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8

Gaita 論教育


Raimond Gaita 在 "Goodness & Truth" (A Common Humanity, Routledge 1998, pp.215-235) 這篇內容豐富且有深度的文章裏,有一段談到教育,也許不是道人之所未道,但寫得很動人,很有意思,值得譯為中文,讓更多人有機會讀到:

不少教育理論都由「學生須要認識甚麼?」這個問題開始,然後專注於想出最有效的方法,以將這些知識引進學生的腦袋。雖然這個想法很自然,但忽略了老師對他或她教授的學科的熱愛,也忽略了老師在體現這熱愛時,能教導學生從他們 --- 老師與學生 --- 一起做的事情中學習到甚麼有價值的東西。透過老師的榜樣,學生可以逐漸理解到心靈的生命 (the life of the mind) 固有之價值,這個理解去到最深處時,會認為全身投入心靈的生命是值得的,有些人甚至 --- 正如蘇格拉底之死提醒我們 --- 認為即使因此而捨身也是值得的。這個理解,學生不能從一部機器那裏學習到,也不能從一個像是機器的老師那裏學習到;這不是因為一部機器不會熱誠地教學,而是因為對於一部機器,談到它教授的學科在它生命的位置,或談到它藉著令人信任地實踐它的志業而顯示心靈的生命之價值,都是完全沒有意義的。

心靈的生命最深刻之價值,是不能傳授的;這些價值只能顯現出來,當然,也只可以向那些視而能見的學生顯現。(pp.230-231)

當全球教育的大趨勢 --- 由中小學教育到大學教育 --- 都是「實用!實用!實用!」和「STEM!STEM!STEM!」時,Gaita 這番說話實在是大大的不合時宜,也容易給人過於唱高調的感覺。然而,無論是科學還是人文學科,如果不是以培養心靈的生命為目、或至少有培養心靈的生命的成份,那麼,老師便只是知識輸送器,學生便只是知識接收器。有朝一日,這樣的老師可以被機器取代 (其實這已開始發生了),甚至連這樣的學生也可以被機器取代 ;到那時候,大概會有多一些人明白到培養心靈的生命對人類是重要的,但也許已經太遲了。

20160923

哲學新園地


《01哲學》邀請我寫哲學文章,大約每月一篇,每篇一千至二千五百字 ,題材不限,只要是哲學便成。第一篇文章〈試論分析哲學的正路與歧途 --- 以蓋提爾的論文為例〉昨天登出了,反應算是不錯;尤其令我開心的,是一位在美國快完成哲學博士論文的網友說我這篇文章改變了他對蓋提爾論文 (以下簡稱「蓋文」) 的看法,幫助他欣賞到蓋文如何重要。

另一方面,也許有些讀者認為我的文章平平無奇,不過是一篇寫得比較清楚簡潔、介紹蓋文的導論式文章。這個反應也很自然,因為我在解釋蓋文的論點時,雖然花了不少心思 (例如選用哪個例子、加插些甚麼解釋、該如何簡化等),但主要是針對那些對分析哲學有偏見的讀者,而那些早已讀過蓋文的讀者,見到熟悉的內容,便會傾向快讀,就算留意到一些我花的心思,亦可能會覺得是不重要的枝節。

其實,我用的標題已清楚表明文章的主要目的是討論「好的」分析哲學和「壞的」分析哲學的分別,用蓋文做例子,是因為我認為它最能說明那正路 (「好的」分析哲學) 和歧途 (「壞的」分析哲) 之別看來只是一線之差,因此容易令人誤會分析哲學都是繁瑣枯燥的分析。由於字數所限,加上我的對象讀者是那些對分析哲學有誤解的人,文章的主要篇幅都是講「正路」,到最後一段才略談「歧途」;這會令一些讀者覺得是草草收場,但我也只能做這樣的取捨。無論如何,我用了「試論分析哲學的正路與歧途」這個標題,討論得卻不夠深入,如果有些讀者認為交不足貨,完全可以理解;雖然標題裏用了「試論」二字,恐怕亦難辭其咎。

