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27

暫停更新

網主度假去也,七月二十七日至八月五日網誌暫停更新,歡迎閱覽較舊文章。

20100726

迷信測試

三藩市有個叫Exploratorium的科學博物館,我帶兒子去過幾次,印象最深的不是那些解釋各種科學原理的擺設和裝置,而是一把高高的人字梯。西人迷信的認為在梯子下走過會帶來惡運,Exploratorium裏的這把梯子放在當眼處,旁邊有塊指示牌,寫著"We challenge you to walk under the ladder"(大意如此)。有一次我在梯子不遠處站了很久,就是要看看有多少人會在梯子下走過,結果看到的是故意避開的人遠遠超過泰然走過的人。最有趣的,是看到有些人決定接受「挑戰」,但穿過梯子時,卻一副戰戰兢兢的模樣。

我在哲學導論一課裏講到迷信時,會有個活動環節,就是讓學生測試他們的迷信程度。那當然不是個嚴謹的科學測試,不過也不完全是鬧著玩的。13不祥,是西人中人人皆知的迷信(而且也給我們東方人兼收並蓄了);我著學生每人拿出一張大約A4大的紙,在上面寫上大大的一個"13"。他們寫好了之後,我會要他們定睛看著那大大的"13"好一會,然後把紙摺疊成可放進口袋的大小。我跟著便請他們把摺好的紙放進口袋裏,並說到晚上才可再拿出來;我講清楚他們不一定要那樣做,而我那麼一說,便真的有學生沒有把紙放進口袋裏。

活動完了,我便解釋,活動的目的是讓他們測試自己的迷信程度:
- 拒絕把紙放進口袋裏的,應該是非常迷信。
- 勉強把紙放進口袋裏,卻感到忐忑不安的,應該也是相當迷信。
- 把紙放進口袋裏,不算勉強,卻仍有一點點的不自在的,則至少有點迷信傾向。
- 完全不介意把紙放進口袋裏,也沒感到任何不安的,應該是不迷信(或只是不迷信13不祥?)。

你不妨做這個測試,可能會發覺自己沒有想像中那麼不迷信。

20100725

不簡單的簡單

我說過希望自己在這裏寫的文章做到不簡單的簡單,這句說話可能會令人覺得故弄玄虛,所以今天決定解釋一下。

不簡單的簡單,看來全都簡單,然而,其不簡單處卻不盡相同。以下是我想到的幾種情況:

1. 表面簡單,但只要肯花時間細味琢磨,便會得到越來越豐富的了解,發覺內裏原來大有乾坤。正如太極拳的起勢,表面看只是雙臂同時慢慢提起然後屈膝放下,簡單不過,人人一學就會;可是,你真的苦練下去,就知道那雙臂提起時要從腳底做起,經過丹田、腰、胸,順序帶動肩膀、手肘、手腕、手指關節,雙臂放下屈膝時也一樣,要節節貫串。其實,除非你已有練拳上的體會,我這樣說你還是不會明白的,你依然是看不出那起勢的不簡單之處。

2. 簡單的結果,卻是經過艱苦漫長的探索而得出來的;沒有那探索的過程,便不會得到那簡單的結果。E=mc2這等式夠簡單了吧?然而,愛因斯坦不知經過多少苦思夜想,鍥而不捨,才豁然貫通,了解到能量和質量的這個關係(當然,要明白這簡單的等式為何是真,則不是那麼簡單了*)。

3. 妙用無窮的簡單。最佳例子莫過於「留有餘地」這簡單的四字真言,可以應用在人際關係(不要迫人太甚,退一步海闊天空)、起居飲食(勿過飢過飽、太寒太暖,最好是保持三分飢與寒)、投資和賭博(不要去得太盡、得些好意須回手)、和文藝創作(繪畫的留白、詩歌的言有盡而意無窮)等。

4. 簡單的表述,卻可以有不簡單的詮釋,例如「不簡單的簡單」,可以有這篇文章的詮釋。

文章寫得簡單,是希望讀者看得舒服;力求做到不簡單的簡單,是希望讀者多少有些得著。如此而已。

* 有興趣的可看這本書

20100724

角度和框框

同一事物,可以從不同的角度看,看到的面貌可以有很大分別,但不能說從哪一個特定的角度看到的,才是真相;從不同的角度看到的,可以是真相的不同方面。這個「看」,當然不只是指視覺,也比喻對事物的了解和判斷。

以上所說的沒有新意,是大家早已明白的(雖然在固執己見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忽略其他的角度);我只是想從角度說到另一個比喻。角度在攝影中很重要,因為取角不同,效果迥異;除了角度,攝影也講究framing(在這裏姑且譯做「框框」),同一角度,可以有不同的框框,效果亦可以因而有很大差別。例如:



美國國會大廈看來距離這間酒店不遠。角度大致一樣,但框框不同:



國會大廈看來便遠多了。

應用到對事物的了解和判斷上,除了角度,我們還受框框的限制;有框入,就必有框出,在框外的,就是沒有考慮的東西。為甚麼要框框呢?我們的認知力有限,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沒有能力兼顧所有有關的因素,而必須要有集中點,才可以建立了解和判斷;這個集中點和關連的幾個考慮點,就成了一個框。

即使在某一個特定的角度,也難做到all things considered。多了這一點警惕,便少了幾分武斷。

20100723

忘年之交


去年六月中收到一封電郵,發自一個叫 John W. Cook 的人,說他是研究 Wittgenstein 的,大約十年前搬到這小鎮,最近才知道系裏有我這個對 Wittgenstein 很有興趣的人,想約我見面。

