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3
道
「道」,本來不是個難懂的字,它變得難懂,只是因為有人用它來說一些故弄玄虛的話。
假如有人說他在尋道,你不妨問他尋的是甚麼,他大概只能重複那個「道」字,說時或許加重語氣,以表示「道」是玄妙深奧、不可言詮的。
假如有人說他在修道,你不妨問他修的是甚麼,他也許能告訴你他具體在做些甚麼,例如打坐、練氣、或冥想,可是,假如你追問為何那些做法是修道之道,他大概只能重複那個「道」字,說時或許加重語氣,以表示「道」是玄妙深奧、不可言詮的。
「道」字的確有神妙的作用,例如有些人自稱「修道之人」或「貧道」,便會給人不是凡夫俗子的感覺;又例如「哲學」聽來已很高深,但有人說自創了「哲道」,聽起來竟令人覺得更有深度。
「道」字在「道可道,非常道」中可說是運用得最合道了,因為這兩句說話可以讓尋道、講道、悟道、修道者各自理解、各取所需;他肯定他的理解對,卻又不能證明你的理解錯,反之亦然,皆大歡喜。
有些修道的人生活並不快樂,是修道令他們不快樂,還是不快樂的生活令他們覺得要修道?也有可能兩者皆是,於是不快樂的人更不快樂。
假如你能夠不用「道」字而說清楚的,就不必用「道」字;假如你本來就說不清楚的,用了「道」字就會更加糊塗。
你一問「道是甚麼?」,便可能已墮入「道說」的虛妄。
20120521
欲加之罪
梁文道自從被一些愛港反共人士打成投共分子之後,似乎一寫及中港政治,便會給這些人解讀為媚共文章;例如最近的一篇〈其實不明白〉,就被指為「河蟹文」。
梁文道這篇文章說的「其實不明白」,不必特別用心讀,也可看出有兩方面:一方面是指那些替建制派叫陣的群眾根本不明白反拉布反的是甚麼;另一方面是指建制派這麼「低莊」、「肉酸」的動員手法,其實適得其反,卻竟然一用再用,令人難以明白;這兩方面的「不明白」是相關的 --- 被收買或利用的群眾越是無知,就越容易弄致「建制派的群眾動員都得遭人訕笑」,也就越令人不明白建制派為何仍要用這個方法,『難道他們不曉得其中埋藏弱點,早成媒體遊戲的慣性獵物?難道他們不曉得只要有幾個這樣的例子,建制派和「反智」、「無知」、「利益交換」這些字眼的關係便更形鞏固?』。
除非你先入為主,像那位無待堂主一樣,認定今天的梁文道「每寫到有關香港和中國政治的,都是妖文。每個字都妖氣沖天,每個段落都充滿了維穩氣」,否則,就算你認為他是在替那些「無知」的群眾開脫,你也不能否認他同時是在批評建制派的做法。批評建制派的文字是那麼清楚擺在那裏,竟能視而不見,只執著文章說的一方面而大加鞭撻,不是偏見者的盲目是甚麼?
無待堂主的文章無的放矢之處甚多,例如說梁文道『人民幣越升,他就越溫和、越會遊戲文字,散播著文人式的虛無主義。人民幣越升,他就越會取悅「庸眾」』,他怎知道梁文道是向錢看?是將心比己乎?接著說『既然梁文道把這些收錢反拉布的人說得那麼無知、對事理那麼「不明白」,那麼他就好應該利用他的文字地盤好好教育』,就更不知所謂!好好教育誰?那些收錢反拉布的人?他們會看梁文道的文章嗎?他說『在梁文道的筆下,這些人的所謂「無知」被放大了』,但他自己寫「這些師奶盲毛,雖然不殺正義,正義卻為他們而死」,豈非更加誇張?