我十分珍惜這個哲學的新園地,感謝《01哲學》編輯邀稿,可以讓我放心寫純粹是哲學的文章,不必像網誌那樣要考慮不同類型讀者的興趣。第一篇文章只是一個嘗試,我還在探索應該怎樣在二千五百字之限寫出有堅實內容的中文哲學文章。不必人人都愛哲學,不必人人都視哲學為重要,但既然現在有一群有志之士努力推廣哲學,那麼,不管是 (自認為) 屬於分析哲學還是歐陸哲學「陣營」,只要是喜愛哲學的,都應該支持。

20160919

略論 Rush Rhees


Rush Rhees 的大名,對英美哲學稍有認識的人應該都聽過,但讀過他著作的人相信不多。Rhees 是維根斯坦的學生兼好友,維根斯坦生前委託 Rhees 和另外兩位學生 (Georg Henrik von Wright 及 Elizabeth Anscombe) 處理他遺下的大量打字稿;維根斯坦死後出版的書,有不少是 Rhees 編輯或有份編輯的,包括最重要的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因此,讀過維根斯坦著作的人,都認識 Rhees 的名字。

雖然 Rhees 當了數十年哲學教授,但著述不多,生前出版的就只有 Discussions of Wittgenstein Without Answers 兩本書,前者是發表過的論文結集,後者主要是他的演講稿、筆記、和書信;他死後出版的幾本書,都是他的筆記或隨筆結集,沒有期刊論文或書本著述的嚴謹,卻又因為獨特的寫作風格而不容易理解,除了維根斯坦研究者或特別被 Rhees 風格吸引的哲學人 (例如我),問津於 Rhees 著作的人不會多。

Rhees 討論維根斯坦哲學的論文中,我特別喜歡 "Wittgenstein's Builders" 和 "Can there be a Private Language?" 這兩篇 (都收入了Discussions of Wittgenstein) ,不是因為我同意 Rhees 的看法,而是因為他的討論很能刺激我思考和重新審視自己對維根斯坦哲學的了解;這種刺激,部份是源於 Rhees 的寫作風格 --- 他的文筆優美,卻非清晰澄明,不時言有未盡,逼使我讀得極慢,一邊用心思考內容,一邊細細玩味文采,可說是痛苦得來又有享受。

寫到這裏,不得不提到一點:除非你已讀過維根斯坦的著作,對他的哲學有一定的認識,否則 Rhees 討論維根斯坦哲學的論文絕不適合你閱讀,因為他討論的深入程度加上他的寫作風格,一定會令你如墮五里霧中。

說到 Rhees 的文筆,我不由得記起當年和另外兩位研究生在柏克萊陪 Hilary Putnam 和 Bernard Williams 吃午餐一事,兩位哲學家當時說過甚麼我已無法記起,除了 Putnam 說的一句,因為印象太深刻了;席間不知為何談到了 Rush Rhees,Putnam 說:"He writes like an angel!" Williams 微笑點頭,相信是認同 Putnam 的看法。

我認為Without Answers Discussions of Wittgenstein 更能見出 Rhees 文筆之優美,而且較易懂,討論的問題多樣化,也較容易引起一般讀者的興趣,例如宗教、科學、藝術、教育、道德、和政治。當然,所謂「較易懂」只是相對而言,Without Answers 也要哲學程度頗高和很用心讀才會看得懂。記得當年我的哲學啟蒙老師曾立存先生竟然用 Without Answers 做指定讀物,我相信全班同學沒有人看得懂 (包括我),他在堂上講得眉飛色舞,各同學則面面相覷。

有趣的是,Without Answers 出版後不久,維根斯坦的另一學生 Peter Geach (Anscombe 的丈夫) 寫了篇書評 (Journal of Philosophy  68: 530-32),主要是負評, 說 Rhees 沒有提出甚麼論證,全書大部份是些零碎的筆記,難令人滿意;Geach 還語帶諷刺,暗示 Rhees 扮有深度。不知 Geach 和 Rhees 交情如何,雖然兩人同是維根斯坦的學生,但哲學風格迥異,即使沒有私怨,Geach 不喜歡 Without Answers,也是很容易理解的事。


20160914

難懂的分析哲學


這學期我系的讀書組由新來的同事 K 決定讀哪本書,她的專長是心靈哲學和知識論,最近的研究須要多思考 "reasons for belief" 和 "reasons for action" 這兩個概念,於是建議一起讀 T. M. Scanlon 的新書 Being Realistic about Reason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4)

