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劉創馥教授合著
哲人丁:讓我們用眼睛做主要例子,不必談其他器官或生物特徵,這樣應該不會影響我們的論點,但討論起來就清楚簡便得多了。
哲人丙:沒問題。
哲人丁:好極!你這裏有一個不恰當的預設,就是眼睛的演化是以視覺功能為目的,而動物演化出眼睛,即是演化過程達到這個目的。有了這個預設,當然會認為動物成功演化出眼睛是一件很奇妙的事,因為大自然有那麼多變數,只要其中一些稍有差池,這個目的便不會達到;因此,最合理的解釋是這個過程不是隨機的、不純粹是大自然的運作,而是智能設計及引導的結果。可是,事實上演化過程並沒有任何目的,眼睛逐步演化出來,並不是循著視覺功能這個目的而發展,只是每一步都沒有被天擇淘汰,變化累積起來,產生了視覺功能,如此而已。
哲人丙:當然,生物不一定要有視覺才能生存,構成眼睛的不同部份,也不一定是向視覺功能的目標發展,理論上甚至可以沒有任何功能,而純粹偶然地成為生物的一部份。不過,維持身體每一部份都是有成本的,若某些生物長期維持較多沒有功能的「器官」,牠們在物競天擇的條件下,自然較難生存繁殖。這個問題在眼睛的例子尤其明顯,因為眼睛需要極多不同的組件,巧妙地配合起來才會產生視覺功能,這些組件在視覺功能出現之前,到底有甚麼作用呢?如果它們缺乏有利生存的功能,怎可能長期依附在身體之上?不僅是累積變化,還要各組件神奇地逐漸互相配合,才可以產生視覺功能,因此,眼睛自然演化出來的機會率極低,好比連續中六合彩幾百次啊!
哲人丁:我不知道你講的這個機會率是不是一個實際的數字。智能設計論者最喜歡談機會率,拋出對普通人來說相當複雜的計算,得出一些數字,然後結論說這個或那個生物特徵出現的機會率是天文數字之低。問題是,他們在計算這種機會率時,都作了一些生物學家認為是錯誤的假定,例如假定每一個可能的基因型(genotype)出現的機會均等;沒有這些錯誤的假定,他們根本不能計算出那些嚇唬人的數字。當然,我不會否認生物演化出眼睛的機會率很低...
哲人丙:你承認機會率很低便成了,我們不必計算實際的數字。
哲人丁:機會率低又如何?有些事情的機會率很低,但發生了,我們卻不必因此相信那是刻意安排,或是智能設計和引導的結果。例如你的出生,根據某一個計算方法,包括計算你的祖先存在的機會率、你父母相遇的機會率、某一卵子和某一精子結合的機會率等等,你這個人出生的機會率只有約四百兆份之一!任何人的出生機會率都可以這樣計算,但我們不會因為這個天文數字而認為自己的出生是智能設計和引導的結果。
哲人丙:哈,我的確認為我的出生是智能設計和引導的結果!
哲人丁:但那是因為你的宗教信仰,而不是因為你知道自己出生的機會率極低。
哲人丙:這點我同意... 我們暫且不談機會率的計算吧,我剛才提出一個重要的問題,你還未回答呢?
哲人丁:有關眼晴演化的問題?
哲人丙:對,在眼晴演化出來之前,那些組成眼睛的部份有甚麼作用呢?這些還未產生視覺功能的組件似乎沒有任何功能,是生物的負累,理應被天擇淘汰;它們竟然能在演化過程中保存下來,最後形成眼睛,最合理的解釋是這過程有一個設計者在引導,保證累積的變化會有一個特定的結果
--- 眼睛。這個難題你還沒有回應。
哲人丁:這有何難!答案很簡單,就是那些還未產生視覺功能的組件事實上有或大或小的功能,例如感光;對光線來源敏感,在很多環境下都對生物的生存有利。智能設計論者愛用捕鼠器來類比眼睛,說即使簡單如捕鼠器,只有幾個組件,那些組件也要互相配合才有捕鼠的功能,而且各組件分開了都沒有任何功用。其實,他們連對捕鼠器的理解也錯了
--- 捕鼠器的組件可以有其他用途,例如做個小勾或夾子,而且其中一些組件可以組合成較簡單的捕鼠器,只是捕鼠功能弱一點而已。
哲人丙:我認為感光功能本身已經是不能化約地複雜了!即使最簡單的感光器官,暫時撇開辨別顏色、距離、速度等功能,純粹分辨有沒有光的器官,已經非常複雜;它至少要有能感光的細胞、傳遞訊息的神經線、還要有能處理這些訊息的腦袋,缺一不可。假若有生物非常幸運地演化出有感光的細胞,但沒有適當的神經線和腦袋,那些細胞對這生物來說也是得物無所用;若要眼睛的其他組件都同時演化出來,還要適當地連繫在一起,你說機會有多渺茫呢?智能設計論者用捕鼠器來類比,只是隨意找個具體例子,用來解釋他們的理念。任何生物的器官當然都遠比捕鼠器複雜,不同組件之間的關係也緊密得多,這點我想你不會反對吧?