我一時記不起研究 Wittgenstein 的有 John W. Cook 這號人物,但基於禮貌,還是應約了。一見面,才知他是個七、八十歲的老人;我立時記起,啊,原來是那個 Cook!他有兩篇文章頗有名,不過都是四十多年前的了。他很健談,不需怎樣熱身;他對 Wittgenstein 的理解跟我的幾乎相反,正因為如此,我們討論得非常熱烈。很明顯,他是專家,我不是,因此,雖然我不同意他的說法,但仍然在討論中學了不少東西。臨走時他送我一本他的新書,並題上一句  “May we sometimes agree”

他似乎很喜歡我,自此不時約我見面,或在餐廳,或在我家裏,都是邊喝啤酒邊談哲學。有次我們講起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裏那個有名的 fly-bottle 比喻,我說我從未見過真的 fly-bottle,誰知下次見面時,他竟捎來一個送我!還有,他有個手造的麻將牌大小的盒子,裏面放了隻也是手造的小甲蟲,一打開盒子,便看見甲蟲在顫動(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有個 beetle in the box 的例子),是他以前的一個學生親手造了送他的,他也轉送給我了!

Cook 大約五十歲時便退休不當教授,據他說,那是因為他當時認為自己從前的研究全錯了,又沒有新的對的東西取代,已不能再教學生甚麼,便決定退休。然而,他的新的研究都是退休以後做出來的,先後出了四本書(都是頂尖的學術出版社出的)和不少論文。四本書中有三本講 Wittgenstein,另一本是道德哲學。有趣的是,大多數評論他那三本書的學者都認為他的 Wittgenstein 詮釋錯得交關,反而只欣賞他從前的那兩篇文章。Cook 的詮釋我仍然不接受,但已給了我很大的衝擊,迫使我重新檢討自己的了解;這是好事。

Cook 跟我第一次見面時告訴我正在寫一本新書(也是講 Wittgenstein 的),昨天我在超級市場碰到他,他說新書完成了,剛寄去了出版社。這八十老翁(他上個月八十歲生日)還有這樣的努力和腦力,真不簡單。

他在送我的另一本書題上“May the friendship flourish”,我希望他長命百歲,好讓這句說話成真。

20100722

我是個無神論者嗎?

我是個無神論者嗎?這個問題的答案,可能没有大家想像的那麼簡單。大家見我批評宗教,尤其是基督教,真是不遺餘力,有時甚至很兇,可能認為我顯而易見是個無神論者。可是,我相信不存在的,只是一個全知、全能、至善、愛人、聽祈禱、眷顧人、計劃世間一切的personal god(「人格神」不是個很好的翻譯);就這樣的神而言,我是個無神論者。

然而,假如你問我宇宙之外(其實我不太清楚這是甚麼意思)有沒有一個(或多個)有能力創造宇宙 --- 甚至乎事實上創造了這個宇宙 --- 的超自然存在物,我只會說「天曉得!」。如果你叫這樣的超自然存在物做「神」,那麼,就這樣的神而言,我是個不可知論者(agnostic)。

這一個組合,是我認為最合理的立場(這裏只是澄清立場,請不要問我那合理的理是甚麽,因為那很複雜,很難一次說清。)

20100721

觀蜂鳥

我家後園放了個蜂鳥餵飼器,設計很簡單,只是一個橢圓形的玻璃容器,下端有個紅色的塑膠部份,形狀像四朵向天的小花圍成一圈,倒入的白糖開水會流到小花裏,蜂鳥長喙一伸,便可吃到(對,蜂鳥愛吃糖水)。

附近很多蜂鳥,餵飼器一有糖水,蜂鳥必來;有時糖水吃光了,我隔了很久也忘記添新的,但只要一添上,不出十分鐘,便可見蜂鳥蹤影。聽說蜂鳥嗅覺不靈,只用顏色辨別花朵,為甚麼我一添糖水牠們便知道?

餵飼器掛在後園遮蓬的橫樑上,從飯廳可看得一清二楚。我愛看蜂鳥停駐半空吃糖水的姿態,愛看那高速撲動的雙翼,愛看那色彩斑斕的羽毛(這要用望遠鏡才看得清楚)。

今早在後園喝咖啡和看書,因為太陽猛了一點,我把椅子從平時放在的地方搬到遮蓬下,那蜂鳥餵飼器距離我坐處只有三、四呎。我看不了一會書,便聽到一陣奇怪的「轟轟」聲,低沉而響亮,嚇了我一跳;舉頭一看,原來是隻蜂鳥在那裏吃糖水!這是我第一次這麼近距離看見蜂鳥,想不到這小小一隻鳥,拍翼之聲竟然這麼大。

這隻蜂鳥飛走後不久,我又聽到那「轟轟」聲,這次有兩個聲源,而且忽而在東,忽而在西;原來是兩隻蜂鳥互鬥,阻止對方飛到餵飼器上。兩鳥鬥了好一會,都飛不近餵飼器,吃不到糖水,終於一拍兩散,飛走了。

我早已觀察到從來沒有兩隻或以上的蜂鳥同時在餵飼器上吃糖水,還有,每一隻吃時都會不時左右顧盼,好像是在提防其他蜂鳥來跟牠爭吃。蜂鳥雖有能力知道餵飼器加添了糖水,但智力看來不高,不明白那餵飼器有四個出口,可容四鳥同吃。

其實,有些人明知夠分的,也要獨霸,比起無知的獨霸又如何?