不過,最能突顯無待堂主絮絮叨叨而頭腦簡單的,是這個類比:「好比一個妻子無知,誤將老鼠藥當成代糖毒死丈夫。雖然無心,在法庭也會被判作誤殺。」哪有這麼簡單啊!以下的不同情況不會有相同的判決:妻子根本不知道家裏有老鼠藥,而老鼠藥的包裝和代糖的十分相似;她知道家裏有老鼠藥,也知道老鼠藥的包裝和代糖的十分相似,卻沒有小心將兩者分開擺放;她有將兩者分開擺放,但家裏的傭人不小心將一包老鼠藥誤放在代糖中間;她知道家裏有老鼠藥,而老鼠藥的包裝和代糖的並不相似,要極度不小心才會將老鼠藥當成代糖。除非無代糖誤用了老鼠藥就等於下毒,否則我們是要看具體情況來判斷的。
20120520
少年十五
今天是兒子十五歲生日,下午會和他一起去看電影 The Avengers,然後到餐館吃晚飯,生日禮物則是一部新的 smart
phone。這些都沒有甚麼特別,然而,他這一年的變化實在太大,令我覺得慶祝這個生日是特別有意義的。
兒子在初中那兩年有好些不愉快的經歷,讀書亦有點疏懶,學業成績只屬中上。我擔心他升上高中後情況會變得更壞,誰知高中和初中的環境竟然大異,兒子一進高中便如魚得水,不但自動自覺努力讀書,還主動參加不少課外活動,認識了很多新朋友。每次接他放學,我都感到他那天在學校裏過得挺充實愉快的。
兒子社交圈子之擴大,從他的 Facebook 可見一斑。不到一年前他只有幾十個 Facebook
friends,現在已有二百多個,仍不算多,但已是很大的變化了。他的學業成績變化同樣大,現在是全級四百七十多人中排第一;不過,重要的還是他在讀書態度上的變化:他現在很緊張自己的成績,完全不須父母督促,甚至有幾次我們還要勸他不要溫習得太晚,以免睡眠不足,影響健康。更重要的是,他不只是為求拿 A 而努力讀書;他有理想,努力讀書是為了實現理想。
兒子可說是十五而有志於學,能否三十而立,當然要看很多因素,沒有人能保證甚麼。今天寫的這篇短文,只是記錄我作為父親的愉悅。
20120518
Geach 論定義
有讀者曾要求我寫一篇短文談定義,這不是一個容易講得深入淺出的題目,所以我一直沒有寫,最近隨手翻閱 P.
T. Geach 的小書 Reason and Argument,其中一章是討論定義的,一讀之下,大叫深得我心。我不相信自己會比 Geach 寫得更好,以下就將他的幾個重要論點列出來(都在這一章的前半),省卻自己另寫文章的氣力;我不會直接翻譯,只是寫出大意,而且會用不同的例子:
- 論辯時,雙方對某一關鍵字詞的理解雖然未必完全相同,但往往有足夠的重疊,不會輕易有誤解;假如那字詞難有清楚嚴謹的定義(例如「道德」、「藝術」、「善良」、「天才」),要求先下定義反而會障礙討論,甚至令討論終止。
- 即使有誤解,也不必藉著對關鍵字詞下定義來澄清(例如你誤會我認為天才的智商一定異常高,我只要否認便是了,不必定義「天才」)。
- 就算是常用的簡單字詞(例如「紅色」、「晚餐」、「書桌」、「遊戲」),也未必容易下清楚嚴謹的定義;不懂得下定義,並不表示不清楚這些字詞的意思。
- 字詞難有清楚嚴謹的定義,是因為難以完全排除模稜兩可的例子;有時你認為自己的定義夠清楚嚴謹了,可能只是有些模稜兩可的例子你沒有想到而已。
- 一個字詞沒有清楚嚴謹的定義,並不表示它沒有清楚明確的例子。
- 你當然可以對某關鍵字詞先下定義,然後在論辯中堅守這個定義,不越雷池半步。問題是,在討論過程中,對方可能會提出一些例子,令你發覺這個定義不完全符合你的觀點;假如你要堅守定義,便不得不改變觀點了。
- 假如有人要求你對某字詞下定義,你不妨先要求他對「定義」下定義,他便可能意識到下定義不是那麼簡單的一回事。
簡言之,不少人低估了下定義的困難,卻又高估了下定義在論辯中的作用。
20120516
晚春?