這是本小書,正文約一百二十頁。今天晚上將會是讀書組這個學期的第一次聚會,討論第一章,只有十五頁而已;可是,這十五頁真不容易懂,我昨天用了三小時多才看完。今早在系裏碰到同事 Z,談起這一章,他也說難懂;我們都同意這十五頁不是超級難懂,但要讀得很慢,反覆揣摸作者的意思,才可以整理出一個貫通的理解。Z 說他讀後有點憤怒 ("I felt a bit angry"),因為他認為 Scanlon 不必寫得這樣難懂 --- 同樣的論點和論證,可以寫得直接、清楚、詳盡得多;他現在這個寫法,是無端增添讀者的「痛苦」。

有些對哲學有興趣的人看了一些導論或入門程度的分析哲學著作,也許會以為分析哲學既然講求清晰的分析和嚴謹的論證,應該不會很難懂;事實上,難懂的分析哲學著作多的是。難懂的原因不一而足,像 Scanlon 這一章 (也許整本書也是這樣!) ,應該是因為作者寫作時沉湎於自己的思考世界,沒有花心思從讀者的角度考慮,寫作的目的只是將想到的寫出來,看不懂是讀者的事。

Scanlon 的文筆不特別優美,假如他重新寫過上述那一章,以遷就讀者,應該要增加不少字數,但大概不會因而令文字「變醜」。然而,有些哲學家的文字典雅含蓄,很有個人風格,但也由於不時言有未盡而令讀者覺得難懂,我想到的例子有 Bernard Williams、Rush Rhees、Cora Diamond、Raimond Gaita (這幾位也許不是典型的分析哲學家,但他們都是分析哲學傳統裏出來的);假如將這些哲學家的著作「平白化」,便會失去他們獨特的風格,讀時會趣味大減,對於像我這樣愛欣賞文字之美的讀者,這是一個大損失;因此,上述四位哲學家之難懂,我是甘願接受的。

另有些哲學家之難懂,不能只用寫作風格來解釋,例如 John McDowell,名氣很大,但我每次讀他的著作,都懷疑他是故作高深,運用一些深奧而含混的概念,論點和論證都有點糾纏不清,卻又好像很值得深入思考探索。如果讀者的背景知識足夠,讀 McDowell 時也許會稍為輕鬆一點 (但絕不會覺得易懂) ,否則可能完全摸不著頭腦,連文章的第一段也看不懂。以下是 McDowell 著名論文 "Criteria, Defeasibility, and Knowledge" 的開首,讀者可以試試是否看得懂:



分析哲學注重邏輯,有些著作難懂,是因為運用了數理邏輯,沒有這方面訓練的讀者當然是看不懂了。不過,有時看得懂邏輯符號也不保證會明白符號表達的論證,最佳例子莫如 Gareth Evans 於 1978年在期刊 Analysis 發表的、只有一頁長的論文 "Can There Be Vague Objects?";這篇論文很有名,但認為自己讀得懂的人不多 (我第一個舉手承認看過多次仍然只是似懂非懂) ;以下是全文:



哲學一般來說都不容易懂 (我指的是第一手著作而非導論式的著作),而難懂亦未必是壞事,因為可以逼使讀者深入思考;可是,太難懂的哲學著作難免有時會令讀者氣餒,甚至感到 a bit angry,尤其是不必要的難懂。

20160910

我近日的讀書體驗


我的朋友中,愛看書的不多。有些說工作忙、生活壓力大,哪有時間和閒情看書;但我說的是「愛看書」,不只是「看書」--- 愛看書而不看的人,是真的因為沒時間或有其他障礙,但一有看書的機會,便不會放過,而不愛看書的人,就算有很多時間,也不會看書,只會將時間用在喜歡做的事情上。對於愛看書的人,看書就是一種享受,不需要有閒情才會去做;看書不是負擔,反而有減壓的作用。

不愛看書,並不是罪過,但總是可惜,因為錯過了那無窮無盡的改善自我的機會。我說的「改善自我」,不只是指增加知識量,還包括擴闊視野、加深自我認識、增進對已知事物的了解、改正偏見和過份簡單的看法、更加明白世界之複雜多變及各種觀點的局限 (包括自己的)。