哲人丁:你也許是誤解了感光功能的演化,才會有這些疑惑。你似乎認為感光功能是相當複雜的生物進一步的演化,例如在原初沒有能力處理光暗訊息的腦袋,新增出這個功能,或者在原初沒有眼睛的頭顱,演化出會感光的細胞,還要同時演化出傳遞訊息的神經線,把訊息傳到剛巧在腦袋演化出來的影像區域。假如感光功能只能這樣演化出來,的確機會渺茫,但事實上感光功能是在極其簡單的生物中演化出來的,毋須同時配合腦袋的演化。真正的演化歷程當然要由生物學家去研究,但原則上一些沒有腦袋或複雜神經系統的簡單生物,可以偶然地演化出能感光的細胞。光線的照射,會改變這些細胞
--- 甚至改變相連的細胞 --- 新陳代謝的速度,令這些生物更適應日夜的變化,因此有生存上的優勢,令感光功能保存了下來。感光功能後來才配合其他變化,逐步演化出不同種類的視覺功能。
哲人丙:看來你的想像力很豐富啊!
哲人丁:大自然本來就變化萬端,遠超人的想像力!你想像不到那麼複雜的生物如何能不經設計地演化出來,不表示大自然沒有這種能力啊!其實,我剛才說的不完全是想像,根據一些利用模型建構(modelling)來做的科學研究,由簡單原始的感光器官演化出像人眼那麼複雜的眼睛,只需約四十萬年的時間。
哲人丙:大自然的奧妙的確遠超人的想像,但我認為這正是設計的證據!無論如何,演化論還有一個大難題,就是不能解釋第一個細胞如何演化出來,不是嗎?
哲人丁:演化論的確不能回答這個問題,因為生物的起源根本不在演化論的解釋範圍;達爾文的書名是「物種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不是「生物起源」(the origin of life) 啊!此外,所謂「第一個細胞」這個概念本身就有問題。我們現在所認識的細胞全都是數以十億年演化的結果,應該比最原始的「細胞」複雜;最原始的「細胞」是怎樣的,現在已無法知道,可能是極其簡單、包含氨基酸(amino acid)的自我複製分子(self-replicating
molecule) 。這些自我複製分子如何出現,科學界目前至少有四五個不同的理論;雖然還未有定論,但這並不表示科學沒有能力回答這個問題。
哲人丙:雖然科學難以解釋的事情不一定要訴諸超自然原因,但我認為生命的出現的確極為奧妙,還是假設有智能設計合理得多。即使最簡單的原始「細胞」,也必須有複雜的分子結構,組成能自我複製的生命「字母」,演化成現今所有生物DNA 中A-G-T-C的各種組合。當我們研究不同生物的DNA,就好像走進大學的圖書館,閱讀一本又一本經典的文學或學術名著。把大量字母隨機組合,加上長年累月的反覆「天擇」,可以積累出一本如《物種起源》的著作嗎?不是完全沒有可能,但機會是微乎其微;若要解釋《物種起源》的存在,始終還是假定有一位充滿智慧的作者合理得多。科學家從事考古研究,若在荒野發現一系列有秩序、像古埃及文、但又從沒有人見過的「圖形」,即使完全看不懂,也會假定那是有作者的文字吧?
哲人丁:姑勿論你將DNA的組合和結構比作一本書是否恰當,你聽過生物學家李察道金斯(Richard Dawkins)提出的黃鼠狼程式(weasel program)嗎?
哲人丙:未聽過。
哲人丁:不要說一本書的內容,就算只是一句有七八個字、約三十個字母的有意義句子,已有數以億兆計的組合。假如你要一隻猴子在鍵盤上隨意按打,就算打得非常快速,窮盡整個宇宙歷史的時間,也未必會出現這個句子。
哲人丙:對啊,這正是我的意思!