美國離婚率高,我認識的美國朋友中離過婚的確實不少,然而,結婚二十多年才離婚的,我只見過兩個例子。結婚多年,如果是婚姻美滿,當然不會離婚;如果是情淡如水,卻仍可以得過且過,便會有「捱埋佢啦」的心態,亦不會輕易生離婚之念。結婚多年而離婚的,一是由於特別事故(例如其中一方有外遇),令婚姻產生巨大裂痕;一是關係逐漸變壞,終於忍無可忍,無法繼續下去。
上面提到的兩個例子,都是我的同事,而且頗相熟。兩位男士離婚時已五十多歲了,離婚後卻都很快便開始找女朋友,其中一個還兩三年內換了幾次畫,是遲來的春天,卻是易凋的花朵。我相信兩人都沒有再婚的打算,他們追求的是怎樣的一種男女關係,我不大清楚;那樣的年紀,還追求愛情嗎?
有一次跟老婆談起這兩位同事,她順勢給了我一個「難題」:「假如我突然死了,你會再娶嗎?」我說:「不會。有老婆很麻煩的。」這答案前半是真話,後半是調侃(不過也有兩分真,老婆哪有完全不麻煩的?)。
20120515
明人之迷
今天翻閱呂坤的《呻吟語》時,看到以下幾句說話,頓然感到那是對自己十分恰切的提醒:
迷人之迷,其覺也易;明人之迷,其覺也難。
迷人之迷,如墮薄霧之中,起初或許意識不到自己看不清周遭的事物,但不難逐漸發覺視野有點模糊,於是提高警覺,以免迷路。明人之迷,則如摸象的瞎子突然開眼,卻仍然只是集中注意力於面前的大象的一小部份;由於現在不只是靠雙手的觸覺,還有雙眼看得一清二楚,因此對自己那片面的判斷更加有信心,不會質疑了。
做學問的人,尤其是讀哲學的,很容易墮入明人之迷,即使自己的理解仍然難免片面,卻以為對研究的問題已經審察和分析得透徹明白,甚至認為至矣盡矣、蔑以加矣,不同意者只是糊塗或愚笨而已。
既然其覺也難,要擺脫明人之迷,便非要加倍反省警惕不可!願與所有哲學愛好者共勉。
20120514
學院派對
學期最後的一兩個星期除了忙於改文和應付學生的「求救」,通常也忙於出席大大小小的派對 --- 退休派對、送別派對、升職派對、慶祝新書出版派對、和沒有名目但求一聚集體吃喝玩樂的派對。上星期在我家裏就搞了兩個派對,其他朋友搞而我有出席的則有四、五個,老婆說我是交際花(她不太喜歡這種聚會,除非是很熟的朋友搞的,否則一概不去),其實跟很多同事比較,我出席的派對絕不算多,屬於正常的數量。
我以前也不喜歡出席這些派對,因為怕跟不相熟甚至陌生的人寒暄,然而,久而久之,我便逐漸習慣了,small
talk 的技巧亦進步不少,有時即使遇上不是特別有趣的人物,我也能令交談不致太乏味;遇上投契的,加上酒意,我便很容易談笑風生,樂在其中矣!
這種學院派對,也是增廣見聞的好機會,因為可以見到很多其他學系的同事,聽他們談談正在研究的題目、或學科裏最新的理論、或新近看的好書、或旅遊過的地方、或經歷過的奇聞怪事,一夜間便可以吸收很多新資料。
美國的大學教授們平時娛樂不多,學期尾派對密集,「玩到盡」,相信不難理解吧。
20120512
崇人絮語
三十歲前對自己佩服的人奉若神明,也許只是少年夢幻世界的延續;三十而立,到了三、四十歲仍然擺脫不了個人崇拜,就是心靈力量不夠強的表現了。
個人崇拜的盲目,可遠比崇拜不存在的神的盲目更盲目。
崇拜神,是為了得到心靈慰藉;崇拜人,也是為了得到心靈慰藉。
崇拜神,可能會自覺渺小;崇拜人,卻可能令自我膨脹。
寧可因為不崇拜一個人而錯失了向他學習的機會,總好過因為崇拜他而放棄獨立思考。
受人崇拜的人可能會說自己不需要別人崇拜,但這不表示他不享受崇拜。
受人崇拜,像吸毒一樣,是會上癮的,但跟吸毒者不同,被崇拜者通常都不會意識到自己已上了個人崇拜的毒癮。
當你被崇拜你的人包圍著時,你便連照一照鏡子的機會也沒有了。
極權統治者為何都喜歡搞個人崇拜?因為個人崇拜可以扼殺獨立思考。
假如你崇拜一個教你獨立思考的人,以致你喪失了獨立思考的能力,這豈不是對獨立思考的一大諷刺?