20100720

半日閑,不必偷

唐代李涉的《題鶴林寺僧舍》云:「終日昏昏醉夢間,忽聞春盡強登山,因過竹院逢僧話,又得浮生半日閑。」最後一句的「又」,有版本作「偷」,後來成了流行的獨立一句;躲懶一下,放開平日的工作,聽聽音樂、弄一杯咖啡、一邊喝一邊隨便翻閱雜誌閒書,甚至連這個也不做,只是放鬆身體,半臥在沙發上做白日夢,就是偷得浮生半日閑了。

最近在自己身上逐漸發覺這個「偷」字是有問題的。我每天都要求自己做點東西出來,最好是寫文、看書、做筆記這些和學問有關的東西,否則至少也要寫一篇博文、備課改文、執拾家居、或整理前後園。如果一天過了甚麼也沒有完成,我會覺得浪費了很多時間,心情因而變壞。

我不是不給自己任何輕鬆的時間,可是,每次我聽音樂的時間長了,或在網上無謂地瀏覽很久,都會有點覺得那時間是偷回來的 --- 是偷了應該用來做「正經事」的時間。因此,輕鬆完之後,很多時會是比輕鬆前繃得更緊。

其實,那輕鬆的時間也是我生命中必要的部份,這「偷」的想法真不該,「又」字便好得多了。又得浮生半日閑,多麼理所當然,更表達出欣賞和期待,那半日閑,自然會享受得舒暢多了。


* 李涉的那首詩,還有個很妙的故事,看這裏便知。

20100719

懂與不懂

讀和教了這麼多年哲學,我觀察到一個有趣的現象:有些對我來說不太難懂的東西(叫這做A類著作),不少人都自認看不懂,而這些人說看得懂的一些東西,我卻又看來看去也看不懂(叫這做C類著作)。就以我的學生為例,他們上我的「分析哲學史」,讀到Frege的"On Sense and Reference" 或Davidson的"Mental Events" 時,都會叫苦連天,抱怨文章太深,看不明白;可是,當我問他們上另一個同事的「歐陸哲學」有沒有類似的情況,他們大都會說沒有,而且還明確表示看得懂Heidegger的Being and Time。這本書,我看不了十頁便要放棄,因為看不懂呀!為甚麼學生認為看得懂的,我竟然看不懂呢?

A類著作,一般都文句顯淺,論題明確,很少會用看似高深其實意義不清的字詞,而且著重論證。這些論證可以非常複雜,面對這樣的一個複雜論證,即使你明白每一句的意思,如果你搞不清各句子之間的推論關係,也不會明白整體的意思。因為每個句子、每個字詞都很清楚,所以沒有多少空間給你「創意詮釋」。假如兩個人都認為自己看懂了,他們的理解通常不會南轅北轍,只有細節上的差異;至於看不懂的,也很難自欺欺人認為看懂了。

C類著作則相反,文句詰屈、用詞隱晦、論題不清、論證若有若無,然而,字裏行間卻隱隱然有極其高深的道理,待你去發掘。你可能偶然會讀到一兩句令你覺得豁然大悟的,而由於句子之間沒有綿密嚴謹的邏輯關係,其中的主要字詞又模稜兩可,於是你大可順著那一兩句的「了悟」自由發揮。有本事的,可以逐漸累積和整理這種「了悟」,最後建成一套有系統的詮釋;無本事的,也可像我的學生一樣,得出一個自己已看懂了的印像。有趣的是,兩個有系統的詮釋可以大相徑庭,各有道理,難分對錯(有時連被詮釋的作者本人也會這樣說)。我從沒有對任何C類著作做過有系統的詮釋,但我比我的學生有自知之明,只好認不懂了。

A類著作像科學,C類著作像詩歌。我雖然喜歡哲學,也喜歡詩歌,卻不喜歡像詩歌的哲學(正如我喜歡伏特加,也喜歡蜜桃,卻完全接受不了蜜桃味的伏特加)。哲學已夠難了,何不盡量說清楚一點?

20100718

朱古力湯圓

有次老婆想做湯圓吃(我不會做,她做的很好吃),家裏卻沒有餡料,不但沒有蓮蓉、豆沙、或芝麻,連黃片糖也剛用光了。我忽萌奇想,建議用朱古力!老婆立刻耍手擰頭,說味道一定會很古怪;我說,沒試過怎知,不好吃下次不再做就是了。

她終於就範,找出一包做糕點用的小粒朱古力,每個湯圓包一粒,不一會就做出幾十粒小湯圓(我們都喜歡吃較小的)。我負責煮糖水,平時必會落重薑汁,不過這次想試清楚朱古力湯圓本身的味道,所以只用黃片糖便算了。

湯圓弄好後,先由我來試。我們吃熟悉的東西都會有成見,認為那食物應該是這樣或那樣的味道,否則便接受不了;其實,有時拋開成見,可能會吃出另一番滋味來。這朱古力湯圓正是如此,只要你放開湯圓和蓮蓉、豆沙、或芝麻之間的聯想,便會覺得糯米團和朱古力的味道其實是夾的。

我宣佈朱古力湯圓好吃,兒子也吃得津津有味,但老婆只說「幾得意」,沒有我們那麼欣賞。不要緊,肯嘗試就好了。

朱古力湯圓不算創新,相信一定有其他人做過。以下這些比較大膽,你敢試嗎?

- 腐乳三文治
- 麵豉湯煮麥皮
- 話梅雞翼
- 咖哩蘋果(可跟薯仔和大蝦一起煮)
- 魚羊蘿蔔湯(魚加羊就是鮮了)

20100717

深度

我很沒有深度。

何以見得?首先,從來沒有人認為我有深度,而且,很多人都說,介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是沒有深度的表現;這兩點加在一起,我當然相信自己是雙倍的沒有深度了。

此外,聽說有深度的人都是沉默寡言的,一出口則言之有物、字字珠璣、寓意無窮,隨隨便便的一句說話,可以令你回味再三,思考大半天,受益良多。我呢,出了名口若懸河 、滔滔不絕、條分縷析,而且說話內容一目了然,你一是同意,一是不同意,不必解讀詮釋一番;這當然就是顯淺了,顯淺即是沒有深度。

還有,凡是有深度的著作,例如尼采、海德格、德里達(Derrida)等的哲學,或《道德經》、《莊子》、佛經、禪偈等,我都不大看得懂。有時試著看,偶或覺得有趣,但心情不好時,卻忍不住邊看邊罵「狗屁不通!」或「故弄玄虛!」。有深度的人,怎會這樣不尊重這些有深度的著作?