有些家長十分熱切培養子女的閱讀興趣,希望他們能多讀課外書,為的不過是令他們在知識量上勝過同齡的人,即使不能「贏在起跑線」,也務必後來居上,以求在人生競賽中勝出。這些家長自己往往是不愛看書的,除了不能以身作則,也由於沒有體驗而不明白看書如何令人得益,純粹以功利的考量來推動子女看書,結果失敗的居多。

另外有些人,也是由於沒有體驗過看書的種種好處,竟以少看書或不看書為榮!這些人不一定是文盲或教育程度低,但因為在某些方面有成就,加上自視甚高,便覺得既然不愛看書也如此成功,那更顯出他們了得。以不看書為榮,不過是自我膨脹的表現吧了;其實這些人更應該多看書,從而知道自己的限制和不足,否則那膨脹的自我很難會調節到應有的大小,終身活在自我的誤解中。

近日我對「看書能改善自我」有更深刻的體驗。我剛讀完 Raimond Gaita 寫他父親的傳記 Romulus, My Father,這是一本深刻感人之作 ,後來還拍成電影;Gaita 寫到他父親的朋友 Hora 時,有這樣的形容:"He read, as few people do, with an openness to the possibility of being radically altered." (p.73) 這句話看似簡單,我卻感到有點震撼,因為它不但表達了書的潛在力量,還逼使我反省自己看書時有沒有 Hora 的 openness --- 開放的心胸,開放給一個可能,就是被看的書所改變的可能,而且是徹底的改變。

深深反省過後,我的答案是:我到最近才有這種 openness,應該是讀了大量尼采的著作後才有的 (但我不肯定兩者只是先後發生還是有因果關係) ;以往不是完全沒有 openness,但相當有限,更強的傾向是鞏固和擴展自己已有的看法和信念。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改變,令我更容易透過看書來改善自我。

有了這種 openness 後,我開始能欣賞柏拉圖的對話錄,因為對話錄裏的立場和論證多變多樣,不斷衝擊我已有的觀點和信念。順便一提,我正在讀 Rachel Moran 的 Paid For: My Journey Through Prostitution,作者除了敘述自己當娼的經歷,還深入論述賣淫的心理糾結、人性弱點、社會影響、及人與人之間的扭曲關係。我太太讀過此書後,向我大力推薦,說作者的論點很有說服力,她的不少看法給這本書改變了;我對有關問題有強烈的看法,不過,我還是有信心說:I am open to the possibility of being radically altered by this book。

20160907

相敬相愛五十年


上週末出席了朋友的結婚五十週年慶祝,夫婦兩人都是我們的好朋友。男的一頭銀髮,七十多歲仍很壯健活躍,女的氣質雍容親切,年青時是清麗可人的美人 (就是我寫文章談過的徐志摩孫女) ;慶祝活動很簡單,只是邀請幾十位朋友聚餐,他們的兒子及孫兒孫女出來獻奏音樂和講些兩位老人家的趣事,然後播放一些他們五十年來的照片。

整個活動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這家人三代同堂之間的親愛,那是十分自然的流露,不會是裝作出來的。兩位老人家都是正直真誠、平易和善的人,可以看到出席的朋友都很尊重他們;我們的兒子阿樂沒有出席,但他也是很尊敬這兩位長者的,去年他要在柏克萊加大和威廉姆斯學院之間選擇時,便特別徵詢他們的意見。我會用「純淨」兩字來形容他們,這樣氣質的人,並不多見。

五十年,半個世紀,是多麼漫長的日子,共同生活這麼久已經不易,一直相敬相愛,那就更加難了。婚姻關係要長久保持良好,愛是不夠的,還要有敬;這個敬,不是傳統禮教中「相敬如賓」的禮貌,而是發自内心的尊重,英文說的 respect。Respect 的相反是 disrespect,嚴重的是 contempt,即鄙視也。根據華盛頓大學心理學家 John Gottman 的研究,最能準確預測離婚的因素是鄙視 --- 夫婦其中一方鄙視對方,或互相鄙視 (不必是全面鄙視,只要是在某些重要方面鄙視,已可以導致離婚)。