20120510
更嚴格的標準?
間中會收到哲學期刊評審論文的邀請,雖然評審論文很花時間,而且沒有報酬,我大都不會拒絕邀請,因為我認為那是應份做的(除了一次,雖然是 Mind 的邀請,也要拒絕,因為那篇論文長達九十頁,我真的沒有時間細讀)。昨天又收到邀請,這次是 Philosophical Studies 的,在邀請的電郵裏有一個特別顯眼的句子,因為全用大寫:
BECAUSE
WE CURRENTLY HAVE A LARGE BACKLOG OF ACCEPTED PAPERS, I AM ASKING REFEREES TO
USE ESPECIALLY STRICT STANDARDS.
我在其他的邀請裏從未見過這樣的要求。這是我第一次收到 Philosophical Studies 的邀請,無從比較,但我相信這要求是新加的。Philosophical Studies 的評審不會比 Mind 更嚴格,可是,Mind 以往的評審論文邀請裏並沒有 “please
use especially strict standards” 的要求(說不定最近已加了);現在的情況應該是各大期刊收到的投稿越來越多,被接納的論文也相應多了,於是有嚴重的 backlog 問題,Philosophical Studies 是帶頭「明示」評審者盡量不接納評審的論文,相信有些期刊會效尤。
假如期刊論文是學術遊戲,那便是一個越來越難玩的遊戲了。
(我的一位同事的反應是 “I
think we need a few more philosophy journals”,但另一位說的可能更對:
“Maybe
there are just too many goddamn philosophers!”)
20120509
答妻問
妻:你為甚麼經常在自己的網誌上撩是鬥非?
夫:不是撩是鬥非,是不平則鳴、不吐不快。
妻:得罪那麼多人,何苦呢?
夫:你和我這麼多年了,見我得罪人還少嗎?(下刪三千字陳年勇武事蹟)我不怕得罪人,只怕罵錯人。
妻:你不擔心有人會報復嗎?
夫:怎樣報復?買兇飛過來美國揍我一頓乎?(演了幾下擒拿手法,表示我有自衛能力)
妻:買兇揍你應該不會,但你不怕他們耐心等待你出錯,例如犯了邏輯錯誤或混淆了資料,然後撲出來恥笑你一番?
夫:我不是邏輯全能者,也非博古通今,當然有可能犯錯;錯了便認,認了便改,沒甚麼大不了。最要不得的是有錯不認,死撐下去,為的是自命無敵。
妻:有人誤會你撩是鬥非是為了出名,你看得開嗎?
夫:別人怎麼想,不由我管,總之我清楚自己寫文章的目的就是了。長期看這網誌的讀者應該不會誤會我是追名逐利之輩。
妻:你的粉絲?