哲人丁:且慢,我還未講到黃鼠狼程式呢!剛才講的是猴子在鍵盤上隨意按打,即是你說的「隨機組合」,但這個過程並沒有像天擇那樣的篩選原則,因此也就沒有像生物演化那樣的累積變化了。道金斯提出的黃鼠狼程式,正正是加入了這個元素,電腦隨機選出二十八個大寫字母,包括空格,排成一列,然後不斷複製這一列字母;但程式會令複製間中出錯,就好比基因突變(mutation),再加上一些簡單的篩選原則,好比天擇,便會累積變化。他在二三十年前測試這個程式,他的電腦只是用了約半小時便打出了Hamlet裏的“METHINKS IT IS LIKE A
WEASEL”!因此,要大自然「寫出」DNA的各種組合和結構,並沒有你想像中那麼不可思議。
哲人丙:這個程式似乎有些問題,但我要想一想...不如你先回答我剛才的問題,按你的想法,莫非考古學家發現那些看來像古埃及文的「圖形」,也不能推斷那是文字嗎?
哲人丁:的確說不定啊,要視乎很多因素,包括那些「圖形」在甚麼東西上出現、「圖形」的年份和地點等等。倘若它們有一千萬年的歷史,自然不可能來自人類,那就要考慮其他可能了。
哲人丙:有其他可能嗎?
哲人丁:很難說,可能是某些動物遺下的痕跡或純天然的現象。假如那些「圖形」刻在明顯是設計的產物之上,例如一塊平滑的金屬板,那麼,我們便有理由相信「圖形」也是設計的結果,但究竟是甚麼,仍然是一個謎團;假如有多一點資料,說不定我們會有理由相信那是外星人留下的哩!不過,這樣一來,我們的判斷便不只是基於「圖形」的組合和結構,這個例子也就不能和DNA類比了。
哲人丙:外星人?那真是很豐富的想像啊!
哲人丁:也不比相信有神、魔鬼、天使等更需要想像力吧!其實,就算是外星人,由於對他們一點認識也沒有,我們只能推斷「圖形」是有意刻上去的,而不能斷定那些是文字。智能設計論所假定的設計者就更加神祕莫測,我們沒有任何根據可以推斷這設計者會設計甚麼、不會設計甚麼、設計的目的為何等等;這根本就是一個內容空洞的特例假設!
哲人丙:對於信徒來說,萬物的設計者當然是神了...
哲人丁:這是他們一廂情願的想法,智能設計論本身並不能提供任何理由支持設計者是神,甚至不能肯定設計者只有一位而不是一大群,更遑論設計者是某一宗教相信的所謂唯一真神了。
哲人丙:這個... 噢,我想到黃鼠狼程式的問題出在哪裏了!那個程式好像可以「自然地」寫出有意思的句子,但其實不外是因為道金斯精心設計了一個會寫句子的程式而已,這不也是設計嗎?套用到DNA之上,你的回應正好顯示,即使DNA真的是逐漸演化而成,那也是因為有個充滿智慧的設計者,精心地編寫了自然規律的奧妙「程式」,令各種生物得以演化出來。
哲人丁:黃鼠狼程式當然是「精心設計」的結果,但請你不要忘記,這只是一個類比!道金斯設計這個程式的用意,是要說明眼睛或其他器官的演化不純粹是隨機組合的結果。眼睛的確很複雜,但只要我們明白演化是在天擇、基因突變、環境改變、和其他因素的限制下進行的,便可以用模型建構的方法,重塑眼睛演化的過程,有點像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雖然建構出來的模型未必完全符合眼晴演化的歷史, 但至少是可能的歷史。黃鼠狼程式和這個方法類似,道金斯面對的是“METHINKS IT IS LIKE A
WEASEL”這個句子,假設這個句子不是任何人有意寫出來的,有沒有其他程序可以產生這個句子?他設計的黃鼠狼程式解答了這個問題,答案是「有」。
哲人丙:既然這只一是個類比,我們便不應該以這種例子來解決大自然是否有設計的問題吧?
哲人丁:我也不是這個意思。大自然的確十分奧妙,科學家也未能完全瞭解,但有關物種間的關係、生物的歷史等,演化論的確提供了令人滿意的解釋,生物學界普遍接受,根本不用假定背後有任何設計者。
哲人丙:這些我當然知道,科學家一般都接受了「方法上的自然主義」(methodological
naturalism),從事科學研究時只會考慮自然因素,不會尋求超自然的解釋。
哲人丁:對啊,而這種自然主義令科學在過去數百年有驚人的進步,也實質上印證了這種立場是正確的。
哲人丙:我不否認這種立場在一般情況下是合理的,可是,若要瞭解大自然最根本的奧秘,這種原則反而限制了我們尋求終極答案的各種嘗試,因為大自然最基本的規律和起源都不可能有自然的解釋。
哲人丁:唔... 我聽到甚麼「最根本」、「終極」等這麼「有份量」的字詞,就開始頭暈腦脹了。這麼重要的課題,我們另找時間再認真討論,好嗎?
哲人丙:好!當然好!下次我們就討論宇宙最終極的起源和規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