,要是這樣,請隨便改用其他動物做例子)。

有第二階意志的人則不同了,假如他的第二階意志得不到滿足,那麼,就算第一階欲求得到滿足,他還是感到意志不順遂,甚至覺得身不由己。這可以用上面「戒酒」和「飲酒」的例子來說明:你有「戒酒」的第一階欲求,也有「飲酒」的第一階欲求,但你只是想「戒酒」的欲求付諸行動 (即你有「戒酒」的第二階意志);結果你卻飲了酒,這明顯是滿足了欲求,可是,你會覺得自己受到酒癮控制,覺得飲酒的行動並不是你真的所願。正是由於有第二階意志,人才會有「我之為我」的自我認同感,才會有自我上的掙扎,才會力求改變自己,才有可能免於成為走肉行屍。

20170403

素食與道德


素食在西方富饒社會逐漸成為風尚,從前一般人想吃肉而不易得,現在豐衣足食的人有大量肉類供應,卻偏偏選擇不吃肉。

根據《衛報》在 2016年的一項報道,英國的純素食者在 2006年時只有 150,000人,十年後增至 542,000人,增加了三倍半!請留意,這報道指的不只是素食者 (vegetarian),而是純素食者 (vegan) --- 前者只是不吃肉類和海鮮,後者連任何來自動物身上的產品 (例如蛋類和奶類食物) 也不吃。另一點值得注意的是,《衛報》訪問的數百個純素食者中,34歲以下的佔近七成,而有六分一是十來歲的青少年。以往的人素食,大多是因為宗教或健康理由,但現在的年青人成為純素食者,卻往往是基於道德考慮。

如果只是為了健康,未必要戒絕肉食,有些人只須盡量少吃紅肉便可以維持健康了。至於宗教理由,最廣為人知的是佛教徒吃素,但其實早期佛教沒有禁止肉食,連佛祖是不是素食者,歷來也沒有定論,後來的一些佛教教派也容許僧人吃肉。漢傳佛教特別注重不殺生,因而主張戒葷食素;可是,「不殺生」和「素食」並非完全相同的主張 --- 素食者拍死一隻蒼蠅也是殺生,而食肉不一定要殺生,例如只吃自然死去或在意外中喪生的動物。事實上,有些容許吃肉的佛教教派也注重不殺生,只是對吃肉有所限制,只吃所謂「三淨肉」,即眼不見殺、耳不聞殺、不為己所殺之動物的肉。

佛教主張不殺生,這與「佛性」、「罪業」、「輪迴」等佛學概念有關,不容易講清楚;不過,如果只考慮慈悲為懷和「眾生平等」的看法,那麼,佛教不殺生和素食的理由可以算是道德的。上文說的基於道德考慮而決定成為純素食者的人,相信不會有很多是佛教徒,但有趣的是,他們也有類似「眾生平等」的看法:這些純素食者認為人以外的動物都有各種基本權利,例如生存權和活動的自由,宰殺動物以為食就是剝奪牠們這些基本權利,因此是不道德的;否認人以外的動物有這些基本權利,無異於歧視牠們,是物種主義 (speciesism),跟種族主義 (racism) 一樣不要得。還有,為了減低成本和增加產量,現代高科技的蓄養方式可說是慘無人道,令牲口受很多的痛苦,於是食肉便加倍不道德了。

然而,「眾生平等」這看法並非人人接受,更不是不證自明的真理;例如很多基督徒相信世上的動物都是神為人而創造,供給人類食用和奴役,這個以人為中心的生物觀當然也不是不證自明的真理,但接受這個生物觀的基督徒自然不會認為宰殺動物而吃其肉是不道德的。同理,由於儒家認為道德始於人倫,堅持「人禽之辨」,接受儒家思想的人也可以心安理得地烹羊宰牛,最多是因為「聞其聲,不忍食其肉」而「遠庖廚」而已 (《孟子•梁惠王上》)。殺生吃肉是否不道德,是個複雜的哲學問題,有些純素食者認為答案明顯是「不道德」,是將問題看得過份簡單了。

無論如何,就算是相信殺生吃肉並非不道德的人,只要見到那些被大量飼養的豬牛雞鴨所受到的種種痛苦,也應該同意那是極不人道的對待,而吃這些牲口的肉和產品,無可否認是間接參與了這些殘忍的行為。在現代社會,如果要吃肉吃得心安理得,恐怕要有類似佛教「三淨肉」的限制了。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7年4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