夫:粉絲?哎呀,怕怕!我寧要文少,不要粉絲。
20120507
思考方法的地位
最近才知道,原來 Mark Balaguer 不但有教 critical
thinking,而且用的教材全是自己寫的;他最初教這一科的時候,在市面上的教科書中找不到一本滿意和適用的,於是便一邊教一邊寫教材,寫成的一套根本就是一本講基本邏輯和思考方法的書。這本「書」我沒看過,但相信以 Mark 的能力,一定會寫得相當不錯。
我問 Mark 為甚麼不把書出版了,說不定會暢銷(以教科書的標準而言),年年有一筆額外收入; 他已出了兩本書,找出版商應該不會難倒他的。Mark 說他也想過將這套教材出版,但認為出版一本 critical
thinking 的書會弄壞他的學術聲譽,所以遲遲沒有這樣做。最後他說現在考慮的做法是書照出,不過用筆名,也不列出自己所屬的大學,那麼便既可賺錢,又可保持學術聲譽。
出版 critical
thinking 的書是否真的會影響學術聲譽,我不肯定,然而,Mark 的看法反映了兩個事實(至少在英美是如此):一、絕大部份 critical
thinking 的書都不是有名氣或學術地位的哲學家寫的;二、哲學家一般不會認為 critical
thinking 是哲學,而只視之為大學裏各學科的學習者都應有的思考訓練。
其實,大名鼎鼎的 Peter
Geach 也寫過一本 critical
thinking 的書,但那是他成名之後、學術地位穩如泰山時寫的,當然對他的聲譽沒有影響。然而,假如你沒有任何有份量的學術著作,卻先去寫一本 critical
thinking 的教科書,那麼你的確是很有機會給其他哲學家看扁的。
20120506
不強難立
某讀者可能喜歡看論戰,特地留了個連結,原來是李天命的高足、香港浸會大學宗哲系副教授陳強立寫的一篇批評我的文章。這篇文章前半都是拍李天命馬屁和甚麼「思方劍氣」、「天人琴」、「彈劍江湖」、「達埋劍之境」等廢話,可以不理。且看是主要論點的這一段:
『由「x 是個全能者」和「x 不能造出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並不能推論出「x 造不出的是一塊全能者舉不起的石頭」。我們可通過「子矛子盾法」把有關謬誤揭示出來:倘若採取類似(I)的推理方式,我們也可以作出如下的推論:「如果 x 是個肥人,那麼 x 造不出的便是一塊肥人舉不起的石頭。」、「如果 x 是個笨人,那麼 x 造不出的便是一塊笨人舉不起的石頭。」……。明顯地,某個肥人造不出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並不表示他不能造出一塊別的肥人舉不起的石頭。同樣地,某個笨人造不出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並不表示他不能造出一塊別的笨人舉不起的石頭。』
這是將兩個表面上相似的推論,不加思索和分析,便當成是邏輯上等同的。這好比說以下的論證無效:
(A)
x 是隻藍色的鳥。
鳥是動物。
----------------------------------
x 是隻藍色的動物。
是因為以下這另一論證明顯無效:
(B)
x 是個好父親。
父親是人。
-----------------------------------
x 是個好人。
問題是 (A) 是個有效的論證,(A) 和 (B) 只是表面相似,「藍色的鳥」和「好父親」有邏輯上的分別,因為「x 是隻藍色的鳥」可以分析為「x 是隻鳥和 x 是藍色的」,而「x 是個好父親」卻不可以分析為「x 是個父親和 x 是好的」(這裏不方便詳論這個例子,有興趣者可參看 P.
T. Geach, “Good and Evil”, Analysis
17, pp.64-73)。
同理,「全能者」跟「胖人」和「笨人」至少有以下的分別,而這個分別會造成推論上的差別:「胖人」和「笨人」有程度之分、有能力之別,「全能者」則無;假如有兩個全能者,他們的能力便是一樣的,因此,從一個全能者做到(或做不到)的事,我們可以推出那是所有全能者都做到(或做不到)的。
陳強立在文章最後一段舉的那個例子(「x 想找一個自己喜歡的人做女朋友」),顯示他連 intensional contexts 和 extensional
contexts 都分不清,已經有人指出,為省篇幅,我不再落井下石了。
連李天命的高足也不過是這個水平,餘子不足論矣!