然而,不知怎的,我多少有點以沒有深度為榮。

20100716

一個哲學讀壞了人的例子

我曾說過哲學可以讀壞人,今天就舉一個真人真事的例子。

大約兩年前,我在Facebook出了個邏輯謎題,其實只是the liar paradox的變體。有個Facebook friend長篇大論回應了,我說他誤解了我的問題,他不服,我再解釋,他又誤解我,仍然不服,接著沒完沒了跟我辯駁,令我不勝其煩。

去到一個關節,他忽然大談modal logic,我終於忍不住不客氣說他其實不懂modal logic;這下他可光火了,竟說我未夠料子跟他談邏輯!他接著「晒料」,告訴我Wikipedia上很多關於邏輯的條目他都有份寫,不少還是他建立的。他特別提到一個條目,我走去一看,他果然是主要作者。

再追查下去,乖乖不得了,他竟然在Wikipedia編寫和參與修改了過百個條目,主要是邏輯和哲學的。這沒有令我對他另眼相看,只令我對Wikipedia失去信心。我細看他原先特別提到的那條目,便發現了一個自相矛盾之處;我指出他的錯處後,他的反應居然是:「小錯而已,無傷大雅,讓我立刻去改了便成。」

以下這點你可能意想不到:此人是我從前的學生。他修過我的「知識論」和「分析哲學史」兩科,是個年紀較大的學生,可能比我還大兩三歲。他上我課時並沒有顯得不尊重我,而我也不覺得他是個特別麻煩的學生。他畢業後沒有繼續讀碩士或博士,卻對哲學仍很有興趣,在工餘看了不少哲學書。Wikipedia給了他一個表現他「學識」的機會,條目寫得多了,和志同道合的有志之士交流交流之後,他的信心大增,逐漸覺得自己是邏輯和哲學的專家。我的另外一個認識他的學生說,他在用儕間也經常滿口哲學和邏輯的術語,一副了不起的樣子。

我認為他不濟,並不是因為他是我的學生(青出於藍絕不出奇),也不是因為他的學歷不夠高(學歷低而學問高的大有人在),而是因為他寫的東西實在有問題,他跟我辯駁時也顯出思路不清,理解力有限。

我不是邏輯專家,於是找了個專家同事看一看這個學生寫的一些其他Wikipedia邏輯條目。同事說那些條目驟看沒有問題,但仔細一看便會發現不少毛病;他懷疑那個學生的寫法是從不同的書本這裏抄襲幾句、那裏撮要幾段,所以才看來似模似樣。只希望多一些人去改寫經他手的條目,便功德無量了。

20100715

戀愛經驗

寫這篇其實有點冒險(看下文括號內容便知)。

我的戀愛經驗極其貧乏,因為我老婆是我第一個女朋友(老婆看了必會說:「第一個?」是,第一個正式的女朋友,之前只和另一個出了兩次街,不算),識於十七、八歲時,不敢說無風無浪,但這麼多年來始終一直在一起,彷彿世上只有她最適合我、我最適合她(老婆又會說:「彷彿?」唉,我是唸哲學的,凡事不敢太肯定,是職業病)。

我的朋友中戀愛經驗豐富的大有人在,當年有位朋友樣貌和學識都不特別出眾、也沒錢,卻活像個大情聖,女朋友換完一個又一個(老婆可能會說:「你妒忌人家嗎?當年你也有條件當情聖呀!」我現在就沒條件嗎?哼,非不能也,實不為也);同事中有位年紀比我還大一兩歲的,結過婚又離了婚,之後有過不少女朋友,兩年前交了個比他年輕很多的,現時仍在熱戀中。(這次要先發制人:「老婆,你一點也不老,人人都說你只像三十出頭。你不嫌我老我已偷笑了!」)

其實,戀愛經驗豐富是好事還是壞事?從一方面看,那會令生命多添姿彩,也許還會因此而對自己的了解深入一點;從另一面看,有愛便有憂怖,多愛便多憂怖,熱戀失戀熱戀再失戀,也是很苦的。有個朋友說:「你一擊即中,就像是中了六合彩,應該感到很幸運。」我想,他是對的。(老婆,原來你是我的獎金!)

20100714

從亞當和夏娃的肚臍說起

關於〈創世記〉中上帝造人的故事,我們可以問一個有趣的問題: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究竟有沒有肚臍?他們既不曾有臍帶連繫母體,便應該沒有肚臍;但上帝無所不能,為了人類的身體統一而給亞當和夏娃造個肚臍,那是輕而易舉之事。

假如亞當和夏娃有肚臍,他們的肚臍當然不能證明他們是從母體出生而非上帝親造。同理,假如上帝造出來的亞當已是少年十五二十,他的身體特徵也不能證明他已活了十多二十年。

十九世紀博物學家Philip Henry Gosse就是用這個道理來反駁地球的歷史遠超過六、七千年:即使動植物化石和地質學的證據等顯示地球有億萬年的歷史,地球的真正歷史仍然可以只有數千年,因為上帝創造地球時已把它造成這個樣子。

很多基要派基督徒相信地球只有六、七千年歷史,因為那是根據〈創世記〉裏的譜系和其他章節推算出來的,這跟科學證據支持的地球有四十五億多年歷史之說,差別實在太大。對於這些基督徒,信仰大於一切,科學可以休矣。然而,他們有些還是覺得有護教的必要,不想蒙上非理性之名,Gosse那個「補鑊」的說法,正是出於這個動機。不要以為Gosse之說已是陳年舊理論,我以前看過的一些基督教書籍仍然把它搬出來作擋箭牌。

此說的問題在那裏呢?首先就是上帝有騙人之嫌,地質特徵也還罷了,那些化石有必要造出來嗎?那不是有點像除了造亞當夏娃,還造了亞當夏娃的「父母」的骸骨?