尊重基於了解,假如是由於某些幻想或錯誤理解而尊重對方,那是隨時會幻滅的尊重。了解源於溝通,並且是深入的溝通;從反面看,如果夫婦間有鄙視,自然不會深入溝通。溝通可以培養尊重,鄙視卻可扼殺溝通;夫婦間結果走的是哪個方向,要看很多因素 --- 美滿持久的婚姻沒有簡單的途徑可循。

說到這裏,不禁想到這幾年自己太多 projects,終日埋首書房,跟太太溝通少了。要改!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執手是不夠的,還要有深入的溝通,以致相敬相愛而偕老。

20160902

自戀和自愛


心理學期刊 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在 2015年先後刊登了兩篇研究個人性格與社交網絡行為之關係的論文,一篇只研究男性,另一篇則包括女性,兩篇論文都指出自戀的性格與張貼自拍照的行為 (例如張貼頻密和修改照片令自己好看一點) 相關;這個現象大概不會令人覺得出奇,有趣的倒是第二篇論文的發現:自戀與張貼自拍照的相關程度,男性比女性明顯 ;當然,這不表示男性比女性更加自戀,可能是自戀的表達方式不同而已。

這兩個研究都只是指出相關,而非確定因果關係:可以是自戀引致張貼自拍照的行為,可以是張貼自拍照的行為強化了自戀,也可以是兩者互為因果。無論如何,假如我們對這類研究有興趣,應該是因為我們認為自戀是性格缺陷,嚴重的甚至是一種精神病,想認識多一點,從而較容易判斷自己和親友是否有這個問題。

自戀為何是性格缺陷呢?自戀的人通常都有以下相關的特徵:嚴重高估和美化自己、虛榮心重、態度傲慢、愛炫耀賣弄自以為的優點、覺得自己成功是應份的、渴望得到很多人讚美甚至崇拜、和容易妒忌別人。說這些特徵都是不要得的,相信不會有很多人反對吧?

然而,有一個和「自戀」看來相似的概念,一些思想家和心理學家卻認為指的不但不是性格缺陷,反而是成熟的人格不可或缺的一面,這個概念就是「自愛」。自愛和自戀,真的不同嗎?

先看耶穌說的「愛人如己」,這是他強調的兩大誡命之一,可是,這條誡命的前提是自愛 ---「愛人如己」,意思是愛別人像愛自己一樣;如果你連自己也不愛,如何能愛人如己?既然自戀是不要得的性格缺陷,耶穌的誡命斷不會以這缺憾為前提,可見隱含在這條誡命裏的「自愛」概念,一定不同於「自戀」。此外,中國人有「潔身自愛」這個說法,這「自愛」,也顯然沒有自戀的意思。那麼,自愛和自戀究竟有甚麼不同?

這個問題也許可以寫一篇長長的論文,但自愛和自戀的最大分別,也可以簡要地講清楚:自戀的人陶醉於自我 (塑造) 的美好形象,相信自己已經完全值得別人稱羨,因此會盡力保持自己的「優點」或誇張這些「優點」;自愛的人當然愛惜自己,不妄自菲薄,但仍不斷檢視自己的不足,絕不會認為已臻完美,只會力求改善自己。

《荀子子道》裏記載了一段孔子和三位弟子的對話,頗能說明自愛是一種修為。孔子分別問子路、子貢、和顏淵同樣的兩個問題:「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即「智者會怎樣做?仁者會怎樣做?」) 這裏我們只須看他們對仁者的看法:子路答「仁者使人愛己」,子貢答「仁者愛人」,顏淵答「仁者自愛」。孔子對三個答案都表示稱許,但有高下之別:子路是「可謂士矣」,子貢是「可謂士君子矣」,顏淵是「可謂明君子矣」;士君子顯然比士高明,明君子又勝過只是君子。為何有這高下之別?因為「使人愛己」若不從「愛人」出發,便可能流於權術;「愛人」若不以「愛己」為基礎,不努力改善自己,便可能實踐不得其法或逐漸失去動力。這愛己,不只是和自戀不同,甚至可以說是自戀的相反。



(原載於國泰航空機上刊物 Discovery,2016年9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