20120504
小小人
我到健身室運動時經常碰到兒子的同學 AJ,因為他每星期有兩三天在那裏上拳擊班。AJ 從初中起便跟兒子是同學,認得我,在健身室見到我時都會主動走過來問好,臉帶親切的笑容,措詞和語氣都十分有禮,令人樂意和他交談,有時我會不知不覺跟他多談了幾句。
有一天,兒子忽然對我說:「爸,你下一次在健身室碰到 AJ,可不可以盡量不和他說話?」我問他為何有這個奇怪的要求,他說:「因為你每次和他交談後,他總會從你的說話裏找到些東西來取笑我,而且是在其他同學面前這麼做。」我更覺奇怪了,便追問:「他怎樣用我的說話取笑你?可否給我一個例子?還有,他為甚麼要這樣做?」兒子說:「例如昨天,他便對其他同學說你認為我很孱弱(very
weak),然後不斷在其他同學面前說我孱弱,其實我比他強壯多了,跑步游泳他都遠不及我。」我聽後的反應很大:「甚麼!他竟這樣扭曲我的說話?我只是跟他說你應該和我一起到健身室,多做點運動,令身體強壯些。」
於是我再問兒子:「他為甚麼要故意取笑你?」兒子答道:「我認識 AJ 幾年了,據我觀察,他不是個好人(He’s
not a good person)。他不但凡事都只看自己的利益,有時還很惡意(malicious),從傷害別人的自尊而得到滿足感。可是,老師們都不知道他是這樣的,因為他很懂得逢迎老師,扮單純,扮聽話。有好些同學,包括我,都不喜歡他,但又不想跟他反面,怕他會暗地裏報復。」
AJ 這小子,我也給他的外表騙了!我對兒子說:「你知道嗎?AJ 這種人,中文叫做小人,他這年紀,就叫小小人吧?小小人長大了,繼續壞下去,便可能從小小人變成大壞蛋。這種人,你還是和他保持距離好了。」兒子答道:「還用你說?我一早就和他保持距離,而且他的說話我都不大相信。」
唉,小孩子的世界,竟已和大人的差不多複雜了!
20120503
決絕
幾年前跟一個本來頗熟絡的朋友鬧翻了,一直沒有見面,也沒有碰見過他;當年的衝突很難說誰是誰非,也不是純粹誤會,總之就是那一次衝突之後大家便沒有交往了。其實我心裏一直覺得不必弄到那地步,想過主動再聯絡他,然而,總是下不了決心,日子久了,便漸漸打消了這個念頭,由得這個人在我的世界裏消失。
大約半年前終於和他再見面,是在另一個朋友的婚宴裏,我遠遠的看見他坐在另一圍,便走過去跟他打招呼,並寒暄了兩句,他的反應亦很大方,面帶笑容,有問有答。
幾個星期前在一個派對又見到他,和上次一樣,也是我主動攀談,他有禮回應。那一晚回到家裏,我在 Facebook 發了一個 friend
request 給他,還傳給他一個 message,說當年的衝突往事已矣,再度交往亦無不可,雖然不會跟從前完全一樣,但至少仍是朋友。最後我補了兩句,說他不必回我的 message,從他接不接受我的 friend
request,我便會知道他的意思。
已過了一個多月,他還沒有接受我的 friend
request,意思很明顯了:再見也不是朋友。他這麼決絕也不是壞事,弄清楚總好過胡亂猜度,以後再見到他,主動寒暄已是虛偽,跟他點個頭便算了。
20120501
拒絕思考
每次教 Logic
and Critical Thinking,都會有些很不合作的學生;不合作,是指他們完全不肯思考。只要教的是稍為抽象和複雜的概念,這些學生根本不會嘗試動腦筋,點著他們回答問題時,必然是雙目發呆,搖搖頭表示不懂。上星期解釋 De Morgan’s Laws 時,就有這個情況,我用 truth
tables,用實例,反複解釋,有幾個學生總是跟不上,每次都不懂回答我的問題。最後,我直接問其中一個學生究竟哪一點弄不清楚,他只是說:「不知道呀,這真的很難明白啊!」(“I
don’t know. It’s so hard to understand!”)其實一點不難,很多學生不消一會便明白了,因為他們跟著我的講解和例子逐步思考,我在堂上給的練習題他們亦用心去做 --- 這就是跟我合作了。
那些不願思考的學生相信大多不會承認自己懶得思考,然而,昨天有個學生到我的辦公室「求救」時(學期尾是這些擔心自己會不及格的學生湧現的時候),竟直認最怕思考,還說自己是一個很輕信的人(a
gullible person),說時的語氣似乎是不認為那有甚麼不妥!最妙的是,她問了我一個問題:「你真的時時刻刻思考、凡事也分析一番嗎?」(“Do
you really think all the time and analyze everything?”)好像愛思考、好分析是很不自然的事。我只好回答:「不是時時刻刻,也非凡事,但也差不多了。」(“Well,
not all the time, not everything, but close.”)她睜大雙眼,一副難以置信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