更重要的是,任何宗教的創世故事都可以用這個說法來辯護。假如有個新興的宗教認為地球其實是他們的神在五分鐘之前創造的,不過造的時候把它造成看來有很長的歷史,包括把一些虛假的記憶放到我們腦裏,你有理由相信這五分鐘之說是假的,基督教那六、七千年之說才是真的嗎?

20100713

登樣的花樣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十分喜歡王家衛的《花樣年華》,看了五、六次之多(還會再看)。我不會說這是一部偉大的電影(其實我不知道怎樣才算是偉大的電影),總之就是我每次看完《花樣年華》都感到身心舒泰,得到極強烈的美感滿足。

有些鏡頭和片段我真是看完又看,例如蘇麗珍(張曼玉飾)提著飯壺到樓下買外賣、款款步下樓梯,買完後又款款步上,那慢鏡頭、那取鏡的角度、那光暗的交錯對比、那旗袍的剪裁和顏色、那身段的曲線、那搖曳動人的背景音樂(其實是日本電影Yumeji的主題曲),這一切一切,可能都不是為了表達甚麼深刻的意思,但這片段就是美得交關,美就夠了。

有人會嫌這部電影太花俏、太賣弄技巧,我同意它是花俏、是賣弄技巧,卻不會用那個「太」字。不過,看電影有點像談戀愛,有時你愛上一個對象,自己也未必能夠解釋清楚對象有甚麼好處,就算指得出,也不必硬要說服別人同意你的品味。喜歡就夠了。

我的另一部百看不厭的電影是希治閣的《迷魂記》,後來我從一篇影評裏知道原來王家衛說《花樣年華》很受《迷魂記》的影響。口味這回事,看來也是有跡可尋的。

20100712

反思、裏、外

反反思的Willisin又寫了一篇文化反思的有趣文章。我發覺像他這種思路的人,一方面會動輒批評自己所處的社會文化裏一些很多人都接受的信念,尤其是有關性和道德方面的(例如與十二歲未成年少女性交是不該的),另一方面卻又對其他社會文化在性、道德、宗教、政治、經濟等方面的不同信念表現得很tolerant。

這不算是自相矛盾,但有些問題值得思考一下。假設A是社會S1的人,B是社會S2的人,而S1和S2有很多不相同的重要信念;A批評S1的某些信念,卻認為S2的信念自有它們的道理。然而,B看S1就正如A看S2,也認為S1的信念自有它們的道理。如果A相信自己對S2的判斷,他不是有理由相信B對S1的判斷嗎?但B對S1的判斷和A自己對S1的判斷卻大相徑庭,怎麼辦?同理,如果B也像A批評S1那樣批評S2,那麼A應該接受B對S2的批評,還是堅持自己對S2的tolerance?

其實,A之所以能夠看到S1那些信念可能有問題,是因為他能從S1跳出來想一想(這是反思的一種),所以,A對S1的批評,可以說是從外面看的結果;這和A看S2的從外面看,究竟有甚麼分別?

我開了Willsin一個玩笑,說是烏干達有個Woosin也寫了篇博文,事實上是我把他那篇文章裏的一些字眼改了,作為回應,目的就是要帶出這個從裏面看還是從外面看的問題:

「香港中區蘭桂坊昨晚有六十四人醉倒街頭。為甚麼是昨晚?噢,因為那是世界盃決賽的晚上,香港足球狂熱份子不久之前已經說得很清楚,看世界盃那種狂呼亂叫的行為是會令人精神振奮的,他們不要第三世界的落後沉悶。所以,在早前阿根廷對尼日利亞的比賽時,在灣仔區已經有兩個人因為看足球而醉酒鬧事了。對此,我們可以說甚麼呢?說他們資本主義?享樂至上?墮落?

但因為娛樂文化而醉倒街頭,畢竟是一件很風雅的事。Kamanda Ndama說:「音樂以往是用來表達愛和奉獻,現在卻被用來傳播仇恨和愚昧。」幾百年來,卻孕育了一批回教激進份子。我們的問題,就是我們的生活太貧窮,娛樂活動太少。人生對我們來說祇是一連串缺吃乏睡,我們的生活目標就是要有足夠的食物,在廟裏祈禱朝拜真主。偶爾聽到有人因為醉酒而鬧事,我們說會不會是他的信仰有問題呢?這樣做值不值得呀?

文明與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到底是一回甚麼的事呢?是人與七情六慾的感性氣息從此分離?但人生又是為了甚麼呢?是為了扮殉道者當人肉炸彈?殉道為了上天堂得到很多處女作獎賞?殉道之前要準備甚麼?

前陣子丹麥某報章刊登開穆罕默德玩笑的漫畫,我們伊斯蘭世界的良知機器又來發動,侮辱伊斯蘭呀、發出追殺令。喂,唔可以講笑架,否則你死梗… 最重要的理由,當然是我們是(自命) 真理啦,開穆罕默德玩笑的問題,是令人覺得好褻瀆。在我們的社會,沒有人是可以褻瀆的!而褻瀆是需要賠命的。對我們來說,莫說穆罕默德的漫畫不可以畫,有關我們生命的大小決定,也好應該在伊斯蘭的信仰環境下作決定。

(對,這就是信仰,的確,沒有殉道,沒有嚴禁褻瀆,何來信仰呢?霍梅尼常常叫人信仰至上,就是這個意思吧。這就伊斯蘭原教旨主義對我們的最大貢獻了。) 」

20100711

數學盲

早兩天寫的那篇〈妙計〉,在Google Reader裏竟有十七個人liked,破了紀錄。其實那條妙計我是在John Allen PaulosInnumeracy: Mathematical Illiteracy and Its Consequences裏看到的。這不算是一本數學書,因為它沒有教你很多的數學,而只是用大量有趣的例子說明一些基本的數學概念,尤其是概率和統計學方面的,以幫助你避免某些不少人常犯的推論錯誤。所謂數學盲(mathematical illiteracy),當然不是指不懂加減乘除那麼簡單。

讓我再舉兩個書中的有趣例子:

(1) 根據〈創世記〉中挪亞方舟的故事,上帝降雨四十晝夜,水淹全世界,只挪亞一家和方舟裏的動物倖免溺斃。這要下一萬至二萬呎的水,四十天有九百六十小時,即是要每小時下十五呎左右的水,這個降雨的速度,足以弄沉一艘航空母艦,上帝恐怕要一路托住挪亞的方舟,否則人類和其他動物都會滅絕。

(2) 如果你參加一個只有大約有二十人的派對,竟遇到一個跟你同一天生日的人,你會覺得跟他(她)特別有緣嗎?其實只要有二十三人,其中兩人生日相同的機會已是百分之五十(只計月日,不計年份);假如有四十人,機會便增至大約百分之九十。當然,如果你要相信跟某人有緣,這些數字是不能阻止你的。

看這本書要花點腦筋,但絕對是值得的。

20100710

十本影響我至深至鉅的書

(排名不分先後,書目日後會變)

1. Ludwig Wittgenstein,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2. Bernard Williams, Ethics and the Limits of Philosophy
3. Barry Stroud, The Significance of Philosophical Scepticism
4. Donald Davidson, Inquiries into Truth and Interpretation
5. Richard Dawkins, The Selfish Gene
6. William Strunk Jr. & E. B. White, The Elements of Style
7. E. B. White, Essays of E. B. White
8. 粱實秋,《雅舍小品》
9. 傅庚生,《中國文學欣賞舉隅》
10. 洛夫,《時間之傷》

20100709

妙計

有一天,你收到一間股票投資顧問公司的信,遊說你使用他們的服務,把錢交給他們在股市投資;他們索費不菲,但保證你會賺錢,因為他們能準確預測股市的升跌。信末說他們公司估計下星期一恒生指數會升,並承諾在未來的五個星期都會寄信給你預測接著的星期一恒生指數是升還是跌。

星期一恒生指數果然升了,接下來你真的每星期都收到那公司寄來的預測,前後總共六次,有時預測升,有時預測跌,卻竟無一例外都準確無誤!連續六次都胡亂猜中的機會極低呀,你應該對這公司充滿信心吧!

如果你把錢交給他們投資,你便中計了,可能不出半年便血本無歸。那條妙計是這樣的:投資顧問公司第一次寄出很大量的信,假設是3,200封,其中一半預測恒生指數會升,另一半預測會跌,那麼這一次便有1,600封信測中了。第二星期他們只寄信給上次收到準確預測的1,600人,又是一半預測升,另一半預測跌,當然是800封會測中。如是者,到了第六個星期,便有100人連續六次收到準確的股市預測。你很幸運,是這100人其中的一個。

這樣的妙計,想出的人不但聰明絕頂,而且很了解人的心理:我們對很多事情的了解,都限制於已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例子,而不會考慮到這些例子只是眼前的幾棵樹木,不能代表森林中的其他樹木,更不會告訴我們整個森林的面貌。

20100708

隱名

1980年Foucault接受一份雜誌訪問,但要求訪問刊出時隱去他的名字。當時Foucault早已大名鼎鼎,文化學術界無人不知,而他要求隱名的理由竟是「懷緬當年還是無名小卒時,說的話倒有機會有人會聽」!

這句話真有意思。Foucault成名後,他的著作經無數學者「詮釋」或「解讀」,一般讀者則會先看這些學者的書,然後才直接讀Foucault的原著(如果他們讀的話)。因此,Foucault的讀者看他的書時,大多已有這些「詮釋」或「解讀」為成見,限制了他們馳騁於Foucault文字之間的自由,令他們看不到裏面可能有的很多其他意思。

Foucault接著開玩笑地建議學術界在一年內出版的書都隱去作者的名字,看看到時學者或批評家會怎樣評論這些書。不過,他認為如果真的實行,所有作者都會不願隱名而決定延遲一年出書(這「所有」應該不包括他自己吧)。作者,始終是放不開自己的名聲的。

我看Foucault這篇訪問時,他的名字已不再隱去;如果我不知道被訪問的是Foucault,相信我得的印象會頗為不同。成見,真的很難撇除。

20100707

永遠是甚麼?

羅大佑 〈戀曲1980〉裏有兩句歌詞我特別喜歡:

妳曾經對我說妳永遠愛著我,
愛情這東西我明白,但永遠是甚麼?

「我永遠愛你」這樣的說話很多人都說得出,而且對象往往很受用,即使口裏不住罵肉麻。其實,真的,永遠是甚麼呢?信耶穌的可能是指上天堂的永生吧,信輪迴的大概是指將來投胎的生生世世吧,不過,一般人指的應該是直到死去的這一生。

說「我永遠愛你」,是預言?還是承諾?沒有人知道自己將來會怎麼想、在怎樣的處境、和誰的感情會如何等等,預言自己一生到死都愛某一個人,極其量都只是合理的猜想,不似先知的預言般一定會實現。

那是承諾吧。如果我沒有十萬元,便沒有理由承諾借給你十萬元;那麼一個人是基於甚麼去承諾另一個人會永遠愛她(他)?除了現在的感覺和想法,還可以基於甚麼呢?所以,說「我永遠愛你」,即使是真心真意的,所表示的現實只是:我現在愛你,我因此相信我會永遠愛你。然而,現在的感覺和想法將來可能會變,假如真的變了,那愛也可能隨之而變。這好比我現在有十萬元,但我不肯定這十萬元過兩天是否仍屬我有,而我卻承諾過兩天把錢借給你,這不是太莽撞的承諾嗎?

你可能認為愛情不必講理性,兩人相愛時說的話在於傳情,不必求真。不過,太不講理性,激情過後便很可能難以維持。長久的愛並無定法,沒有保證,不可強求,亦不是人人需要。可是,我還是相信,要愛得長久,不在於說「我永遠愛你」,不能只靠激情,而必須揣摩適合於自己這兩個獨特的個人的長久相愛之道(當然不一定找到)。

20100706

跟蘇格拉底抬槓

朋友在網誌大數蘇格拉底的不是,認為他那句"The unexamined life is not worth living" 錯得交關,我寫了個回應,今天懶惰一點,把那回應改寫一下,貼在這裏:

蘇格拉底那句說話如果死板板地看,當然很容易找到反例說他是錯,但換一個看法,那句話卻又不那麼簡單了。正如尼采說過"Life without music would be a mistake" ,如果你只忙不迭找幾個反例去證明他說錯了,恐怕又是捉錯用神。

相信很多人第一次看到蘇格拉底那句說話,都會覺得有點意思,因為它立時就會刺激你想到自己的生命,刺激你問自己其實想過怎麼樣的生活。甚麼是an unexamined life呢?行屍走肉應該算吧?日日返工放工像隻工蟻,飲茶睇戲拍拖行街購物似乎十分滿足,一切卻又無無謂謂不知到底為了甚麼,這是不是an unexamined life?怎樣的生命才算是worth living?賺很多錢吃珍饈百味跟很多女人(或男人)上床是否worth living?想下想下,你自然會問自己:「我究竟想有一個怎麼樣的生命?我做到嗎?我有去嘗試嗎?」,甚至進而問:「我為甚麼要問這些問題?蘇格拉底那句說話對嗎?」;去到這一步,蘇格拉底那句說話已功德無量了。

你一想那些問題,便有可能逐漸摸清自己的人生路向,有所為有所不為,知所進退,不必隨波逐流,不必只順當下意欲見步行步,不必走完一生也只是像在千迴百轉的巷陌不斷散步,到頭來說不出身在何處。

你可能會說一個人不必問這些問題也可以過豐盛有意義的一生。對,但問了,答了,你在人生路上便能踏著自我肯定的步伐,一有困境難關迫使你要做一個大方向的決定時,你便有所依憑。這好比單靠血氣之勇也可以成為英雄好漢,但很多需要勇氣的關頭,要求的卻是那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反省之勇。

我們教書有所謂the Socratic Method,就是透過一問一答刺激思考,從而讓學習者慢慢釐清和建立自己的看法。我認為要真正玩味蘇格拉底那句說話,便要想像有個蘇格拉底用這方法和自己討論那句說話,這樣比起立意要證明蘇格拉底是錯的有意思得多。

20100705

解詩

我很少解釋自己寫的詩,因為我認為好詩要言有盡而意無窮,而作者對詩的解釋則會限囿讀者的意會和聯想,容易產生言有盡而意也有盡的反效果。可是,我今天卻忍不住要解釋正貼在右上方「詩為心畫」上的那首短詩。因為這首詩過兩天會被新的一首取代,讓我先把詩抄在本文:

那一年,我們看到
生平第一場的雪
你和媽媽跑出屋外
昂首向天,張開口
讓雪花點點
落在舌頭上
我們現在住的地方無雪
但我不會忘記
雪花在你們口裏的滋味

讀者可能以為詩中寫的雪是象徵這樣或象徵那樣,其實這是一首寫實的詩。我拿到博士學位後,只找到一份為期一年的的客席教職,而且是在老遠的維珍尼亞州。我們八月從加州搬到維珍尼亞州,次年一月那裏下了一場不大不小的雪。這是我們一家三口第一次看到落雪,妻子和兒子(當時只有四歲多)都很興奮,立刻穿上禦寒衣物跑出屋外,站在雪花紛飛中,張開兩臂臉向著天,像在迎接正落下的雪。媽媽忽然出了個鬼主意,說要吃雪,便把口張得大大的,讓雪花落入口裏;兒子見了覺得有趣,有樣學樣,於是兩個傻瓜站在那裏一起「吃雪」,吃完了便拍手哈哈大笑。

後來我們搬回加州,再沒見過落雪了。詩末那句「雪花在你們口裏的滋味」,我想,應該是有點象徵意義的。

下雪那天正巧是妻子的生日,我們在車子的擋風玻璃上寫了"Happy Birthday, Mom" 幾個大字,還拍下照片:

20100704

隱藏著的小孩

今天無意中看到尼采的一句說話:「在每一個真正的男人裏面都隱藏著一個想嬉戲的小孩。」(《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如果這句話是真的,我就是一個真正的男人了。

我喜歡小孩子,喜歡跟小孩子玩,而且玩得跟小孩子一樣(滾地、扭打、尖叫,我樣樣皆能)。就算跟成年人交往,只要是較熟絡的,我也不時忍不住要說說笑、作弄人一下,總之就是很playful,而這樣做會令我很開心暢快。甚至在教書時,我裏面那個隱藏著的小孩也會走出來透透氣、嬉戲一番,只要不是經常如此,學生倒很受落。

有些朋友說我有童心、「大唔透」,但他們真正的意思可能是說我為人不正經、為老不尊。最慘的是,有時連老婆也說我跟兒子玩得太癲,沒大沒小的,失去父親的尊嚴。不過,我寧願少了幾分父親的尊嚴,也要和兒子玩得痛痛快快的,也好讓他知道父親這真實的一面。

20100703

信任

有個香港的朋友(叫他L)來探我,在我家裏住了兩天,暢談甚歡。這半年L在Berkeley做訪問學者,他來探我,要坐火車再轉旅遊車,全程約四小時,真是有心。這兩天我們不斷討論哲學問題和跟哲學有關的東西,尤其是晚飯後一邊喝紅酒一邊講Wittgenstein,真是痛快淋漓。

其實,我和L是去年才認識的,只見過兩次面,這是第三次,卻不妨我們這麼投契。他這次到訪,令我記起另一個朋友W;我只在香港透過其他朋友的介紹和W見過一次面,後來他到美國參加研討會,也是在Berkeley,我便請纓帶他和同行的女朋友到三藩市各處走走,最後還載他們到我家住了幾天。W這人思路別樹一格,想法往往跟我大異其趣;在閒談間他突然問我:「其實你不大認識我,我們只見過一次面,怎麼你就放心讓我住在你家裏?你不怕我是個變態殺人狂,半夜起來把你全家殺了?」

這問題有意思,因為這點出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交往要依賴很強而又不假思索的信任。我基於對W的某些背景的認識,加上他和女朋友同來,便不假思索地相信他不會做出傷害我的事情,更不會想像他是個變態殺人狂。

這種不假思索的信任卻是無可避免的,否則就算是在街上行走,也要左顧右盼,因為擔心走近自己的人可能會突然亮出利刀橫施殺手。沒有這種信任,就難以在人群中生活,也難以跟別人建立較深入的關係。

你可以做個小小的實驗:下次坐巴士或到戲院看電影時,如果你後面的座位坐著人,你便問一問自己是否肯定背後的人不會突然襲擊你;你這麼一問,我擔保你立刻坐得沒之前那麼安然,甚至會回頭望清楚背後是個怎麼模樣的人。

這種信任雖然是不假思索,卻大底上是可靠的,因為變態殺人狂和無端向人施襲的人究竟是極少數。然而,這種信任也可以誤置,一搞錯了,後果可以不堪設想,早兩天在香港報章看到的菲傭半夜殺主取心的恐怖血案就是一例(假設報導正確)。

20100702

奧秘

我有好些朋友都認為相信神的存在是很理所當然的事,他們沒有讀過哲學,但都會提出一個類似宗教哲學裏的所謂「宇宙論證」(the cosmological argument)。這個論證有不同的版本,有些版本非常複雜,我不打算在這裏討論任何一個版本,只想提醒大家相當簡單的一點,下次遇上基督徒找你麻煩時(=向你傳福音),或者可以運用這一點來招架。

我那些朋友的看法是,這個宇宙總有個來處,不可能無端端存在,否則就是一個不可理解的奧秘(mystery)。假如神創造萬物,這個宇宙的存在就有解釋,就不再是一個奧秘了。解開奧秘,豈不妙哉?

問題是,這是用一個奧秘去解釋另一個奧秘,因為神的存在也是一個奧秘。如果你認為神的存在這個奧秘不必解釋,那你為甚麼認為宇宙的存在這個奧秘卻一定要有解釋?其實,我們對宇宙還有點了解,而神則不在宇宙之內、超乎我們的理解,因此,神的存在應該是一個更大的奧秘。為了解釋一個較小的奧秘而去相信一個更大的奧秘,到頭來不是虧本了嗎?

對哲學有點認識的信徒可能會說:「神是一個必然的存在物(a necessary being),既然祂的存在是必然的,就不需要有解釋。」這似是迴避問題多於解答問題;如果神的存在是個奧秘,為甚麼神的必然存在不是個更大的奧秘?

20100701

臉疤(小小說之二)


那次車禍不算嚴重,車內其他人都只是受了點輕傷,她傷得最嚴重,縫了十多針,還要留院觀察和做測驗,以確保腦部沒有震傷。

今天是她的生日,待會便和家人出外吃晚飯,算是慶祝吧;自從車禍受傷入院,到休養期間,共兩個多星期,這還是她第一次到公共場所,不禁有點緊張。

她走到梳妝檯前坐下,定睛望著自己的臉龐好一會,自然而言伸手去摸那條從左耳垂延至嘴角的傷疤。撞車時她坐在前排的客位,一件吊在車前的玻璃飾物破裂了,飛劃她左邊的臉,割下一道深深的傷口。醫生早已說會留有疤痕,可是她想不到因為自己皮膚白皙,臉疤會這麼顯眼。

她輕劃眼眉,塗上口紅,撲一層薄薄的粉,不是為了遮掩臉疤,因為根本遮掩不了,而是一向都習慣這樣做才出外。

這時,有人敲她的房門,進來的是一個亭亭少女,長髮短褲,滿身青春氣息。少女先扮個鬼臉,然後說:「外婆,我們快餓死了,你妝扮完了沒有?爸爸說再不出門我們訂了的檯便會給別人了!」於是她說:「今天是外婆生日,你就對外婆有耐性點吧!還有,要不是那天我爭著坐前座,這疤痕很可能就是在你漂亮的臉上而不是在我的臉上了,你可要多謝我啊!」少女連忙說:「是!多謝外婆大恩大德。祝外婆七十大壽,仙福永享,壽與天齊,兒孫滿堂,財源滾滾來。」

她站起來,再望了一下自己的臉疤,搖搖頭輕輕笑起來了。